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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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涟文集
·何清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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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大历史观”对中国“新史学”的冲击——纪念黄仁宇先生
***2001年***
·文化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
·回到百年前的起点
***2002年***
·谁来斩“老鼠的尾巴”?——评《三种社会体制》
·中国改革的得与失
·何清涟、程晓农:已走到尽头的小农经济
·中国改革的得与失
·宪政中国与“老权党带入新社会”
·何清涟《中国现代化的陷井》日文版面世
***2003年***
·从“知识型劳力过剩”看当代中国就业前景
·读任不寐的《灾变论》
·第四代领导人不会改变既有的社会格局
·需要“救星”的人民只会得到灾难
·剔骨还父,唯大智者大勇者方能——悼李慎之先生
·制度化监控传媒业
·2003年中国“新闻媒体改革”改了什么?
·了解当代中国的小百科全书:何清涟的《中国现代化的陷阱》/胡平
·张清溪:现代中国侠女何清涟与她发现的中国陷阱
·爲了走出黑暗,必须控诉黑暗
·积重难返的出口退税制
***2004年***
·政府与官员共同分赃?——评反腐奇招“一二三工程”
·海外中文媒体大陆化(万人杰奖致辞)
·威权统治下的中国现状与前景
·焦国标与卢跃刚为了思想不再被奴役
·虚假命题的破产——谈外资进入将会促进中国的民主文明
·中国经济最薄弱环节——银行已达破产标准
·权贵制造仇富心理
·从贫民窟的清除看贫民的社会权利
·“审计风暴”为何刮不走贪污渎职现象
·中共将加强何种执政能力?──简评16届四中会会公报
·一个虚假命题的破产──谈外资大量进入中国将会促进中国政治民主化
·何清涟致樊百华:谁“中国改革的得与失”作者?
·从「万州事件」看中国的官本位文化
·中国政府如何控制媒体 “中国人权研究报告”(第一部分)
·中国政府如何控制媒体 (第二部分)
·民众生存权需为能源战略而牺牲?
·汉源事件——社会总危机的信号
·何清涟复多维新闻社11月4日来信
·一纸为贪官放行的“财产自由转移令”
·中共政府管理下的中国经济
·党务系统向左转,政务系统向右靠
***2005年***
·历史无情亦有情 ――为纪念赵紫阳逝世而作
·布什演说触动了中国政府哪根神经?
·解构虚假的历史——论国家罪错与政治责任
·从张恩照事件分析中国银行业海外上市
·“金盾工程”能够拯救中国的威权政治?
·人民币升值-经济压力还是政治压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难,政治信任缺失是关键
·从社会福利制度透视中国人的经济权利
·建立和谐社会――是口号还是行动?
·中共的寡头经济与政治垄断
·户口制度、工作机会与农民的生存困境
·经济发展的双刃剑:廉价的“中国制造 ”
·一个将中国政府钉在耻辱柱上的国际“奖”
·中产阶级能够改变中国吗?
***2006年***
·延安道路:一条政治上的死胡同
·拨开统计数字上笼罩的迷雾——分析群体性事件为何大幅“下降”
·权力与文学交配的产物——评政治宣传大片“我主沉浮”的创作思路
·透视中国权力授受过程中的官位买卖
·温家宝给中国言论自由贡献的“22条军规”
·救救年轻一代
·失败的教育体制对教育三大功能的严重破坏
·清洗“带血的GDP为”何如此难?
·中共政权为什么改变银行业引资战略?
·吞噬民财以自肥的中国教育部门
·抢救文革的历史记忆
·争取私权利的维权活动与要求公权力的民主化运动
·政府吞噬民财以自肥的“圈地运动”
·西方的人权理念遇上了中国的黑道
·反腐败旗号下的分利要求——透视中国的“土地执法风暴”
·只许欺瞒公众,不许糊弄上级政府
·中国性别选择生育背后的腐败
·《雾锁中国》:何清涟拨开中国媒体控制的迷雾
·构造统治基础的方向与和谐社会背道而驰
·“外资威胁论”忽视了什么?
·中国人为何失去了病有所医的权利?
·从陈光诚、高智晟事件看中国统治手段的非正当化
·“依法治国”的前提:立法要有政治廉耻
·上海新版历史教科书的改变意味着什么?
·限制外国通讯社的新法规并非出于经济目的
·网易文化调查触动了中国当局哪根神经?
·为权力斗争服务的反腐能够治理腐败吗?
·政治打击,意在加强中央集权
·暴力治国与建立和谐社会的悖论
·环境污染背后的责任缺失
·从一部纪录片看中国劳工权利
·中国外资政策正面临重大变化
·中国银行坏帐再惹关注
·被遗忘的数千冤魂――记1968年湖南邵阳县大屠杀
***2007年***
·新闻自由是实行宪政民主的先决条件
·改革神话的终结与重塑社会认同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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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将中国政府钉在耻辱柱上的国际“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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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9日,总部设于瑞士日内瓦的国际人权组织“住房权与驱离中心”宣布,中国被列入2005年违反住房权最严重的三个国家之一。该组织敦促中国信守它签署过的国际人权条约,不要为了经济发展而践踏人民的居住权。
    中国政府说一套做一套的虚伪面孔在人权问题上暴露得最为充分。据该组织执行主任莱奇介绍,中国自动签署了上百项和人民住房权有关的国际法规和条约,但中国当局在过去10年里却拆除了至少125万所住房,搬迁了370万人,其中很多人是被强行搬迁的。由于政府与房地产商给予的补偿极低,许多人在被强制搬迁后失去了住所。拆迁成了中国老百姓不能承受之痛。
   
    为什么要大规模拆迁?在中国政界口口相传一条“市长成功秘诀”:80年代的中国市长出政绩依靠“抓市民的菜篮子”;而90年代的“市长明星”首推中共元老之子薄熙来,其秘诀就是“抓市容建设,让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你治下的城市现代清洁漂亮”。

   
    这条“秘诀”后来成了中国官场的“登龙术”。再加上政府官员们发现借“整顿城市容貌”为名开发房地产是发财致富的不二法门,从此中国成了一个大基建工地,用一个外国人调侃的话来说,到处都在“CHINA(拆啦)”!
   
    据了解,假借“公共利益”进行商业拆迁主要有两种名义:一是假借城市广场、道路、绿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之名,二是假借旧城改造之名。不过这一切中国政府从法律上给了一个富有“中国特色”的说法:首先将所有的房产定义为只有房产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的物品,并称“这种没收公民土地财产的做法是由国家性质所决定的”,不过与中共建政初期“劫富济贫”的行为相反,这次是“劫贫济富”,利用权力抢夺众多平民的财产以成就政府官员与房地产开发商之富。其次就是规定在拆迁时贵贱有别的政策,如北京规定“副部长级以上的公民,特殊公民(指民主党派中的高层人士、外籍公民、在台湾原国民党高层人士)的房地产,在拆迁过程中土地使用权需依法评估、补偿”。这等于赤裸裸地宣告,无权无势的普通中国公民不能享受法律的保护,只有“特殊公民”的合法权益才“依法”受到保护。
   
    在以“公共利益”为旗号的拆迁“政策筐”里,“旧城改造”是一个无底洞。在一些地方,“危房改造”成为拆迁户的噩梦,一旦住房被列入“危改”范围,即使房子完好且富有文物价值,也难逃被拆毁之厄运。有的区域不许拆迁户回迁,大多数居民被安置到城市郊区,生存成本大增,谋生手段也得改变,交通、购物、子女入学都成为棘手的问题。有的区域如城市的繁华地段虽然允许拆迁户回迁,但由于补偿标准低,新住宅售价太高,拆迁户根本承担不了回迁的住房差价。因此,在失去住所的生存压力下,拆迁户们开始了殊死的反抗。
   
    但这种反抗有如一只行将被大象踩死的蚂蚁的反抗。因为众多拆迁公司之所以有恃无恐,是因为他们的背后就是各地政府与政府官员。比如北京西城区的拆迁就是天怒人怨的一个典型,当地法院不仅明目张胆地为暴力拆迁“保驾护航”,法院副院长还亲自指挥拆迁。后来人们才得知西城区法院副院长李立千就是金融街建设开发公司拆迁公司经理,集政府官员与拆迁公司两种角色于一身。
   
    这只是被拆迁户们知晓的一例。许多地方的拆迁公司与政府的拆迁办公室其实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更多地方的拆迁甚至有当地黑社会头目的介入,比如深圳东门的拆迁,就有头戴红顶子(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黑帮头目陈毅锋。有了这些人的介入,光天化日之下使用暴力手段逼人搬迁就成了“合法”之举。
   
    而被克扣的拆迁款均流入了贪官污吏与开发商的腰包。这笔钱共有多少?在全中国是笔永远也算不清的糊涂帐。而中国人也只能从中国富豪当中名列前40位之内的富豪竟有80%从事房地产,被抓的贪官有90%以上与土地有关这两组事实中,去发挥想像力了。
   
    暴力拆迁体现了中国政治的三个特点:公共权力私人化、暴力普遍化与合法化、政府行为黑社会化。“住房权与驱离中心”授予中国政府“违反人民居住权最严重的国家”这一头衔,将中国当局钉在了践踏人权的耻辱柱上。
   
   
    (华夏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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