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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的数千冤魂――记1968年湖南邵阳县大屠杀)接上页博讯www.peacehall.com 但我一直认为,中国当局未为这被杀的数千冤魂平反,还有一个中国人无意正视的原因:从中国共产党建国以来,地富反坏右本来就是政治贱民与被镇压的对象,他们的生命无论是在当局还是在普通人眼中,本来就有如草芥。
一个不会忏悔的民族决不会是一个有前途的民族。对“文革”这场人类历史上罕见的自我毁灭运动,中国当局一直列为学术禁区,不允许研究,至今还只有一些人士通过个人努力在抢救有关“文革”的历史记忆。而已有的一些中国官方允许出版的涉及文革经历的回忆录,至多只看到当时对高干、高知及其家庭的迫害,但这些生命被剥夺的成千上万的政治贱民,却几乎无人提及。
但对于我来说,那次大屠杀所弥漫出来的暴戾之气却一直紧紧压迫我的灵魂。我感到自己有责任为这几千被残暴剥夺生命的无辜者树立一块文字的纪念碑,让活着的人永远不要忘记这耻辱的一页:在“文革”那个疯狂的年代里,数千无辜者曾怎样被荒谬残暴地剥夺生命,而中国当局与杀人者又是怎样缺乏检讨罪过的勇气。
作者谨识:本稿最初以“沈默”之笔名发表于香港《当代月刊》1991年10月15日,现略作修改。
注:所谓“二十一种人”,是中国共产党在文革中划为管制镇压对象的二十一类人,笔者至今能够记忆的只有十类,即地、富、反、坏、右、军、警、宪、特、匪,即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分子、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军官与士兵、警察、宪兵、特务、土匪等。还有十一种是什么名目,笔者已经不能凭记忆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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