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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跋扈录:综合执法与综合侵权
姜福祯
所谓“综合执法”在和平时期的法律地位问题,是一个行政难题。正 常秩序下本该各司其职。非常时期,法律废弛、秩序优先,综合执法 常辅之以军事强力,此时不过是对敌对行为和反抗行为的戒备和威 慑。在“和平盛世”却在“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大地上到处活跃着 一只类似宪兵队似的城市管理队伍,并且在屡被诟病之中不断壮大, 甚至被装甲化。那么,他们将要面对一种什么样的管理?他们以谁为 敌,为什么需要这样的强度,可见,这支队伍的出现不仅是人治制度 环境下长官意志与部门扯皮的一个怪胎,也是公共治理惰性化、威慑 化、危机化的具体体现。
城管的所谓“综合执法”由于是借法而作为,其行为自始至终就是无 源之水、无本之木、无花之果。因此,没有警权的城管分子面对没有 违反治安秩序的商贩们的专政铁拳,经常就是综合侵权。
综合侵权的一个例子
济南城管在一次执法中,十几个人队员,要查扣王某的东西。王不同 意,八、九名城管人员便对他拳打脚踢,把王某卖的东西抢到车上, 也把王某放在一个方便袋中的钱包抢走。王某掏出手机给家里人打电 话时,手机也被抢走。王某站在一辆车前不让车走,但车辆启动后将 王某带到车底下,接着,一个车轮从其腿上轧了过去,导致王某右大 腿彻底骨折。车却扬长开。
在上述“执法”中打和抢都发生了,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生命健康 权同时都受到严重威胁,业已构成故意伤害犯罪。
一、肆意侵犯公民人身权、生命健康权
☆案例1:北京。摩的司机袁小宝,因拒绝城管检查,被城管执法车追逐十余分钟,期间执法人员用砖头袭击了正在驾车的袁头部,造成摩的翻车,袁颅骨多处骨折。
☆案例2:北京。残疾人张老汉在西三环六里桥下,独自驾驶三轮摩托车行驶期间,遭遇城管队员检查。张老汉因残疾在身无法立刻下车,被多名城管队员强行抬出摩托车,扔进辅路绿化带内,期间张老汉胳膊和脖子上多处受伤。
☆案例3:石家庄。一道路交叉口发生过这样一幕:一辆城管执法车拖着一名还有20天就要生产的孕妇,在上百群众的围观和车斗上的城管人员的注视下,竟然毫不犹豫地启动。车行出100米左右,这名孕妇被拖倒在地,不省人事。
☆案例4:山西平遥县。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因其“占道经营”没收了温六宝的秤,并且罚款30元,可是随后城管又开车来拉他的西瓜,温对如此执法质问和申辩执法队的人根本不理会他。温六宝见阻拦不住、申辩不听,决定继续阻止这种“一点不明白的执法行为”。于是,温六宝躺在了这辆汽车的车轮中间,就在温六宝本能地扭了一下身子的时候,沉重的车轮果然向他轧来……
二、肆意侵犯公民的财产权
北京。孙女士在朝阳区某街道卖小饰品时,被辖区城管人“抄”了。 总价值在600元左右。当时,城管的执法人员既不给暂扣清单,更不 用说签字、盖章了。显然是处罚主体不明确,程序违法。城管的执法 人员让孙女士两天以后到城管队办公室去处理。她在8月29日去时, 城管的执法人员说“开会,明天再来。”次日,城管的执法人员又说 “你的东西上交了。”孙女士说“交给谁了,有手续吗?”城管并不 给与明确答复。
孙女士的遭遇实际上是城管执法的一种常态,二话不说,席卷一空, 这种常态透露的不止是罚则的缺失,更是对公民财产权的藐视、剥夺 和肆意抢占。
三、绝对物权被绝对剥夺
众所周知,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大到厂房别墅,小到针头线脑无不列 外。而城管执法时主要采用剥夺生产资料的方式强制停止经营,为此 不惜打砸抢。于是,个体劳动者经营主体资格、地点、时间,有无经 营权等程序性瑕疵问题,瞬间变为暴力剥夺经营者所有权的实质问题 ──查抄、查没。合法的生产资料被“花园式管理”、“双创”、 “双优”等绝对权力化为齑粉。
当物权碰到行政处罚权的时候,并不丧失其对处罚方式的选择:罚款 或者以物抵款。尤其是货物抵款必须明确具体,对剩余货物的抢夺、 占有演变成了城管的一种绝对权力。于是,所有上街的商贩们全然丧 失了他们的物权,附带随时可能丧失的还有人身权和生命健康权。城 管们无须讲法,因为他们综合了诸多权力,他们不仅目无宪法、民 法、相关财产法和物权法,他们甚至还目无刑法,以“执法”的“美 意”肆意伤害他人身体和生命。
四、执法权的肆意扩张
城管即兴执法,即当场处罚的权限和范围本来有限,执行的商品、工 具一般不得超过50元,“查抄”折算为罚款,实质是不是罚款,而是 “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这种直接砸饭碗的处罚,依法不能适用即 兴执法的简易程序,也就是当场处罚、执行。这一点在世界各国的行 政处罚中都难以见到,也完全违反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不根据行政处罚法,告知和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听政、复议和 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的城管,普遍存在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的倾 向;同时违反应当适用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后处罚的规定,超越了法 律规定的权限,就是仅仅在程序上也跋扈的离谱。
综合治理和综合侵权的并驾齐驱必须革除,暴力执法已经为崔英杰们 狙击,奇怪的是在一个所谓“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治”什么? 许多不言自明的道理为什么总敌不过城管和它的后台们的傲慢与偏 见?在城管飞扬跋扈的后面埋藏着什么?这朵千夫所指的恶之花还要 开多久?
(2007-04-27青岛咫尺居)
民主论坛 200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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