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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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涟文集
·何清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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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大历史观”对中国“新史学”的冲击——纪念黄仁宇先生
***2001年***
·文化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
·回到百年前的起点
***2002年***
·谁来斩“老鼠的尾巴”?——评《三种社会体制》
·中国改革的得与失
·何清涟、程晓农:已走到尽头的小农经济
·中国改革的得与失
·宪政中国与“老权党带入新社会”
·何清涟《中国现代化的陷井》日文版面世
***2003年***
·从“知识型劳力过剩”看当代中国就业前景
·读任不寐的《灾变论》
·第四代领导人不会改变既有的社会格局
·需要“救星”的人民只会得到灾难
·剔骨还父,唯大智者大勇者方能——悼李慎之先生
·制度化监控传媒业
·2003年中国“新闻媒体改革”改了什么?
·了解当代中国的小百科全书:何清涟的《中国现代化的陷阱》/胡平
·张清溪:现代中国侠女何清涟与她发现的中国陷阱
·爲了走出黑暗,必须控诉黑暗
·积重难返的出口退税制
***2004年***
·政府与官员共同分赃?——评反腐奇招“一二三工程”
·海外中文媒体大陆化(万人杰奖致辞)
·威权统治下的中国现状与前景
·焦国标与卢跃刚为了思想不再被奴役
·虚假命题的破产——谈外资进入将会促进中国的民主文明
·中国经济最薄弱环节——银行已达破产标准
·权贵制造仇富心理
·从贫民窟的清除看贫民的社会权利
·“审计风暴”为何刮不走贪污渎职现象
·中共将加强何种执政能力?──简评16届四中会会公报
·一个虚假命题的破产──谈外资大量进入中国将会促进中国政治民主化
·何清涟致樊百华:谁“中国改革的得与失”作者?
·从「万州事件」看中国的官本位文化
·中国政府如何控制媒体 “中国人权研究报告”(第一部分)
·中国政府如何控制媒体 (第二部分)
·民众生存权需为能源战略而牺牲?
·汉源事件——社会总危机的信号
·何清涟复多维新闻社11月4日来信
·一纸为贪官放行的“财产自由转移令”
·中共政府管理下的中国经济
·党务系统向左转,政务系统向右靠
***2005年***
·历史无情亦有情 ――为纪念赵紫阳逝世而作
·布什演说触动了中国政府哪根神经?
·解构虚假的历史——论国家罪错与政治责任
·从张恩照事件分析中国银行业海外上市
·“金盾工程”能够拯救中国的威权政治?
·人民币升值-经济压力还是政治压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难,政治信任缺失是关键
·从社会福利制度透视中国人的经济权利
·建立和谐社会――是口号还是行动?
·中共的寡头经济与政治垄断
·户口制度、工作机会与农民的生存困境
·经济发展的双刃剑:廉价的“中国制造 ”
·一个将中国政府钉在耻辱柱上的国际“奖”
·中产阶级能够改变中国吗?
***2006年***
·延安道路:一条政治上的死胡同
·拨开统计数字上笼罩的迷雾——分析群体性事件为何大幅“下降”
·权力与文学交配的产物——评政治宣传大片“我主沉浮”的创作思路
·透视中国权力授受过程中的官位买卖
·温家宝给中国言论自由贡献的“22条军规”
·救救年轻一代
·失败的教育体制对教育三大功能的严重破坏
·清洗“带血的GDP为”何如此难?
·中共政权为什么改变银行业引资战略?
·吞噬民财以自肥的中国教育部门
·抢救文革的历史记忆
·争取私权利的维权活动与要求公权力的民主化运动
·政府吞噬民财以自肥的“圈地运动”
·西方的人权理念遇上了中国的黑道
·反腐败旗号下的分利要求——透视中国的“土地执法风暴”
·只许欺瞒公众,不许糊弄上级政府
·中国性别选择生育背后的腐败
·《雾锁中国》:何清涟拨开中国媒体控制的迷雾
·构造统治基础的方向与和谐社会背道而驰
·“外资威胁论”忽视了什么?
·中国人为何失去了病有所医的权利?
·从陈光诚、高智晟事件看中国统治手段的非正当化
·“依法治国”的前提:立法要有政治廉耻
·上海新版历史教科书的改变意味着什么?
·限制外国通讯社的新法规并非出于经济目的
·网易文化调查触动了中国当局哪根神经?
·为权力斗争服务的反腐能够治理腐败吗?
·政治打击,意在加强中央集权
·暴力治国与建立和谐社会的悖论
·环境污染背后的责任缺失
·从一部纪录片看中国劳工权利
·中国外资政策正面临重大变化
·中国银行坏帐再惹关注
·被遗忘的数千冤魂――记1968年湖南邵阳县大屠杀
***2007年***
·新闻自由是实行宪政民主的先决条件
·改革神话的终结与重塑社会认同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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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性别选择生育背后的腐败

    鉴于中国性比例严重失调的状况,有关性别选择堕胎的法律不仅不应该废止,还应该加强。
   
    最近,国际媒体争相谈论中国人口的性比例失调问题。几乎所有的大媒体都在重复一个问题:中国将有3,000-4,000万男子无法娶妻。
   
    这轮波浪是由《中国曰報》(China Daily)的一则報道引起的。该報道称,中国人口的男女比例已由上世纪1990年的100名女性对111名男性,扩大为100名女性对119名男性,而国际间确认的正常比例应为100名女性对102至107名男性。而这一男多女少的局面将会持续下去。

   
    大量统计资料表明,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世界各国出生婴儿性别比基本一致,一般在102-107的范围内,即每出生100个女婴时,男婴出生数为102个-107个,人口学家将这个指标称为“出生婴儿性别比的恒定值”。由于男婴死亡率略高于女婴,这样到婚龄期时男女性别比例就基本持平。
   
    其实,《中国曰報》公布的数据就是前几年中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得到的数据。可以说,人口性比例失调于中国人来说,并非新闻,而是“常识”。除了中国生育文化偏爱男孩这一传统习俗之外,限制家庭规模的独生子女政策加剧了这一生育偏好。一个大家不愿意说破的事实是:中国人口性比例失调,完全是中国人在生育时的性别定向选择所致。
   
    中国人通过何种方式选择后代的性别呢?非常简单,利用 B超这一现代科技手段。自从中国政府将计划生育做为国策以来,除了少数受教育程度高的大城市市民不在意后代的性别之外,一心想生男孩的家庭早就通过B超“选择生育 ”。想生男孩的家庭,一旦B超检测出胎儿是女婴,就想方设法流产,以将出生权利留给未来的儿子――因为中国生儿育女需要政府发“准生证”,一个城市家庭只能生一个,否则违法,要受惩罚。
   
    一项全国统计表明,中国定向选择生育倾向非常强烈:20 00年生一胎的性别比为107.1,生两胎的性别比为151.9,生三胎的性别比达159.4。据计生部门估计,在中国每诞生一个新生命,就有2.5个婴儿被堕胎。每年至少有30,00 0胎儿因为是女婴而被流产。
   
    值得关注的是:在中国,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越高的人口群体,出生婴儿性别比越高。这一事实背后的潜台词是:在对胎儿性别进行鉴定选择时,权力、金钱与生物学技术做了交换。
   
    在一些文化与经济落后的省份,这种选择生育的倾向更加明显。海南省是中国性别比失衡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出生人口性别比高达135.64:100 。该省的一项统计表明,生一胎的男女婴性别比为118.3,生两胎的为119.4,生三胎的则高达233.3。也就是说,生的胎数越多,选择生男孩的越多。最能说明权力与金钱在选择生育中所起作用的是如下调查结果:在海南,“政府机关办事人员及有关人员 ”的婴儿出生性别比是170;“专业技术人员”的婴儿出生性别比是221.7;“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群组织负责人”的婴儿出生性别比是250。
   
    海南省这项调查正好证明了中国人不愿意说破的一项事实:在性别选择生育这一社会现象背后,金钱与权力利用了生物学技术。
   
    这种基于胎儿性别而终止妊娠是导致中国人口性比例失调的主要原因。由于这种现象曰益普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直呼吁将选择性别的堕胎行为列为刑事犯罪。该委员会官员宣称“选择性别的堕胎行为是一种犯罪” ,但政府现在只能对这种堕胎行为进行罚款或吊销医生的行医执照。不过,国家计生委这一呼吁却未得到立法部门的响应。6月下旬,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删除了《刑法修正案草案》中有关选择性别堕胎的条款,理由是这条法律在现实中无法执行。这项条款原本规定,违法人员最高将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重男轻女的印度与中国的情况类似,经济与社会地位越高的人,这种性别选择生育的倾向越强烈。印度政府早在1994年就通过了《出生前诊断技术的滥用和预防措施》法案,严禁滥用性别检测技术,凡是寻求胎儿性别检测的人都有可能面临3年监禁,提供帮助的医生将被吊销执照。2003年12月又颁布《禁止性别检测法案》,内容与1994年法案一样。不久前,一位名叫阿尼尔•萨布哈尼的医生及其助手因用超声波为孕妇确定胎儿性别而被判刑2年。
   
    从中国的现实来看,有关性别选择堕胎的法律不仅不应该废止,还应该加强。否则这种性比例严重失调的状况将会使中国的人口问题变得更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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