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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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涟文集
·何清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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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大历史观”对中国“新史学”的冲击——纪念黄仁宇先生
***2001年***
·文化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
·回到百年前的起点
***2002年***
·谁来斩“老鼠的尾巴”?——评《三种社会体制》
·中国改革的得与失
·何清涟、程晓农:已走到尽头的小农经济
·中国改革的得与失
·宪政中国与“老权党带入新社会”
·何清涟《中国现代化的陷井》日文版面世
***2003年***
·从“知识型劳力过剩”看当代中国就业前景
·读任不寐的《灾变论》
·第四代领导人不会改变既有的社会格局
·需要“救星”的人民只会得到灾难
·剔骨还父,唯大智者大勇者方能——悼李慎之先生
·制度化监控传媒业
·2003年中国“新闻媒体改革”改了什么?
·了解当代中国的小百科全书:何清涟的《中国现代化的陷阱》/胡平
·张清溪:现代中国侠女何清涟与她发现的中国陷阱
·爲了走出黑暗,必须控诉黑暗
·积重难返的出口退税制
***2004年***
·政府与官员共同分赃?——评反腐奇招“一二三工程”
·海外中文媒体大陆化(万人杰奖致辞)
·威权统治下的中国现状与前景
·焦国标与卢跃刚为了思想不再被奴役
·虚假命题的破产——谈外资进入将会促进中国的民主文明
·中国经济最薄弱环节——银行已达破产标准
·权贵制造仇富心理
·从贫民窟的清除看贫民的社会权利
·“审计风暴”为何刮不走贪污渎职现象
·中共将加强何种执政能力?──简评16届四中会会公报
·一个虚假命题的破产──谈外资大量进入中国将会促进中国政治民主化
·何清涟致樊百华:谁“中国改革的得与失”作者?
·从「万州事件」看中国的官本位文化
·中国政府如何控制媒体 “中国人权研究报告”(第一部分)
·中国政府如何控制媒体 (第二部分)
·民众生存权需为能源战略而牺牲?
·汉源事件——社会总危机的信号
·何清涟复多维新闻社11月4日来信
·一纸为贪官放行的“财产自由转移令”
·中共政府管理下的中国经济
·党务系统向左转,政务系统向右靠
***2005年***
·历史无情亦有情 ――为纪念赵紫阳逝世而作
·布什演说触动了中国政府哪根神经?
·解构虚假的历史——论国家罪错与政治责任
·从张恩照事件分析中国银行业海外上市
·“金盾工程”能够拯救中国的威权政治?
·人民币升值-经济压力还是政治压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难,政治信任缺失是关键
·从社会福利制度透视中国人的经济权利
·建立和谐社会――是口号还是行动?
·中共的寡头经济与政治垄断
·户口制度、工作机会与农民的生存困境
·经济发展的双刃剑:廉价的“中国制造 ”
·一个将中国政府钉在耻辱柱上的国际“奖”
·中产阶级能够改变中国吗?
***2006年***
·延安道路:一条政治上的死胡同
·拨开统计数字上笼罩的迷雾——分析群体性事件为何大幅“下降”
·权力与文学交配的产物——评政治宣传大片“我主沉浮”的创作思路
·透视中国权力授受过程中的官位买卖
·温家宝给中国言论自由贡献的“22条军规”
·救救年轻一代
·失败的教育体制对教育三大功能的严重破坏
·清洗“带血的GDP为”何如此难?
·中共政权为什么改变银行业引资战略?
·吞噬民财以自肥的中国教育部门
·抢救文革的历史记忆
·争取私权利的维权活动与要求公权力的民主化运动
·政府吞噬民财以自肥的“圈地运动”
·西方的人权理念遇上了中国的黑道
·反腐败旗号下的分利要求——透视中国的“土地执法风暴”
·只许欺瞒公众,不许糊弄上级政府
·中国性别选择生育背后的腐败
·《雾锁中国》:何清涟拨开中国媒体控制的迷雾
·构造统治基础的方向与和谐社会背道而驰
·“外资威胁论”忽视了什么?
·中国人为何失去了病有所医的权利?
·从陈光诚、高智晟事件看中国统治手段的非正当化
·“依法治国”的前提:立法要有政治廉耻
·上海新版历史教科书的改变意味着什么?
·限制外国通讯社的新法规并非出于经济目的
·网易文化调查触动了中国当局哪根神经?
·为权力斗争服务的反腐能够治理腐败吗?
·政治打击,意在加强中央集权
·暴力治国与建立和谐社会的悖论
·环境污染背后的责任缺失
·从一部纪录片看中国劳工权利
·中国外资政策正面临重大变化
·中国银行坏帐再惹关注
·被遗忘的数千冤魂――记1968年湖南邵阳县大屠杀
***2007年***
·新闻自由是实行宪政民主的先决条件
·改革神话的终结与重塑社会认同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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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外国通讯社的新法规并非出于经济目的

    9月10日,新华社发布了一部注定要在国际社会引起轩然大波的“法规文件”――《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外国通讯社(包括港澳台在大陆机构)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应当经新华通讯社审查批准,并由其指定的机构代理。外国通讯社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发展新闻信息用户。新华社将每年对外国通讯社进行年审评估,严重违规者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新规定共有二十二条,其中许多条又细分成若干款。其中最要害的则是第十一条,该条共分十款,所限制的内容已经无所不包,对外国通讯社的報道作了严格的政治限制,而且这些条款正是限制中国媒体的条款,与赫然出现在中国各大网站首页的规定几乎相同。这表明,中国政府已经将外国在华媒体视为自己“家奴”而非“友邦”来管理了。
   

    有趣的是,外国各大媒体对这条消息 的反应。几乎大多数媒体的第一反应是认为新华社想通过审查“寻租”,排除竞争对手。尽管新华社这次算是说了老实话,声称其目的不在于经济方面,但一些媒体 仍然坚持如此分析。一些媒体还指出1996年4月新华社虽然发布《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发布经济信息的管理办法》,但在美欧各国政府的游 说下,最后放弃了向外国通讯社收取占收入15%规费的旧例,暗示这次仍然可循旧例解决。只有记者无疆界与北京的外国记者俱乐部从法规中嗅出了危险,认为这 是对新闻自由的剥夺。
   
    那么,到底是哪种感觉正确地把握了时势?应该说,是记者无疆界与外国记者俱乐部。国外那些大媒体也并非真不知道这部法规的真正意图,而是有意淡化规定的政治色彩。
   
    讨论外国媒体为什么要淡化法规的政治色彩之前,先得弄清楚两个问题。第一是新华社有多大的谋利动机?答案是比较微弱。作为在中国具有垄断地位的通讯社,新华社既有巨额财政拨款,还可以通过向国内各報提供新闻、征订各种刊物(有些是摊派性质)等方式获取巨额利润,“年产值”相当可观。相比之下,这些外国通讯社上交的费用实不足以让新华社为了经济利益而漏审政治敏感题材――除了审查者想自断经脉。第二,这条规定是在中国政府日益加紧社会控制、收缩对外开放政策的条件下出炉的,所有条文都说明其目的在于加强政治控制。
   
    而外国媒体要淡化政治色彩,也实在有其不得已的苦衷。这些媒体作为信息产业,首先必须顾及产业的盈利目标;但同时它又是媒体,还得顾及新闻自由的基本原则。多年来,它们为了在中国扎稳脚跟,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放弃了新闻自由原则。外国记者们未必不想坚持职业原则,但他们首先得服务于其供职的媒体追逐利益的需要。这一冷酷的事实是外国媒体根本不愿意多事张扬的,因为它们在本国无一不以独立于政治权力之外而自傲。也正因如此,1996年条款鲜有人知,可恶的是这次中国政府通过网路传播将这条规定公之于世,将多年来依靠自律与合作才在中国得以立足的外国媒体一下置于尴尬境地。
   
    外国媒体设想用当年消解1996年同类法规影响的办法来渡过艰难时期的想法,也缺少现实可行性。因为90年代中期中国的政治环境与国际环境与现在完全不同。
   
    90年代中期,中国经济发展刚驶上快车道,引进外资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所必须。国内种种社会矛盾也还未曾发生或者处于萌芽阶段。那时候中国需要良好的国际形象,需要外国媒体与外国资本的帮助加入WTO。最重要的是,那时的中国政府还没有多少国际经验,总以为欧美资本多少要坚持人权原则与民主社会的游戏规则。
   
    而现在的中国,外资已达到饱和状态,已经开始对外资投入的形式挑三拣四。国内社会矛盾重重,底层反抗不断。况且在加入WTO以后,美国也不能再以最惠国待遇作为筹码,迫使中国承诺改善人权状态。更重要的是,中国政府看穿了外国资本重利轻原则的把戏,明白它们只要有钱可赚,所谓原则也是可以放弃的。
   
    笔者的结论是:这一次外国媒体如果还继续服从这部“浮士德契约”,那么中国当局还会得寸进尺,以各种方式审查外国记者发往本部新闻稿的日子将为期不远。
   
    原载于《华夏电子報》 200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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