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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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涟文集
·何清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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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大历史观”对中国“新史学”的冲击——纪念黄仁宇先生
***2001年***
·文化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
·回到百年前的起点
***2002年***
·谁来斩“老鼠的尾巴”?——评《三种社会体制》
·中国改革的得与失
·何清涟、程晓农:已走到尽头的小农经济
·中国改革的得与失
·宪政中国与“老权党带入新社会”
·何清涟《中国现代化的陷井》日文版面世
***2003年***
·从“知识型劳力过剩”看当代中国就业前景
·读任不寐的《灾变论》
·第四代领导人不会改变既有的社会格局
·需要“救星”的人民只会得到灾难
·剔骨还父,唯大智者大勇者方能——悼李慎之先生
·制度化监控传媒业
·2003年中国“新闻媒体改革”改了什么?
·了解当代中国的小百科全书:何清涟的《中国现代化的陷阱》/胡平
·张清溪:现代中国侠女何清涟与她发现的中国陷阱
·爲了走出黑暗,必须控诉黑暗
·积重难返的出口退税制
***2004年***
·政府与官员共同分赃?——评反腐奇招“一二三工程”
·海外中文媒体大陆化(万人杰奖致辞)
·威权统治下的中国现状与前景
·焦国标与卢跃刚为了思想不再被奴役
·虚假命题的破产——谈外资进入将会促进中国的民主文明
·中国经济最薄弱环节——银行已达破产标准
·权贵制造仇富心理
·从贫民窟的清除看贫民的社会权利
·“审计风暴”为何刮不走贪污渎职现象
·中共将加强何种执政能力?──简评16届四中会会公报
·一个虚假命题的破产──谈外资大量进入中国将会促进中国政治民主化
·何清涟致樊百华:谁“中国改革的得与失”作者?
·从「万州事件」看中国的官本位文化
·中国政府如何控制媒体 “中国人权研究报告”(第一部分)
·中国政府如何控制媒体 (第二部分)
·民众生存权需为能源战略而牺牲?
·汉源事件——社会总危机的信号
·何清涟复多维新闻社11月4日来信
·一纸为贪官放行的“财产自由转移令”
·中共政府管理下的中国经济
·党务系统向左转,政务系统向右靠
***2005年***
·历史无情亦有情 ――为纪念赵紫阳逝世而作
·布什演说触动了中国政府哪根神经?
·解构虚假的历史——论国家罪错与政治责任
·从张恩照事件分析中国银行业海外上市
·“金盾工程”能够拯救中国的威权政治?
·人民币升值-经济压力还是政治压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难,政治信任缺失是关键
·从社会福利制度透视中国人的经济权利
·建立和谐社会――是口号还是行动?
·中共的寡头经济与政治垄断
·户口制度、工作机会与农民的生存困境
·经济发展的双刃剑:廉价的“中国制造 ”
·一个将中国政府钉在耻辱柱上的国际“奖”
·中产阶级能够改变中国吗?
***2006年***
·延安道路:一条政治上的死胡同
·拨开统计数字上笼罩的迷雾——分析群体性事件为何大幅“下降”
·权力与文学交配的产物——评政治宣传大片“我主沉浮”的创作思路
·透视中国权力授受过程中的官位买卖
·温家宝给中国言论自由贡献的“22条军规”
·救救年轻一代
·失败的教育体制对教育三大功能的严重破坏
·清洗“带血的GDP为”何如此难?
·中共政权为什么改变银行业引资战略?
·吞噬民财以自肥的中国教育部门
·抢救文革的历史记忆
·争取私权利的维权活动与要求公权力的民主化运动
·政府吞噬民财以自肥的“圈地运动”
·西方的人权理念遇上了中国的黑道
·反腐败旗号下的分利要求——透视中国的“土地执法风暴”
·只许欺瞒公众,不许糊弄上级政府
·中国性别选择生育背后的腐败
·《雾锁中国》:何清涟拨开中国媒体控制的迷雾
·构造统治基础的方向与和谐社会背道而驰
·“外资威胁论”忽视了什么?
·中国人为何失去了病有所医的权利?
·从陈光诚、高智晟事件看中国统治手段的非正当化
·“依法治国”的前提:立法要有政治廉耻
·上海新版历史教科书的改变意味着什么?
·限制外国通讯社的新法规并非出于经济目的
·网易文化调查触动了中国当局哪根神经?
·为权力斗争服务的反腐能够治理腐败吗?
·政治打击,意在加强中央集权
·暴力治国与建立和谐社会的悖论
·环境污染背后的责任缺失
·从一部纪录片看中国劳工权利
·中国外资政策正面临重大变化
·中国银行坏帐再惹关注
·被遗忘的数千冤魂――记1968年湖南邵阳县大屠杀
***2007年***
·新闻自由是实行宪政民主的先决条件
·改革神话的终结与重塑社会认同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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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私权利的维权活动与要求公权力的民主化运动

   
      继美国布什总统接见中国三位异议人士之后,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又于5月25日通过几项和中国有关的决议案,包括谴责中国宗教迫害活动加剧与中国政府未经授权自行任命天主教主教,以及纪念天安门事件发生17周年。而中国则于5月中上旬加紧宣传反对美国的“转型外交”与防止“颜色革命”的紧迫性与重要性。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防止维权者争取权利的活动演化为要求权力的运动。
   
      争取权利(Rights)与要求权力(Power)的运动究竟有何不同?二者又有何联系?这得从这两个词的区别说起——在西方政治学中这两个词代表的内涵属于基础常识,但在中国却一直混用不清,至今在中国的媒体上还可以看到不断有人撰文陈述辨析其中差别。
   

      为了方便本文叙述,对上述两词的区别简述如下:权力是特定的主体(包括个人、组织和国家)在其职责范围之内拥有的对社会或者他人的强制力量和支配力量,而其中国家权力(亦称公共权力)是现代权力的主要形式和典型形式,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的具有公法意义的国家权力,其突出特征是以国家权力为本位,行使时具有确定力、强制力和执行力。
   
      与公权力相对应的则是私权利,又称私法权利、民事权利,是指私法主体——通常指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所享有的各种权利。私权利通常不牵涉公权力的运行,其特点主要在于权利主体的自治。
   
      私权利是消极的,具有内敛性与防御性特点,其边界是只求别人不要侵犯。如自由权利就是这样一种权利。但公权力的本质则是扩张的,富于攻击性、侵略性的,是积极的作为。权力的要义在于运用,即中国官场上说的“权力不用,等于作废”。
   
      目前中国的所谓“维权”活动,要点就是维护公民的私权利,比如土地权利、住房权利以及其它生存权利。但因侵犯公民私权利的主体往往借助于公权力,这就使得维权活动不可避免地变成私权利与公权力之间以弱博强的艰苦斗争。
   
      为了减少公权力对私权利的压迫,在维权活动当中,维权者们有意表示“维权活动不介入政治”——其它一些争取宗教自由的活动也有类似表述,其目的在于向统治精英集团表明:我们这些争取生存权与信仰自由权利的活动之终极目标不是争取权力,而只是保护私权利。在诸多下岗工人与农民维护土地权的抗争中,许多抗争者都表明自己“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共产党”,这种表态就更明显。不管抗争者是否知道私权利受到剥夺的根源在于中国政治制度(即公权力之根基),这种表态可以视为一种策略考虑。
   
      但中国当局却清楚地知道争取权利与争取权力的斗争之间,其实并无明显的分野。且不谈当初中共争取政权过程中巧妙地将争取权利的斗争演化为夺取政治权力这一自身历史经验,台湾国民党失去政权的经验就一直让中共视为不远之殷鉴。国民党最初开放言禁,只是想让民众拥有言论自由与结社自由等私权利,以减少社会摩擦。但其结果却是台湾各界人士利用报纸、杂志等言论工具谠论时政,集结成一个个小社团,形成了政党政治,最后走向要求权力的道路。而印度甘地领导的不合作非暴力抵抗运动与南非曼德拉领导的反种族歧视的民权运动,起初要求的也只是种族平等的权利,但最后都走向了要求权力的道路。
   
      基于上述“经验”,中国政府要求“防微杜渐”,目的就是防止维权者利用要求权利的维权活动走向要求权力的道路。而中央政府在对付维权活动时,也发展出了一套独特的经验:在地方政府与人民发生冲突时,先由地方政府全权处理。如果地方政府能够将事情摆平,中央政府自然沉默以对。只有当事态发展到不可收拾之后,中央政府再以最高仲裁者的身份出面,惩罚一两个官吏敷衍国际舆论,收拾领头的维权人士以儆效尤。
   
      但是堵绝争取私权利的活动通向要求公权力的道路这种做法,最多收功于一时,却难获成效于永远,只是极大地增加了中国通向民主政治道路的社会成本,如社会动荡、经济破坏乃至生命的大量付出。
   
    转自华夏电子报200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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