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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窑工”呼唤农民工国民待遇
文章摘要: 黑窑工和黑矿工大量浮出水面,是受难者家属苦苦努力的结果。在家属漫长地寻找、碰壁、冷落过程中,地方政府始终置之不理,甚至沆瀣一气。不能因为中央过问,当地政府就可以“将功补过”。道歉和补偿不能替代政府的不作为。这是两个法律问题。
發表時間:6/24/2007
黑砖窑曝光以后,政府高层反应还算敏捷。向受害者道歉、补偿,相关部门人员遭逮捕。这些值得高兴吗?我觉得未必。
黑窑工和黑矿工大量浮出水面,是受难者家属苦苦努力的结果。在家属漫长地寻找、碰壁、冷落过程中,地方政府始终置之不理,甚至沆瀣一气。不能因为中央过问,当地政府就可以“将功补过”。道歉和补偿不能替代政府的不作为。这是两个法律问题。
受难者家属应该集体起诉洪洞县政府,寻求社会公义和国家赔偿,同时让政府人员不作为受到司法惩罚,才有望推动制度层面的进步,否则,悲剧仍然会重演。在这个社会,幸运的秋菊还是很少,能靠政府给他们一个说法吗?
将黑窑工事件定性为劳动用工问题,这是极大的误区。避实就虚。归根结底,它是农民工权利缺位的结果。而农民工的权利得到保障,必须依靠制度安排来解决。农民当然具有分享30年经济改革财富的权利。
中国农民人口巨大,但是从古到今,执政者从来没有很好解决他们的生存境遇难题。今天,占有绝对数量的农业人口是最为庞大的弱势群体,这样的社会太不正常,风险巨大。
最为稳定和谐的社会,不是政府高调表白就能出现的,而是社会结构的中间层要由大多数人口阶层自然演进而成。即西方所谓的橄榄型社会——富人和穷人是少数。社会财富由居于中间阶层的大多数人占有,他们自然拥护政府,这样的社会自然稳定。中国社会是典型的葫芦型社会——富人是少数,穷人占绝大多数。改革成果被少数人占有,农民几乎没有分享到改革带来的财富。
问题出在哪里?首在制度安排。农民被制度排斥在分享社会财富的序列之外,即农民不能享受到国民待遇。相反,农民付出的成本非常巨大——农民入城,没有城市人的社会福利(各类社会福利保险),子女上学要交纳高昂学费;农民子弟上大学,没有优惠。本来起点不均等,而在收费上却是一条杠。农民被这个社会双重盘剥。
黑窑工为什么都是农民子弟,不见一个城市人?一对一的农民和市民,不见得谁比谁穷。区别在于:最贫穷的市民能够获得政府低保,可以维持他们的最低生存水准,最穷的农民却没有低保。二者再加上见识、文化和人际关系上的差别等因素。这样造成的后果是,农民必须付出巨大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和个人成本,才能获得生存的机会,市民则不然。因此,市民不会被掳入黑砖窑和黑矿窑。
当然,黑砖窑和黑矿井的存在、繁衍,跟政府管制不力,甚至故意纵容是看得见的原因。
农民的国民待遇首先在于打破户籍壁垒,城乡一体都能享受社会福利(各地标准不同);其次,加大农业补贴(现在每亩地每年补贴仅有10多元);加大农村教育投资,政府免费培训农民。这样农民才有加入社会竞争的可能。否则,农民永远是农民。农民的儿子永远是农民。机会不均等势必造成结果的不平等。因为出生地造成的等级制度必须打破。
每个人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也不能选择自己的出生地。贫穷无罪。贫穷也不是必然要遭受拐卖、虐待、死亡的借口。有罪的是制度。权利要靠自己捍卫。
2007年6月23日
《自由圣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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