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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路文集
·目录
·序:走进地狱之门 唐远瞩
·自序:写给未来的律师们
第一辑 沦陷的故乡
·儿时边河
·草莽暮色
·铁血家国
·祖父在我心中
·父亲
·驱散心头恐惧的阴霾
·少年如歌
·同学少年都不赖
·泪洒人间四月天
·春水温柔
第二辑 荆棘编成的王冠
·现状和命运——由王海云律师皈依佛门所想到的
·写给未来的律师们
·被告的滋味
·我们来到了松花江上
·辩护律师眼中的“杜丘”
·地狱之门
·律师生涯中的若干个瞬间
·律师的操守
·律师,一个危险的职业
第三辑 司法之癌
·有法不依,中国司法之癌
·案件汇报,叫我如何信任你!
·法官何以成土匪?
·法官为匪与媒体为娼
·法官的良知
·悲情尸检 ——黄静遗体解剖鉴定侧记
·忌日里的愤怒——纪念黄静辞世一周年
·蒙上眼睛的司法女神
第四辑 绝望的归途
·纪念毛泽东:被背叛的誓言
·农民,谁把你抛弃?
·与死亡擦肩而过
·被击毙的“民主”
·脸皮比肚皮更厚——评陈水扁先生的获胜文告
·足寒伤心,民怨伤国
·土地私有与权利保障
·从南都之难看报人的宿命
·人命如草不关天——从11.24到12.23两起特大灾难事故看媒体表演
·谎言包装下的无耻构陷————评解放日报文章《透过现象看本质》
·公共知识分子:本来是羊,却被弄成狼的模样 ——驳檀香山客
第五辑 雪夜读书
·独立斜阳数过人-读王怡
·爱一面红旗在风中飘扬———我读槟榔
·谁使英雄休入彀?——我看《柳如是别传》的著述意旨
·民族秘史的另类解读——读十年砍柴《闲看水浒》
·代后记:大狗小狗都有叫的权利
续辑
·油菜花开遍地黄_____一位朋友的童年经历
·中国宪政之路:分权与迁都——听贺卫方先生讲宪政
·“公允”背后的道德构陷——评麦田的《二桃杀三士》
·现状和命运——由王海云律师皈依佛门所想到的
·我们是人类的孤儿
·小说:人在狱中
·个人主义与黄金高案件
·开在胸前的小白花--悼紫阳
·绝怜高处多风雨——我读《袁氏当国》
·又是清明泪婆娑——纪念黄昭辞世一周年
·焦国标“卖国”与冼岩的板子
·从师涛案看司法专横 —对师涛案一审判决书的法律分析
·冤狱是怎样炼成的——盘点大陆司法“细节上的魔鬼”
·郭国汀律师,我为你扼腕可惜
·风物长宜放眼量 ——兼答归宇斌先生
·独立的主张——再答归宇斌先生(修正版)
·最可恐惧的冷漠——谨以此回复小乔
·红领巾与下跪
·“善行”何以成“罪行”?——评龙泉市公安局关于林樟旺案的起诉意见书
·刑事申诉书
·宁可再等一百年,不让战火烧我家—漫谈中俄军事演习
·王斌余,你就是国殇
·广州番禺区政府“贼喊捉贼”—评《番禺日报。评论员文章
·也说《物权法》的“狐狸尾巴”——谈“非法”财产的保护问题
·献给“六四”的成人礼——解决“六四”问题的法律思考
·魂归何处?——悼念黄菊去世
·律师法修改:别把律师当异类
·审判和谐——朱虞夫父子案件旁听侧记
·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
·为自由辩护
·人间天堂已成人权地狱
·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续)
·脱光了衣服的流氓政权——有感于李和平律师被绑架殴打
·送包老
·沧州铁狮——郭起真案件辩护散记——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一)
·重案背后——杨天水案件辩护散记 ——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二)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铁窗遗韵——师涛案件代理散记——我为政治犯做律师之三
·农民工之歌(真实版)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我愿陪张青去上访
·株连无辜、赶尽杀绝的广州天河法院
·为谁绝食为谁雄?——献祭的郭飞雄
·人是他自身认同的价值--我看范美忠
·大陆粪青都是猪么?
·胡主席是人民的爹?
·在被监控的日子里
·杨佳案:黑幕重重的“审判”——解读杨佳案件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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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六四”的成人礼——解决“六四”问题的法律思考

     
   再过几天,就是“六四”十八周年忌日了。十八年了,当年的青年学生已经步入成熟的中年;当年呱呱坠地的婴儿,也已长大成人。但是,一方面,历史的伤口依然没有愈合,无辜亡灵和难属们仍然没有得到公正,政权那残破的合法性也无从修补;另一方面,枪声播下的仇恨种子,依然在萌动,挣扎着破土而出,为这个饱经忧患的国家增添动荡纷乱的隐忧。
   朝野共识
   “六四”悲剧发生后,绝大多数的中国人(包括很多政府官员)都认为:这个事件是一定会平反的。甚至中共的高级官员,包括当时的国家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杨尚昆在去世之前也说,“这是我们党犯下的最严重的错误”。中共老一辈高级将领张爱萍等一大批人,早就提议为“六四”平反;中共前副总理田纪云也曾在政治局会议上提出解决六四问题;“六四”镇压的核心决策者邓小平,似乎也不认为这场镇压有多少道义合法性。当年,他下令镇压主要是基于功利目的,即:要“维持20年稳定”。“六四”后不久,“六四”问题的定性就由“动乱”、“暴乱”改为“政治风波”,也反映了中共政权的道义劣势。
   十八年来,“六四”成了一种禁忌,从反面证明了中共政权的心虚气短。比如,“六四”后的几届领导人都对六四讳莫如深,在外交场合和回应新闻记者采访的时候,总是强调要向前看,要维护稳定。没有一个人理直气壮地强调镇压是合法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说认定“六四”镇压在道义上的非法性,是一种朝野共识,恐怕没有多少人能够提出反驳的理由。

   那么既然如此,“六四”问题怎么就不能解决呢?
   执政党的忧虑
   “六四”性质太恶劣,后果太严重了。一个国家出动武装部队,开着坦克对上百万和平请愿的人民进行大规模镇压,造成至少2千人死亡,这在中外历史上绝无仅有。这是76年“四五”运动期间连“四人帮”都没有干出来的事情。执政党决策层担心,一旦公开平反“六四”,不但当年参与决策的领导人要被清算,甚至党的执政地位也会被动摇。一旦政权易手,特权集团的利益将化为乌有,国内政局可能陷于纷乱,国家和平发展的前途就毁于一旦了。因此,对“六四”只能实行鸵鸟政策,采取两个字的办法:一曰拖,二曰瞒。拖到何时算何时,能瞒多久瞒多久。
   我们不能不承认,执政党的考虑是有其现实性的,但却是一种短见。作为大国领导人,这样的政治“智慧”是令人遗憾的。试问,这么严重的历史事件能够长久拖下去、瞒下去么?拖得越久,瞒得越深,仇恨不能消解,最后的总爆发不是越剧烈么?
   解决“六四”问题的一个支点
   笔者认为,任何思维都有盲点,执政当局的隐忧有其现实合理性,但是并不正确。以邓小平之睿智,当年也只敢说“保证二十年稳定”,因为他知道这个时间是暴力压制民心能够维持的最长时间。难道当朝衮衮诸公比邓小平更聪明?更有远见?现在,离邓小平所说的二十年还剩下两年时间,正是启动“六四”问题和平解决的最后时机。“六四”后去职的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先生也说,“‘六四’问题早解决比晚解决要好,没出麻烦的时候解决比出了麻烦以后解决要好”。
   现在的中国,一方面,平反六四的权威障碍邓小平已经去世,另一六四元凶李鹏,掌权时就臭名昭著,目前也已经离休五年。另一方面,经济高增长还能维持,社会稳定还能保持,民间权利意识普遍觉醒,开启政治改革为海内外所期待,所以,中共现政权已经有了解决历史欠账的好时机。如果不在目前局势尚有利的情况下主动着手解决“六四”问题,丧失了这个最后的机会,我们这个民族恐怕将万劫不复。
   其实,如果执政党主动解决“六四”问题,非但不会导致执政党丧失执政地位,反而会带来官民双赢的局面,既对得起死者和历史,也对得起子孙和未来。只要找到一个支点,和平解决“六四”问题是完全可能的。这个支点就是:司法。也就是说,在现有法律的框架内,完全可以解决“六四”问题。
   首先,做出“六四”镇压的决策并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89学生运动由中共前总书记胡耀邦先生去世引发,学生的口号是反官倒,要民主,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支持改革开放。并不存在什么反对共产党、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预谋和策划。后来对“六四”学生领袖和部分知识分子的审判证据,也能证明这一点。可以说,学生和知识分子的和平请愿完全符合宪法和法律。那么,对这样一个要求实行民主法制、反对腐败专制的和平请愿有什么法律依据进行镇压呢?
   历史的烟尘散去,真相渐渐显露。对学生请愿作出动乱定性的四•二六社论,实际上是李锡铭、陈希同蛊惑、欺骗邓小平做出的错误决策,而戒严、镇压则与李鹏、姚依林等人继续欺骗邓小平有绝对关系。而且,他们对邓到死都隐瞒坦克上街碾压学生、开枪滥杀无辜学生的消息。因此,这几个北京市和中央的领导人无疑应该对“六四”悲剧承担罪责,而不应该让整个党和政府给他们背包袱。根据当时或现有的法律,对他们进行审判没有任何技术性障碍。可惜的是,前任领导人只敢对陈希同的贪腐问题进行审判,而对他“六四”期间谎报军情祸国殃民的更严重犯罪却不敢处理,岂不令人悲叹!
   其次,除了审判当年的责任人之外,现政府还要向全国人民赔礼道歉,还要对“六四”受难者进行国家赔偿,对“六四”期间的被捕判刑的学生领袖、知识分子和市民进行司法甄别。不是说共产党的一贯政策是有法必依,有错必纠么?我国的司法制度不是也有重审程序么?在否定四•二六社论,肯定学生运动是爱国民主运动的前提下,对每一个具体的个案进行重审甄别,在现有法律的框架内完全可以做到。
   献给“六四”的成人礼
   “六四”之后,很多学生领袖和知识分子流亡海外,构建民运组织,成为公开的反对派。这些人中,不乏将中共当成不共戴天的仇敌,逢共必反、逢华必反,必欲推翻而代之,清算而后快的激进分子;也有理性、温和、坚持当年政治理念,希望通过和平、法制手段推进民主进程、实现民主政治的现实派。前者有天下之志,却不以苍生为念。后者,虽没有那么宏伟的气势,却甘愿默默耕耘,积累社会演进的资源。后者中,在海外以王丹、胡平等学院派知识分子为代表;在国内,主要是以“天安门母亲”群体为代表。这是“六四”之后十八年,风云际会、大浪淘沙,历史老人留给未来中国最健康的力量,最明艳的希望。
   十八年来,“天安门母亲”群体一直坚持在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上解决“六四”问题。她们默默寻找“六四”受难者,每年两会期间都向全国人大提出动议,她们更提出“政治问题法律解决”的方案,要求成立“六四”事件调查委员会,公开真相,审判凶手,给死者以公道,给人民、历史和世界一个交代。“天安门母亲”的这些和平、理性、公义、仁爱的要求,虽然至今没有得到执政者的正面回应,但已经成为民间社会追求自由民主、法治人权的一块坚实的基石,一面理性的旗帜。
   中共对国家的现实领导,中共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具有执政地位,绝非一种民意的自愿选择,而是一种中国式历史意志的结果。对于处在转型期的中国来说,中国能否和平转型为文明国家,首先取决于执政党能否主动转行为现代政党。在社会转型的历史阶段,社会矛盾多发,热点、敏感问题层生,保持社会稳定需要牺牲一些公民权利,因此,执政者对社会进行严格控制、对敏感历史事件不愿触及,虽然可以维持政权稳定和经济发展,但毕竟仅仅是权宜之计,不能作为一项长期的政策来贯彻。因为,现行体制所导致的历史欠账和深层矛盾,绝非维持现行体制所能解决,而必须另辟蹊径,那就是以解决“六四”问题为契机来重建政权的合法性,为建立公民社会和实行民主政治提供良好的平台。而公民社会的建立,民主政治的实现需要朝野互动,共同努力。历史的伤口需要平复,民间的积怨需要释放。中共诸君应该有这样的政治远见和胸襟。不能为了某些特权阶层的利益,甚至为了几个具体的责任者而误国误民。
   北京作家余世存先生认为,中华民族是个长不大的类人孩,5000年来只盛产暴君、暴民,他们的眼里都有一种共同的东西:仇恨。
   在“六四”十八周年的时候,但愿中国政府对民间异议人士能够消解“敌情”观念,不再视为“敌人”。当政权眼里没有“敌人”的时候,社会仇恨也会随之消失,这个民族或许就告别“类人孩”,真正“成人”了。
   耶稣说,大爱无敌。让我们摒弃仇恨,用爱来拥抱中国吧,这应该是我们献给“六四”的成人礼。
   二00七年五月二十四日于青岛虎山居
   首发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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