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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河南农民状告劳动教养制度违法,已获批立案(图) 快讯:河南农民状告劳动教养制度违法,已获批立案(图)
责任编辑:伟华
千龙新闻网11月21日消息:今年10月29日,河南农民伊川县农民陈超状告劳动教养制度违法,已获批立案。原告陈超罪名是“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今年7月26日,陈超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公安机关向当地检察院报请逮捕。8月下旬,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批准对陈超实施逮捕。8月31日,伊川县看守所为陈超下发了“释放证明书”。
但是,陈超在无罪释放后,又收到洛阳市劳教委对他劳教两年的决定。之后,当事人在劳教所内,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对自己的劳教决定。11月14日,张增军律师陈述了3点事实和理由。其中第三项被张律师称为“这次诉讼的真正目的和根本所在”—— “我们注意到劳动教养的依据是1982年国务院转发的公安部《劳动教养试行办法》。 根据1996年开始实施的《行政处罚法》和2000年开始实施的《立法法》:‘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法律规定’。10月29日,经过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和行政庭的审查,这起特殊的行政诉讼案件被正式受理。
源于1957年的劳动教养制度,长久以来一直是我国非刑事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规定的‘劳动教养’,是一种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制度,违反了以上法律规定。从陈超案件起,人们期待着有关当局保障公民人权,废止中国劳教制度。

一张劳动教养2年的决定书,引来一场状告该制度违法的诉讼

原告被劳教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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