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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鞍山萧山两大教案我们被判刑坐牢)接上页博讯www.peacehall.com
我们决定帮助鞍山的主内弟兄姊妹,但是我们还是要尽量地减少坐牢的风险。刘凤钢去鞍山前,我们就商量好,我们要取得鞍山弟兄姊妹的授权,我们要在他们的授权下帮助他们上访、申诉、反映情况。刘凤钢到东北后,参加了李宝芝的开庭。还到劳动教养所看望了李宝芝姊妹,李宝芝口头授权给刘凤钢,委托刘凤钢帮助她上访、申诉、反映情况,李宝芝还在几张纸上签上了她的名字。
刘凤钢回到北京后,将开庭的过程、弟兄姊妹的证言证词写成了文章《我所了解的辽宁省鞍山市李宝芝“邪教”一案的事实与经过》(http://www.stemi.org/htdocs/cclife.nsf/e68dc19e63a9f71985256b42005d2dae/ea722d25c452e1a085256b3e00739971?OpenDocument)。在此基础上,我给全国人大写了一封信《就鞍山市基督徒被警察马毅刑讯逼供一事致全国人大的一封信》。为了能让更多的基督徒为鞍山的弟兄姊妹祷告,受刘凤钢的委托,我还将此文修改后通过电子邮件寄给了一些主内弟兄姊妹,后来此文被发表在美国的华人基督教会杂志《生命季刊》上。
《就鞍山市基督徒被警察马毅刑讯逼供一事致全国人大的一封信》发给了我的老师、全国人大的副委员长、中国职务最高的基督徒后,鞍山弟兄姊妹的冤假错案并没有得到解决,这也在预料之中。《我所了解的辽宁省鞍山市李宝芝“邪教”一案的事实与经过》被发表后,很多海内外的弟兄姊妹打电话给那些打人的警察,指责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由于鞍山的警察有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虽然他们受到我们主内弟兄姊妹的指责,他们也没有把我和刘凤钢抓起来。据说他们还有所收敛,再也没有出现对基督徒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劳动教养、罚款等事情。帮助鞍山家庭教会的主内弟兄姊妹应该是一个很成功的例子。
那些鞍山教会的主内肢体是如何被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劳动教养、罚款的,我希望大大能看一看,大家一定也会和我一样心痛的。这些主内肢体被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劳动教养、罚款的事情,是我当年写在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何鲁丽副委员长信中的,她曾是我的儿科学老师。弟兄姊妹被逼迫的事情,我是写在这样的信中,我写,您看,应该不会为此被抓、坐牢吧。
三、就鞍山市基督徒被警察马毅刑讯逼供一事致全国人大的一封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何鲁丽副委员长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何鲁丽主席
您好!
在这里,我以一个您学生的身份、一个中国公民的身份、一个基督徒的身份向您反映一件事情。
……(略去原信中的一些内容)
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一处警察马毅,在对基督徒进行传唤、审讯过程中,刑讯逼供,行为令人发指。一些当事的主内弟兄姊妹曾带信给我,近来还带来了当事的主内弟兄姊妹在法庭上的证言、证词,使我不能不相信弟兄姊妹们受到的刑讯逼供都是真的。
在鞍山市中级法院法庭的证言。
审判长对一个基督徒说:“你的言辞,要负法律责任。”之后,由律师问话:“请你把被抓当天的情况讲一下?”
答:“我们被抓后,都分别关在公安局八楼宗教科不同的房间内,他们对我们进行拷打,房间里时常传出叫喊声。”
问:“是哭声?是喊声?”
答:“是被打发出的喊叫声?”
问:“继续说。”
答:“我看到马毅(宗教科长)用手抓着女信徒的头发在通道里走,他们还扇我的脸,让我在他们写好的供词上签字。”
问:“你签了吗?”
答:“我不签,他们就打,全是他们逼的。”
再看辽宁钢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郝庆华、刘雪芹从基督徒孙德荣那里得到的证言(会见笔录)
问:我们是律师,作为李宝芝的代理人想向你了解有些情况,希望你能如实介绍情况,如果讲假话,将承担法律责任。
答:我会如实介绍情况,如讲假话,我愿承担法律责任。
问:请介绍一下2000年11月发生的事情?
答:……将我两手分别用手铐拷在两侧暖气管子上,把腿用绳子捆上,用脏布将嘴堵上,然后一个人骑在我身上,另一位蹲在我脚上,用电棍过脚,这种滋味令我难以忍受,后来不得不按公安人员马毅的要求做了虚假的口供。在此之后,公安人员马毅等人曾在第一看守所对我外提,也让我按他的要求完善案情细节,由于是假的事情,我说的与他们的要求不符,也受到马毅的打骂,马毅曾用手打嘴巴子,公安人员这种做法令人难以理解。
律师从基督徒侯荣山得到的证言(会见笔录)
答:……马毅曾让他手下的人将我两手用拷子拷上,然后用绳子强行向上拉,用脚踩我两肩,还有一次,马毅将我两手分别拷在两侧的管子上,两腿捆在一起,马毅坐在我身上,用电棍电我上半身,用电棍在身上走了好几次,记得当时我押在鞍山第一看守所时,马毅两次外提往回送时,看守所那都有记录,马毅为了防止验伤暴露了他的残暴一面,还用脚踢我的下身,……用电炉子烤我的双膝,现在还留下很深的伤痕,记得给我上绳时,我没有按马毅的意思去交待,当时被绳子吊的我两次休克,昏死过去,现在想起来还有后怕,
律师从基督徒钮中芳得到的证言(会见笔录)
答:……用绳子将我反捆,打我嘴巴,用拳头打我腹部,上绳,这样一直持续了几个小时,到了晚上约7、8点钟的时候,当时马毅穿着毛衣、毛裤,由于马毅打累了,热了,将外衣、毛衣、毛裤都脱了,只穿运动服,马毅打人打得大汗淋漓,气喘吁吁,这时我吐了两口血,见此状马毅就停了下来不再打我,到了半夜马毅又给我安排在另一间,用手铐分别拷在两侧的暖气管子上,扒掉袜子,一个高个子的警察坐在我身上,然后马毅用电棍不断地击我,这样的状态持续了两个小时……
再看我们一个基督徒所写的材料,
有一个姊妹叫钮中芳……从11日下午2点开始审讯、毒打、电棍、小绳等各种方法折磨直至午夜2点(长达12个小时),12日下午5时半放人(已超过24小时,钮被放出时,脑袋肿得象个大窝瓜,电棍所致),11日下午,马毅当着百余信徒的面抓着钮的头发来回走,并下令手下买四条绳子捆绑他们(李、孙、侯、钮),钮的嘴巴子被马毅打的无数,直至口吐鲜血为止,“上小绳”是人最受不了的,疼痛难忍,马毅乘人之危,揪着头发打钮的嘴巴子,更残忍的是在双臂后绑的情况下,马毅用拳头击打钮的小肚子,钮疼的死去活来,叫喊时,马毅关上门不许喊叫,至今仍然有隐痛。当天晚上,马毅和刘警官酒后将钮置于床上,双手分别绑在床头的两侧,刘警官坐在钮的大腿上,马毅手拿电棍烫钮的脸、手。甚至将钮的袜子脱下,要电脚心,两人一同折磨着……打人累得大汗淋漓,外衣、毛衣都脱下,午夜2点多钟,马毅、刘某累了,喷着酒气睡着了,可怜小钮在床上有尿也不敢喊,怕再遭毒打,直憋到天亮,真是惨无人道。打倒这种程度,仍然罚款4千元,不给收据。
有一弟兄侯荣山,51岁。遭到更加残酷的刑罚,从11月11日下午2点开始审讯,也就是受刑的开始,马毅等人用一米多长的竹竿,粗细3厘米左右,抽打侯的背部,运用的力度和频率无法计算,两根竹竿都打劈了好几半,人的背部怎能承受的住呢?侯一连半月不能仰卧,打人累了,就让侯蹲在地上,不许坐,四面又无靠,在侯面前放一电烤灯,侯的眼睛烤的受不了,就要挺起脖子仰起脸,马毅等人在电烤灯的后面用竹竿打脑袋,随时纠正姿势,双侧膝盖部位烤起了四、五个大水泡,超过2个厘米左右,(已经留下疤痕),直至休克为止。从11月11日下午2点开始到午夜2点,一直没有停止审问和受刑……上小绳更可怕,将侯的双手用手铐锁在背后,用脚蹬住侯的肩膀,再用绳子绑在双手上,拽绳子向上提……,太残酷了。午夜两点以后,将受了重伤的侯双手背后烤在暖气管子上站到天明……
11月12日马毅他们吃完午饭后,又开始审问。马毅用棒子再次毒打一夜未睡,水米未粘,而且已经被打了12小时之多的侯荣山。有一警官,高个子,姓麻,脚穿皮鞋,狠踢侯的小便,当时侯疼的上不来气……更惨的是动用电棍将侯置于床上,两手分别用手铐锁在床头两侧的铁管子上,双脚用绳子绑在一起,绳子另一端在一警官手里向后拉,将人拉直固定,刘警官坐在侯的小腹上,再有一警官手持电棍,从侯的嘴开始向下行刑,电棍触到气管部位时,人真象断了气一样难受。然后触胸部到腹部,电棍触到肚脐时,人的全身都无法忍受那种难以用语言表达的痛苦。电棍仍然向下作恶,要触到小便时,马毅用人挡了一下;行刑人员算是手下留情了,但并没有停止,从大腿一直电到脚趾、脚心、全身用电棍触一遍,当时被电的浑身战栗,电后的烫伤糊印更是疼痛难忍。
11月28日,再次提审侯荣山,前次被打的伤还没有痊愈,却又经历了比上次更惨的酷刑,马毅用木棒子专打侯大腿的两侧(疼痛敏感区)站立不住就会摔到,马毅又将侯揣到在地,脚踏在侯的胸部,用电棍电侯的嘴和气管,呼吸就更困难,当时在场的杜文学和一名姓金的女警官看到这种场面,都开门出去了。没有一点反抗能力的侯再次被马毅等人绑在床上,又重新体验一次叫人不寒而栗的电棍电全身的经历,姿势、方法和11月12日那次一样,只是狠度有过之无不及。
遍体鳞伤的侯被送回月明山看守所,朱所长和陈管教验伤后,将伤情全部记录下来,当时还有被拘留的20来个犯人都看见了。以后再一次提审“侯”时是马毅将侯送回月明山拘留所,到门口时,马毅威胁说不准验伤,否则扒了你的皮,又凶狠地踹了侯一脚,才回去。
孙德祥弟兄也遭到了摧残,将孙的双手用手铐拷在暖气管上,双脚分别锁在床的两侧,嘴用毛巾堵上,用电棍从上电到下边,痛苦也无法喊出声来。
李宝芝一次提外审时,三天二夜不许休息睡觉,马毅他们轮流审讯,轮流休息,惟独不许李休息,致使精神恍惚在别人的口供上签字画押。
李宝芝姊妹双手上下交叉反拷着,一只手从肩膀上背过去,另一只手从肩胛骨下背过去,可是李宝芝的胳膊短,双手拷不上,他们就用力扣,当时听到骨头拉动的响声,总算拷上了,可是李的体位变了形,他们想取下手铐却取不下来了,又喊了许多人来帮忙取手铐,两个人将李的双肩用力后背才取下,李的双肩怎能不受伤呢?在回答审讯时,若不按马毅的意思回答就劈头盖脸的打嘴巴子、打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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