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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合法性问题及其他)接上页博讯www.peacehall.com 改良是一种很好的方式,它既否定了终极目的,又减小了社会成本,并逐步普及了人类基本价值的观念。但很重要的一点是,改良主要是自上而下进行的,它必须以执政集团的同意为前提。考虑到这一点,许家屯、王有才等人引入了演进的概念。推动演进的动力是一种合力,它不仅是朝野双方的政治合力,还包括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等因素。而其根本的一点,我想可能是以科技的进步作为根本力量的。显然,这是一种非常理想的方式。然而,正是因为它是非常理想的,所以它对于现实的实际指导意义到底有多大呢?实际上,革命与改良也分别是一种合力的结果,只不过分别拥有特定的主导力量即民间力量和执政集团罢了。
那么,东欧和前苏联的转型到底是革命还是改良呢?罗马尼亚的转型是在完全废除现行法律、权力机构、社会秩序的基础上进行的,并且伴随着浓浓的火药味。因此,这应是一场革命。除此之外,其他国家的转型都是在原秩序的基础上,用法律的手段完成的。因此,这些国家的转型不是革命。不是革命,是什么呢?东欧变革的先锋波兰,是在民间力量即以团结工会为主的反对派,同执政的波共之间相互妥协最终走向民主的。匈牙利也是,只不过匈共的妥协比波共要主动一些。其他国家的情况也不外乎是这两种情况或其混合型。那么,这些转型是否改良呢?由于民间力量在这些转型过程中均起了很大并且有时是主导的作用,因此也很难归于改良之列。
这样,许家屯、王有才所称的演进之路倒是可以概括这一方式。王有才认为,中共内部的开明派和改革派,8大花瓶党中大多数有责任心和良心的成员,知识分子,私人业主和中小工商业者,一般的国有或股份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政府工作人员甚至许多官员,以及接受启蒙之后的工人农民,是构成演进合力的几种主要政治力量。显然他把朝野几方的力量均包括在内,并且也确实存在这些力量。还有一些非政治的力量,也是这种合力的组成部分。
看来不仅是一种理想的方式,也确实是一种现实的方式,不管它是叫演进还是什么名称。鼓吹革命已无多少吸引力,改良也不可完全依赖,演进则不失为一种切实可行的方式。
实际上,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权自由民主观念的普及,人们已不应把目光仅仅对准朝野双方,还应从其他方面寻求新的突破,所有构成社会的因素均可包含在内。这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必然,后工业文明尤其如此。
演进是完全在民意的基础上进行的,其合法性不容置疑。而且,这里所说的民意,也完全是民众的表象民意。而改良过分依赖执政集团的意志而往往忽视民间的民意;革命虽然也体现了民意中要求变革的一面,但却忽略了民众要求尽量降低社会成本等的方面。因此,不管中国发生革命或改良的可能性有多大,我们应尽量让其向演进方向因势利导。
2000年4月14日,山东莒南
作者注:本文是2000年初我对革命与合法性等问题的思考的一部分记录,仅代表当时我的观点。其中第一部分是作为一个整篇写的,但由于两个原因未写完:一是随着思考的深入,我发现我的水平太低尚无能力探讨这个问题;二是我发现沿着这个思路下去将导致否定革命,而我从内心里对在中共统治下的中国发生革命并不持反对的态度,甚至有时觉得革命更合理、更迫切。第二部分是一些零碎的思考的记录,不是作为整篇写的。现在,我对文中的观点已不再完全赞同。
2005年7月30日,山东莒南
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pubvp/2005/10/2005103105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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