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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路文集
第二辑 荆棘编成的王冠
·现状和命运——由王海云律师皈依佛门所想到的
·写给未来的律师们
·被告的滋味
·我们来到了松花江上
·辩护律师眼中的“杜丘”
·地狱之门
·律师生涯中的若干个瞬间
·律师的操守
·律师,一个危险的职业
第三辑 司法之癌
·有法不依,中国司法之癌
·案件汇报,叫我如何信任你!
·法官何以成土匪?
·法官为匪与媒体为娼
·法官的良知
·悲情尸检 ——黄静遗体解剖鉴定侧记
·忌日里的愤怒——纪念黄静辞世一周年
·蒙上眼睛的司法女神
第四辑 绝望的归途
·纪念毛泽东:被背叛的誓言
·农民,谁把你抛弃?
·与死亡擦肩而过
·被击毙的“民主”
·脸皮比肚皮更厚——评陈水扁先生的获胜文告
·足寒伤心,民怨伤国
·土地私有与权利保障
·从南都之难看报人的宿命
·人命如草不关天——从11.24到12.23两起特大灾难事故看媒体表演
·谎言包装下的无耻构陷————评解放日报文章《透过现象看本质》
·公共知识分子:本来是羊,却被弄成狼的模样 ——驳檀香山客
第五辑 雪夜读书
·独立斜阳数过人-读王怡
·爱一面红旗在风中飘扬———我读槟榔
·谁使英雄休入彀?——我看《柳如是别传》的著述意旨
·民族秘史的另类解读——读十年砍柴《闲看水浒》
·代后记:大狗小狗都有叫的权利
续辑
·油菜花开遍地黄_____一位朋友的童年经历
·中国宪政之路:分权与迁都——听贺卫方先生讲宪政
·“公允”背后的道德构陷——评麦田的《二桃杀三士》
·现状和命运——由王海云律师皈依佛门所想到的
·我们是人类的孤儿
·小说:人在狱中
·个人主义与黄金高案件
·开在胸前的小白花--悼紫阳
·绝怜高处多风雨——我读《袁氏当国》
·又是清明泪婆娑——纪念黄昭辞世一周年
·焦国标“卖国”与冼岩的板子
·从师涛案看司法专横 —对师涛案一审判决书的法律分析
·冤狱是怎样炼成的——盘点大陆司法“细节上的魔鬼”
·郭国汀律师,我为你扼腕可惜
·风物长宜放眼量 ——兼答归宇斌先生
·独立的主张——再答归宇斌先生(修正版)
·最可恐惧的冷漠——谨以此回复小乔
·红领巾与下跪
·“善行”何以成“罪行”?——评龙泉市公安局关于林樟旺案的起诉意见书
·刑事申诉书
·宁可再等一百年,不让战火烧我家—漫谈中俄军事演习
·王斌余,你就是国殇
·广州番禺区政府“贼喊捉贼”—评《番禺日报。评论员文章
·也说《物权法》的“狐狸尾巴”——谈“非法”财产的保护问题
·献给“六四”的成人礼——解决“六四”问题的法律思考
·魂归何处?——悼念黄菊去世
·律师法修改:别把律师当异类
·审判和谐——朱虞夫父子案件旁听侧记
·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
·为自由辩护
·人间天堂已成人权地狱
·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续)
·脱光了衣服的流氓政权——有感于李和平律师被绑架殴打
·送包老
·沧州铁狮——郭起真案件辩护散记——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一)
·重案背后——杨天水案件辩护散记 ——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二)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铁窗遗韵——师涛案件代理散记——我为政治犯做律师之三
·农民工之歌(真实版)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我愿陪张青去上访
·株连无辜、赶尽杀绝的广州天河法院
·为谁绝食为谁雄?——献祭的郭飞雄
·人是他自身认同的价值--我看范美忠
·大陆粪青都是猪么?
·胡主席是人民的爹?
·在被监控的日子里
·杨佳案:黑幕重重的“审判”——解读杨佳案件法院判决
·“三个至上”的政治神学解读
·中国已无共产党——改革开放30周年述评
·政府当流着什么样的“道德血液”?
·我所悲兮在远道——访美心潮之一
·谁是“新土改”的受益者?
·杨佳长久地令我们感动
·胡佳不是罪犯,胡温才是罪犯
·用情意温暖黑暗----记一次软禁
·谁将把西藏推向独立?
·杀死了杨佳,毒死了共产党
·海外民主运动应该调整思路
·中国律协:“最中国”的“NGO”?
·晓波祖桦被传讯,共产党要提前清场?
·《零八宪章》的缘起和产生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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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连无辜、赶尽杀绝的广州天河法院

    郭飞熊是我未曾谋面的朋友,他因为维权事业被广州天河法院罗织罪名判刑五年,判罚金40000元。他的妻子张青和两个孩子由此失去生活来源,特别是6岁的儿子金宝被株连上不了公费学校。老路从朋友处得知此事,受良心驱使发了一个替金宝募捐的帖子。在这个帖子中老路特意说明:这些钱不是支持郭飞熊颠覆政权的,而是给他儿子上学的。还天真地向国保警察呼吁:这个孩子没有学费上学,请国保的“同志们”手下留情。

   从发贴之日起,老路多方游说,自己捐了1000元,代一位台湾女同胞捐了1000元,代国内一名有良知的记者捐了100元。将这2100元打到了张青的中国银行的帐户上。据老路了解,澳大利亚一朋友捐了600澳元,香港一人权组织也捐了不少一笔钱,国内的李元龙先生、黄柏林先生、还有一些不知名的网友也都捐了钱,还有一些北美朋友的捐款恕老路无法一一列明。

   老路原想,就算郭飞熊“罪大恶极”,应当“千刀万剐”,他的妻子和孩子总是无辜的呀,党和政府总不会连6岁的孩子都不放过,再行株连之法吧?万没想到,国保没有出手(透露捐款账号和信息这种龌龊事应该干了),代表正义和公道的天河法官到干了。他们竟然于12月17日悍然冻结并划拨了张青两个账号的善款,连通知都没有。

   根据法律,郭飞熊被判罚金是他自己的事,应该由他自己承担缴款责任。张青作为妻子,金宝作为儿子,没有为丈夫、父亲交纳罚金的义务,法院也没有冻结、划拨张青账户资金的权利。这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道理。天河法院有何依据执行非被执行人的财产?难道它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变成封建王朝的衙门?

   以司法的名义赶尽杀绝、株连无辜,连一个六岁的孩子都不放过,这是发生在我们眼前的无情的事实,这就是和谐中国的真相!

   老路送天河区法官们一句话:长存无亏的良心!

   这是圣经上的话,你们也有(或者会有)妻子儿女,你们现在的所作所为,人看着,神也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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