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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再到杭州)接上页博讯www.peacehall.com 2月20日(正月初五),浙江朋友要在复兴北苑居委会老年茶室举行春节联欢会,邀请我参加。我与朋友小郑于上午10点左右到达,到处是三三两两的人,但未见别的朋友。12点多,朋友们陆续赶来,这时才知道四周已布满便衣。13点左右,到了3、40个朋友,其中大多我是第一次见。联欢会开始,吴义龙首先说这是一次单纯的联欢,不涉及政治内容。于是大伙儿有的唱越剧、京剧、黄梅戏,有的唱歌曲,有的表演魔术。但我始终一言未发。联欢会进行了4、50分钟,便衣警察开始把祝正明、毛庆祥、吴义龙、王荣清等人一个个地叫出去谈了几分钟。后来一个穿警服的人过来问我是否是王金波,我说是,他就把我带到了几百米外的闸口派出所。
在派出所二楼一间办公室里,这个人要去我的身分证后对我进行了盘问,主要问我是怎么同浙江朋友认识的、什么时候来的杭州、目的是什么、这些天住在哪里、干了些什么、今天到会的人认识哪些,等等。我如实回答后看了遍笔录签字按手印,被带到楼下一间办公室。1、20分钟后,一个警察(后知其为副所长)对我宣布我被留置盘问24小时。于是我被带到隔壁的留置室。
留置室只我一人。我看报纸得知这两天杭州降温,最低温度为零度左右。我上身穿了一件衬衣、一件薄毛衣和一件春秋穿的外衣,下身穿了一条衬裤、一条薄毛裤和一条单裤,脚上穿的是单皮鞋,本来就怕冷的我只觉得寒气逼人,不得不在几平方米的铁笼子里转来转去地活动以取暖。
18点左右他们把我叫到隔壁的监控室(他们有闭路电视监控我的一举一动)吃他们剩下的饭,我顺便问副所长能否通知我的朋友给我送件衣服,他说不行,忍一忍锻炼锻炼,我说受不了,他扔下一句“不行”扬长而去。
吃完饭我被锁回留置室。屋里除一排5、60厘米宽、3、40厘米高、几厘米厚的水泥板外啥也没有。我坐了会儿觉得冷继续转圈。没戴表,也不知啥时候,累了,就蜷在水泥板上迷糊了会儿,不知何时突然被猛地冻醒,浑身发抖,又起来哆哆嗦嗦地转圈……冻醒、转圈、迷糊、再冻醒,就这样来回折腾了五六次,天亮了。
上班后没人理我。10点左右两个警察把我带到斜对门的值班室,我向他们提出,昨天在没有出具任何证件的情况下,他们究竟是以什么理由把我带来并留置盘问。副所长过来说不要乱闹了,命令我回留置室。我要求出具有关手续,他命令两个警察把我推回留置室。
中午他们吃完饭,副所长过来问我吃饭不。早上没人通知我吃饭,我就反问了一句:“你说呢?”他恶狠狠地说:“我问你吃饭不!”我说:“你说作为一个人,要不要吃饭?”他掉头就走,扔下一句话:“不吃拉倒。”
14点左右,一个警察把我带到二楼又盘问了一次。这次我提出了三个问题:一是今天上午我提的那个;二是他们根据什么法律不允许通知我的朋友送衣服;三是他们为何早上不给我饭吃,即使要我自己掏钱那为何不事先通知我。最后我说:“为了抗议你们非法拘禁我,我已开始绝食。”我要求把这些内容补充进笔录,他写了一两句,我看与我的陈述内容差距太大,拒绝签字按手印。然后他宣布,上城公安分局决定对我继续留置盘问24小时。
我又被锁回留置室。就这样,一直到22日下午。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绝食,40多个小时未进一粒饭,又冷又俄,迷迷糊糊的大脑里只转悠着出去之后如何饱餐一顿好好睡上一觉。而给我身体最大的伤害则是,此后不久我就发现肩、肘、膝等关节在阴冷时经常疼痛。
快16点时,我被带出留置室,一个4、50岁的人在走廊里对我说:“以后不准再来浙江,只要你来我们就把你赶出去。”我反问:“你凭什么法律规定不准我再来浙江?”他说:“我们不管那么多,只要你再来浙江就把你赶出去。”然后他要我等一下,说还有别人要见见我。
他上楼几分钟后带下来几个人,我一看是临沂市公安局政治保卫科警察侯献合、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五里堡派出所副所长尹振竹和司机韩茂文,还有一个人我不认识,稍后即知其为浙江省公安厅警察李光明。四人把我带到公安厅招待所(庆华饭店)安排好房间,然后去西湖边的一个饭店。我吃了一个包子,喝了点水,别的什么也吃不下,原来在派出所里的奢想看来仅仅是奢想了。
他们带我逛了会儿太子湖公园和六合塔,回到招待所后侯献合又和我找到吴义龙和王荣清取走行李。听吴义龙讲,那天只抓了我一人。
当晚我们在公安厅招待所吃了一顿饭。吃饭的有八个人,除我和侯献合、尹振竹、韩茂文、李光明外,还有杭州市公安局警察缪舜,是侯献合在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同学,一个姓朱的,跟尹振竹(山东沂南人)是一个村的,在浙江嘉兴一个军工厂当团级军代表,还有一个则是朱某的司机。这顿饭据说花了1,000多元钱,我算是开了眼界。
23日早上约5点我们就起床,到嘉兴时天还未亮。吃完早餐我们跟朱某分手,到苏州逛了逛虎丘公园、一个园林和一座大寺庙。午饭后到了南京,他们先是去了一个小规模的军队医院看了一个病人,然后跟我一起去了中山陵。这是我第二次到中山陵拜谒中山先生,不过没想到是以这种方式去的。然后继续往北赶,晚上在洪泽吃锅贴,22点多到达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五里堡派出所。
当晚我在值班室跟几个联防队员一起看电视,困了我就躺在连椅上睡了会儿。24日上午,临沂市公安局政治保卫科副科长张锋、已经内退的前科长宋某、兰山分局政治保卫科女科长董某对我进行了盘问。期间董某问过我好几次现在想不想退出民主党和民运,我说不,我宁肯坐牢也不退出。25日晚22点,尹振竹在张锋、五里堡派出所所长王明启及两个值班警察的陪同下,向我宣布48小时留置盘问已结束,明天起对我治安拘留(行政拘留)15天。我看了下告知书,上面写的是(凭记忆):“散布谣言,故意煽动扰乱社会秩序”。我指出这全是捏造,是非法的。他们要我接受现实,我考虑了一下就签字愿意接受处罚,不陈述不申辩,但同时声明保留以后我对他们对我的迫害起诉的权利。
26日15点左右,尹振竹将《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第99257号)》交给我,我的正式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我在另两份已经记不起名称的文件上签了字,他们把我送进拘留所。
我在拘留所门口被搜身后被送进5拘室。这是个小拘室,已有两人,一个是前天到的小孟,未能收回单位2万元贷款,另一个是昨天到的诸葛守君,快50岁了,去年秋天曾开拖拉机肇事后逃跑,两人也均为15天。东边6拘室住着两个劳动号,西边4拘室是个女号。我是春节后第6个进来的。当晚又进来两个女号。
前两天平安无事。所里的规矩是,周一至周五每天三顿饭,周六日两顿。饭菜一天就值两、三块钱,这一天12元的伙食费中的大部分被拘留所“创收”了。每天只有吃饭时出来,警察催着我们吃完饭就马上又锁回拘室。
28日是星期天,两顿都是油条。现在人少,吃得还好一些,以后天天是黄色的馒头,早上吃咸菜,中午的汤菜掺了不少“政府”(被拘留人员对警察的称呼)们的剩菜──也就是说,我们还能天天见荤。这天下午是不到17点吃的,由于一天两顿饭,开饭前早饿了,吃得较多。约一个小时后,我无事可干,就用烧焦了的筷子在墙壁上写了下列内容(凭记忆):
“中国民主党
“公开 理性 非暴力 合法
“1998年6月25日,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向浙江省民政厅申请注册。9月6日,中国民主党山东筹委会向山东省民政厅申请注册。11月8日,24省、市、自治区向国务院递交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注册公告。目标: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立以多党制为基础的政治多元化,实行直接民主选举,建立政治分权制衡机制和自由市场经济制度,确保公民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捍卫人权和言论信仰自由,实行军队警察国家化,消除专制腐败,建立自由、民主、公正、廉洁、和谐与富裕的社会。
“中国民主党山东筹委会
“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联系电话:0571-6969095;BP:192-3697085
“联系人:吴义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景芳3区53栋4单元101房间
“邮编:310016”
写完后不一会儿,诸葛和小孟觉得口渴,从小窗子和门缝里看见了30岁左右的值班警察(后知其姓王,听他自己讲“6.4”时他所在的部队曾参加戒严和镇压)来回在女号门前和3个女号(均为20岁上下)讲话,诸葛就喊要水喝。王某很明显地听到了,但就是不搭理。这样持续了约4、50分钟,我对王某的态度很气愤,又对诸葛于心不忍,就拿起窗台上一个碗敲了两下窗子上的玻璃。敲了两下,王某和两个劳动号蹿了过来。王某命令劳动号开门,进来问是谁敲的。我以为吓唬两句就算了,所以没吭声。诸葛拿起碗说想要水喝,话没说完被王某一脚踢到墙边。我没想到他会打人,赶紧说是我敲的。王某冲我瞪着眼说你出来,我就穿上鞋,走到门口被他一把拽到院子里,说铐你一夜。我伸出双手说你铐吧,他命令劳动号去拿手铐。他说不准大声喧哗你知道不,我说到今天晚上为止没有任何人向我宣布过任何管理规定。我又说你明明听到我们要水喝却不给,你多行不义必自毙,并连说了两遍。
谁知这话把他惹火了,他猛然从两、三米外冲过来照我脸上就是一拳。我没想到他竟会打人,平时我从不打架、也不会打架,就条件反射地用手死死抓住他的衣服。他几下把我打得躺倒在地上,背向我的头骑在我身上又打了几下,我用力抓住他的上衣,左手无意中抓到他的BP机链子。他猛地用力一起身,我左手来不及松开,BP机被一挡啪地飞走了。他火冒三丈,在两个劳动号的帮助下用脚踢了我的胸部几下,把我的头连按带跪了几分钟后把我拉起来,也不管我的鞋子已掉,把我拉起到办公室走廊的水泥柱边,一开始他要把我背向环抱柱子铐起来,铐不上,就把我面向柱子铐上。我体质本来就弱,这一折腾一点劲也没了,就慢慢地活动着手臂瘫坐在地上。
几分钟后王某从五拘室出来大声喊着“他写了反革命标语,保护现场,报告分局”,跑过来打开我的手铐,在我未来得及起身的情况下把我拽到七、八米远的另一根柱子上铐起来。不一会儿所领导来了,跑到办公室里去。大约20分钟后,一位领导模样的人把我的手铐打开,带到一间办公室。
这人姓刘,是副所长。他问是怎么回事,我就如实讲了一遍。后来所长老傅和警察老姚也来了。他们说乱涂乱画大声喧哗是不对的你知道不,我说我进来两天了没有任何人向我宣布过任何管理规定,而且墙壁上别人已写了不少东西;但是我想口渴要水喝却不给恐怕不符合管理规定,动辄打人铐人恐怕也不符合管理规定。他们说乱涂乱画大声喧哗是不准的,在拘室里没事就闭门思过,还说和值班警察打架并把他的BP机摔坏了是妨碍公务。我说第一我无过可思,第二今晚我是正当防卫,BP机摔坏了也完全是无意的,这件事本来就是王某引起的。最后他们在大约22点把我送到六号大拘室,原来他们怕诸葛和小孟“破坏现场”已将他们转移到六号。同拘室的其他人看得清清楚楚,我的眼睛青肿、眼角流血,胸部和大腿各几块紫痕,五、六天后才痊愈。拘留所医生次日看见后并未给我采取任何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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