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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何处觅自由?——有感于李建强律师再度被扣押执业执照
姜福祯
前些日子李建强就告诉我律师证年审没有通过,受株连的还有整个华 冠律师事务所。我的朋友许多是律师,我打听了一下,原来不光华 冠,其他所也有集体不通过的,并非都是政治原因。此时,我还侥幸 希望李律师的生存空间可以延续。我深知,当前中国维权律师的匮乏。
结果还是遭遇扣押:无论是讲政治的江泽民时代、还是讲和谐的胡锦 涛时代。《维权律师,一个危险的职业》的作者,还是再次出现了执 业危机。
众所周知,律师不仅是法律工作者,更是自由职业者。控辩双方执法 条对决法庭,在认知碰撞中平衡法律,彰示公正。在法制完善的地 方,庭审过程中律师的认知和言说自由常常被发挥到极致,而在我国 由于司法局、政法委、四项基本原则的种种桎楛,律师的认知和言说 桎梏自由十分有限,他们在法庭内外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甚至利 诱、威胁、逮捕,这是当代中国维权律师成为稀有资源的根本原因。 最近,著名维权律师李建强再度被扣押执业执照,被“解甲”赋闲了!试想自由职业者的自由何在?
在一个雷雨交加前的白夜,我读到李建强《为自由辩护》的文章:
“最近,因我而被株连二个多月的所里其他同事的律师证终于被注册了,而我的注册却遥遥无期。”
“我说的是真话。因为我发现,我的自由民主的理念、人权法治的理念,跟执政党和政府认定的‘敌对势力’的理念是完全相同的。政府一定发现:鉴于我无法祛除深植于脑海里的‘敌对势力’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的理念,这个律师不能再继续执业。”
李建强在文章中回顾了导致自己执业风险的辩护风格的三个特征: (1)把自己同当事人混淆的非职业特征,(2)拒绝党国价值标准的 飞蛾扑火式地特征,(3)雁过留名式的激情辩护。
应该说除尊重当事人和委托人的选择之外,的确时常是这样:他敢于 执律师自由职业之剑,为自由声辩。这种风格尤其成功表现在陈树庆 案的指控争辩中。仔细研读了他经手的几个案子,既嗅觉灵敏,也周 到细致,很下功夫,作为律师在技术上无疑是尽力的。由于李建强经 手的案子大都在时事焦点上,再加上刘路著名政论写手和李建强著名 律师两者的脚色错位,使他的处事风格不能不格外惹人注目。说实 话,我对刘路先声夺人、主动出击和居高临下地道德评判、雁过留名 式的近乎急功近利的写作文本,常常不能以一贯之的价值判断,也有 许多不认同。李建强、刘路行影相随,风头强劲,十分抢眼,使他不 能不受到若干质疑和杯葛。
与李建强律师相识是因为任自元一案。当时我和陈青山、杨天水、车 宏年等人都急于给他找一个敢于说话的维权律师,先后联系过几位, 都没有如愿。李建强当时正被第一次扣押律师证也无法接受,但是他 热情约见我们,并帮我们仔细分析了案情。独特的视角和有些天马行 空式的说话方式,给我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随后不久他几经曲折取 回了律师证,接下了一个个“言论自由案”案子,大刀阔斧,一路奔 来──先后为张林、师涛、杨天水、郭起真、张建红、严正学、陈树 庆、池建伟等辩护。这些案子的得失很难量化打分,但能有一个律师 为异议人士声辩,并且多数是无罪辩护,作为一个律师是需要有胆有 识的。
中国社会正在绝对权力的背景下黑社会化,权贵资本家的猖獗正在蚕 食公正、良知、法律和个人权利,地方利益集团“水泼不进,针插不 入”的局面已经形成。维权,已经成为被压迫、被损害的草根群体最 艰难地选择,中国迫切需要敢言敢为的维权律师。这应该是寻求和谐 社会的前提,也是“执政为民”既说也练的最真实路径。可是,此时 此地维权律师群体和敢言作家、记者却遭受一轮轮打压。据悉,至今 被拒绝注册执业证的维权律师还有河南李苏滨、广东郭艳、唐荆陵, 广西杨在新等,被关押的知名维权人士和法律工作者还有山东陈光 诚、广东郭飞熊、浙江陈树庆等人。
想起一本胡适的传记题目就叫《无地自由》。自由主义的大师却“无 地自由”,这是怎样的悲哀!可是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历史车轮却滚 滚倒退,更令人悲哀的是,胡适式的自由在目前中共制下也荡然无 存。刚刚得到一个“利好”消息,律师法修订草案有重要改进,律师 将有条件享有职业豁免权,而豁免的主要内容是律师在法庭上的言论 可以免受追究。言外之意,在中国是以言治罪的,律师之外的人的言 论出格则严惩不贷──这种花瓶立法的本意是想表示开明,可是长期 因言治罪的“尾巴”一下就翘了起来。
神州何时觅自由,神州何处觅自由?
自由啊,自由,从世纪之初,到世纪之末,再到新一个世纪,在中国 大陆一直是一个难求的梦寐。自由的狙击手们何时才会放下你们的武 器?
(2007年8月9日于青岛咫尺居)
民主论坛 200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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