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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集
王金波 一 1 无论如何,任何个人或集团都不应具有不可分割和让与的最高权威。如果某个个人或集团在事实上或被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对某个政权的绝对控制权,那么这个政权一定是个非民主的、独裁专制的政权。
历史上的皇权专制王朝,皇帝和他的皇室家族拥有不可分割和让与的最高权威,拥有对政权的绝对控制权,所以这是非民主的、独裁专制的政权。 本世纪的纳粹德国,希特勒和他的纳粹党拥有不可分割和让与的最高权威,拥有对政权的绝对控制权,所以这是非民主的、独裁专制的政权。
斯大林时代的苏联,斯大林和他的共产党拥有不可分割和让与的最高权威,拥有对政权的绝对控制权,所以这是非民主的、独裁专制的政权。
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毛泽东和他的共产党拥有不可分割和让与的最高权威,拥有对政权的绝对控制权,所以这是非民主的、独裁专制的政权。
邓小平时代的中国,邓小平和他的共产党拥有不可分割和让与的最高权威,拥有对政权的绝对控制权,所以这是非民主的、独裁专制的政权。
现在江泽民当政的中国,江泽民和他的共产党拥有不可分割和让与的最高权威,拥有对政权的绝对控制权,所以,现在的中国,仍然是非民主的、独裁专制的政权。
1998年6月17日,山东临沂
二 2 关于趋同的问题,我进一步思考如下:
人类社会是在进步的,这便是一种趋同——趋同于进步。表现在基本价值观念上,随着农业文明的衰落、工业文明的兴盛、后工业文明的崭露头角,国家、民族界限的日益模糊,主权观念的日益削弱,人类基本价值逐渐趋同于人权、自由、民主、博爱、平等、幸福。
当然,一些诸如中共之流的专制政权,它们的原教旨是主张趋同的,用直接侵略、派遣特务、暗中操纵等手段进行输出和扩张,以谋求与它们的趋同,即接受它们的统治和奴役。随着宇宙法则的应用,它们在遭到大部分人类的唾弃之后,退缩回日渐狭小的龟壳,然后摇身一变,也承认了世界的多元化——世界是多元的,所以不管世界上大多数民众已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仍然要掐着我的臣民的脖子往里灌毒气。
可见,不管本身是多么相对正确的东西,一到了专制独裁者手里,便走了样,成为毒蛇身上美丽的花纹——作为一名中国人,对中共的感受尤甚。所以,现在中共动辄祭起祖宗的法宝,什么“中国特色”、“国情”、“主权”之类与人权自由民主风马牛不相及的裹脚布被扯出来当了紫禁城的招魂幡。
从这个角度讲,“多元化”的意义是负面的。但是,这不是它真正的内涵,真正的多元化必须具体到每一个哲学意义上的个体——烽火传递军情、互联网通讯、地球中心说、河外星系、地外文明、康佳彩电、海尔冰柜、国有制、私有制、股份制、社会主义、梁启超的社会主义、中共的社会主义、陈独秀的社会主义、毛泽东的社会主义、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新疆哈密瓜、天津狗不理包子、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哈尔滨市、北京话、北方话、普通话、粤语、汉语、蒙藏语系、中共、中共中央、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党员、中国公民、中国人、1万年前的中国人、1秒钟前的四川人、3个星期后的莒南人、武松、秦桧、贾宝玉、李洪志、穆桂英、秦始皇、牛魔王、刘晓庆……还有什么不是多元化的主体呢?只有每一个个体均能自由地发展并体现个性,才是真正的多元化。宇宙法则这个全能的上帝对任何个体都是公平的,不管是多么渺小的种子,都可能长成参天大树,不管是多么强大的帝国,都可能一夜之间覆灭。世间的事物千差万别瞬间万变,每一件事物的个性在得到体现之后,有的消失得无影无踪,有的影响深远,究其原因,乃是“时代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昌者,顺潮流者也。潮流,必然向某一方向运动,这便说明了世界是趋同的,是在多元基础上的趋同。
所以我想,趋同是方向,而横断面则是多元。这样,我就对上封信中的观点进行了修正。
事实上我发现,由于自身认知的局限性,我的很多想法还是不成熟的,而读书、思考之后的动手写作则是成熟化一个很好的方法。我想,日后我的思想会在这个过程中逐渐趋同于成熟的。
3 以上是上一个世纪、上一个千禧年写的。下面是新世纪、新千禧年写的。
国家是如何产生的?荷兰哲学家巴鲁赫•德•斯宾诺莎(1632-1677)认为,人们相互间订立契约,让渡一部分自然权利,转让给一个公共执行机构,国家便产生了。
实际上,对于国家的起源是一种契约的理论,人类已经基本接受了。可以这么说,国家的本质是一种契约,国家的主体(或曰组成要素)是参加这个契约的每一个个人也即公民。同其他一切契约一样,参加契约的每一个个人既有权利按照一定规则参加这个契约,也有权利按照一定规则退出这个契约。在参加契约之后,退出契约是每一个个人天然拥有的权利。
必须明确的是,国家的主体仅仅是每一个个人,地域不是国家的主体,它仅仅是国家的主体即每一个个人的必需品;因为任何一个个人都需要一定的空间才能生存,就如任何一个个人都需要一定的空气、食物和衣服才能生存,而空气、食物和衣服并非国家的主体一样。事实上,自从国家产生以来,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地域疆界始终保持不变,因为那是不可能的。即使在共产党的辞典里,国家作为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也不是将地域视为国家主体的。
4 由于国家是人们让渡出一部分权利后产生的,那么很明显,国家的主体即每一个个人所拥有的权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已经让渡给国家的那部分权利(人们随时都有权利收回这部分权利),二是未让渡给国家的那部分权利。这两部分权利构成了每一个个人所拥有的全部权利,也即人人生而就有的人权。由于人们让渡出去的那部分权利构成了国家主权,而国家主权又是属于所有参加契约的人们(即主权在民),所以国家主权是人权的一种派生物或曰衍生物。换句话说,先有人权后有主权,主权产生于人权,人权是本原的,主权是派生的,所以主权只能服务和服从于人权。
5 为什么真理是相对的?事实上,历史上所有自认为是绝对真理的观点,都被历史无情地证明为是绝对的错了。当然,这并不否认绝对真理的存在,不管这个绝对真理是叫上帝、上帝的精神、绝对精神、佛祖、真主、玉皇大帝、自然法则、宇宙法则还是其他什么东西,反正这是一种不可能达到的极至状态;而凡是人类所能达到的、或曰凡是人类所能感知的,只能是趋近于这个绝对真理而永不能达到。
除了从哲学角度认为绝对真理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存在之外,承认真理的相对性还有助于解决这样一个现实的问题,即宽容精神和公民社会的确立。
我们知道,共产党认为自己是绝对正确的,所有异于它的东西都是错误的,它要求所有一切均服从于它,民众只是其顺从的臣民,凡有异议者均为真理的敌人。这便是绝对的真理只能导致绝对的谬误和绝对的独裁专制的最好例证。
如果我们认为真理只是相对的,那么一切就迎刃而解了:你说你对,那么就请民众来裁判,支持你的相对多,那么你的观点便是相对真理,支持我的相对多,那么我的观点便是相对真理。并且可以隔一段时间再让民众来裁判一次,可能上次你对这次我对,可能上次我对这次你对,也可能又冒出第三种观点成了相对真理。
这便是宽容精神在公民社会的体现。凡是民众支持的,目前便是相对真理;至于它以后是否仍然是真理,则看以后民众是否仍然支持。真理的相对性原则是人类能够永远保持进步的原动力之一,它与充分保护少数派的宽容精神和公民社会的确立是密不可分的。也就是说,确立真理的相对性原则是中国实现民主化的一个必要条件。
6 真理与法的关系如何?
广义地来讲,是否法即真理?
绝对真理、自然法则等等我理解为即是自然法,现实中人类不能感知。人类能感知的法,即是现实中的相对真理。
你对我的这个观点有何看法?“共识不是真理”的观点与此有何关系?
2000年2月19日,山东莒南
三 7 不要老是说“中共已面临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中共实际上是不会尴尬的,因为凡尴尬的人还至少讲一点道理。其实这也说明了某些民运人士自身的“尴尬境地”:不管怎样,“六四”后中共政权一直存在且仍未有政治改革的迹象,而民运人士们却束手无策。
8 “舍我其谁”的错误。我们要甘愿做铺路石。要知道,开放党禁、实现民主以后,会有诸多比我们强得多的人才进入,我们要甘愿让出位子,因为事实上那个位子可能根本就不适合我们坐。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们大多数是从事的“解构”,即共产党所称的“破”,将来的“建构”即“立”的主要工作主要靠后来者。我们要有华盛顿的精神,战争胜利后解甲归田。
9 对于整个独裁集团,我们可以宽容,但对具体的罪大恶极的独裁者,我们必须惩罚。否则,独裁者更加肆无忌惮有恃无恐:既然倒台后也不受惩罚,我何不更加独裁?
10 京剧:生旦净末丑一见即知,与样板戏何异?京剧里面善恶、地位高低等级森严,是中国专制文化的绝佳体现。
11 政治反对派与客观评价的二元分离。要对邓小平、江泽民和中共作评价,必须尽量客观公平;而作为政治反对派,主要任务则是监督批评。
12 “只要能统一,什么都可以谈”与中国传统家庭观念“宁可瓦全,不可玉碎”有相通之处。
2000年4月18日,山东莒南
四 13 中国知识分子应做启蒙工作,就如文艺复兴时期的西方一样。纯粹的知识分子远离政治也未尝不可。这种分工也是必需的:纯粹为知识而知识的知识分子起到了一种民主社会知识分子的表率作用,使人们逐渐远离政权;而启蒙知识分子则为实现上述目标起了推动作用。
2000年5月8日,山东莒南
五 14 说中国目前民众缺乏公民意识和民主理念,不是指中国人本身不行。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同共产主义相结合,形成了现在中国的极权体制。90年代中国人普遍陷入了道德沦丧阶段,什么理念、理想之类的东西统统不要。这也是极权统治仍能维持的一个原因。在极权统治开始瓦解并崩溃以后,中国人的良知将被重新唤起,公民意识和民主理念也将迅速提高,直至接近于台港澳地区。因此,罪恶的根源仍是共产党本身。只有共产党的极权统治仍不终结,一切均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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