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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高智晟公开声明及悔罪书肯定是伪造的 所谓高智晟公开声明及悔罪书肯定是伪造的
郭国汀
最近网上出现了所谓高智晟的“公开声明”及 “悔罪书”。我认为这纯属中共当局为故意贬低损毁高智晟律师的崇高声望的伪作.仅就“公开声明”至少在下述六个方面足以证实其伪:
一、律师自证其罪之绝对不可能!世上决没有哪位辩护律师会自证其罪;更不用说一位优秀的人权律师! 而在该所谓公开声明中高智晟却反复自证其罪,诸如:
1. “我持续地以极端偏激的语言、文字,以极端情绪化的主观臆断,对党和政府、现行制度及党和政府的领导人进行诋毁、攻击和完全丧失理智的叫骂,这样的恶意诋毁、攻击性及情绪化的言论尤以我的退党声明及“三封公开信”为甚。”
2. “我需要面对的则是我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的错误和罪责。”
3. “我故意夸大发生在个别案件中的腐败和不公正,刻意地、不断地通过上述方式,将上述问题制度化、政治化。煽动使人们相信,这些不公正及腐败现象就是现有制度的必有痼疾,现有制度就是这样恶疾产生的必然条件和保护的天然屏障,给我们的司法制度建设及其声誉造成了持续的损害。”
4. “ 我在文章及接受采访的言论中,还公开鼓动人们尽快“觉醒”,放弃对共产党的继续支持,公开散布改变现制度的犯罪言论,挑战国家法律,全无理智地,在损害国家法律利益的同时,使自己走向了犯罪。”
5. “ 我的收获并不仅止于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和罪责。”
一般而言律师都是精通法律的,对什么是犯罪,犯罪的构成要件极为清楚;而人权律师更是精通刑事法规,因而对自已的言行都自然会有个不轻易逾越的底线;高智晟是个著名律师,而且是个优秀的智慧过人的人权律师,他决不可能愚蠢到自证其罪的地步!更不可能如此荒唐地使用上述黑体字显示的拙劣的中共党文化语言。因此仅此一点便足以判断此所谓公开声明是伪作。
二、迄今仍肉麻地为中共歌功颂德者不是白痴便是那些既得利益者才可能为,而高智晟是个对中国现实以及中共专制暴政有着极深刻了解的有着高智商的律师
1. “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的出现,在中国人民百年兴国、强国梦中所发挥的灵魂般的作用。今天的我,在感情及认识的深处接受了没有共产党即没有新中国的价值事实。”
2. “今日的中国,是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有文字记述史以来最为强盛、最为繁荣的时期,且正处在中国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
3. “ 今天的中国,不仅早已结束外辱,国家今天的强盛,今日中国社会的繁荣、稳定及十几亿人民的安居乐业同样是空前的,是实实在在的存在。”
4. “ 最为根本性的本质问题,即:共产党自身的人员组成及其追求价值的人民性的一面;其所代表的价值与最广大人民利益关系的一面。如果其所追求的价值不能代表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或不为大多数人民所认同,其将一事无成。当其所确立及追求的价值能体现人民利益的最大化,其能聚集最旺盛的人气,即获得最广大人民的支持便成了水到渠成的常理价值。”
高智晟律师贫苦出身与丰富的阅历,特别是大量代理贫穷无依的上访民众的案件,尤其是为成为人权律师以来代理的郑贻春案,许万平案,陕北油田案,及法轮功学员案件,使得他深入了解中国的现实,对中共到底是什么货色有极深刻准确的认识,如何可能如此肉麻地为中共作如此拙劣的歌功颂德?!
三、一个优秀律师肯定不会作完全变态的极力自我贬低
1. “我自己病态的、疯狂的犯罪表现”,
2. “在我入狱前的认识、思想价值的扭曲改变”;
3. “被我歇斯底里叫骂了一年之久、大叫着要“埋葬”的党和政府”
4. “ 我过去为满足自己扭曲的个人需求而持续所作的批判文字不仅不道德,且是对那些已逝去生命者的灵魂及他们以生命和牺牲个人利益所捍卫价值的野蛮玷污。这是我个人在过去一年多时间里的行为,对党和政府,以及那些牺牲者在道义上、道德上及感情上的最大的亏欠。”
上述言语只可能出自完全丧失理性的疯子,而绝不可能出自大智大勇大仁大义的高智晟律师之口。
四、高智晟完全不可能责怪真诚帮助支持自已的朋友
“必须强调另一个更为重要的认识收获,那就是我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国内“民运”群体、“维权”群体的一些人员、“法轮功” 群体、一些独立作家成员及境外媒体和驻华使馆官员们,对我在短时间内快速地走向极端、走向疯狂,最终走向针对人民的犯罪的过程中所起到的消极影响作用。正是这样的影响作用,将我引向了丧失基本的理智、丧失了正常人应具有的常识及基本判断能力、丧失了一个普通人对国家、社会及自己的民族应有的诚实和道德,最终把自己推至自绝于主流社会的绝地。”
高智晟律师面对中共丧心病狂地迫害法轮功的事实,明知可能面临受打击报复政治迫害的巨大的风险,出于道义良知及与生俱来的正义感,为法轮功抗辩三度上书胡温中共。在被中共流氓当暴政非法剥夺执业权并长期被中共特务跟踪监控骚扰的情况下,不畏强权,坚决抗暴,发起了有理,有利,有节的绝食维权抗暴运动,使得少数人权律师推动的维权活动,发展成有广大民众参与海内外正义力量空前团结的全民维权抗暴运动.高智晟的这一伟大历史功绩怎么强调也不过分.正由于高律师的超常勇敢,杰出智慧及动员组织领导才能,赢得了国人及全世界正义人们发自内心的敬佩与支持。高智晟当然知道谁是真正的朋友,如何可能台此荒唐地视友为敌?!
五、高智晟绝不可能作等于自我毁灭的荒谬绝伦的要求
“从即日起,我和我的家人断绝与上述几个领域的人员及团体的一切往来。我们希望上述领域及团体的人员尊重我及我全家的选择,并请求上述团体及人员在我们的选择面前能够自重。尊重我们全家的对期望获得和绝大数中国人那样平静生活的选择权利。今后,任何人的有悖于我们一家人上述选择价值的举动,都将会被我们视作是对我们一家选择权利粗暴的干涉和不友好举动,都将会成为给大家制造麻烦及不愉快的过程,请不要怀疑我们这种公开声明的诚意及决心。”
这种荒唐要求十分明显只能是中共极权专制流氓暴政的要求,而绝不可能是高智晟律师的要求。因为中共流氓当局最害怕的正是“海内外“民运”群体、“维权”群体、“法轮功” 群体、独立作家成员及境外媒体和驻华使馆官员们,最害怕事实真相。正是这些群体对高智晟律师的真诚关心关注支持,才迫使中共当局作出 “判三五”的所谓让步的非法判决。
最后,一个更加明显的常识乃是,如果该声明是真的,那么意味着早在06年10月29日,高智晟便已被转化成功。而11月24日,耿和遭国保毒打;12月16日,格格被6名每天跟踪押送她的国保秘密警察殴打凌辱。而自高智晟被秘密审判后,中共当局即切断了其全家与外界的一切联系。这些事实恰恰证明了该声明是伪作。
综上所述,我认为真实的情况极可能是,中共当局为了达到欺骗世人的目的不择手段地彻底封杀有关高智晟的任何信息,同时通过特务及某些妒忌心极强的人,故意传播所谓公开声明及悔罪书以扰乱人们的思维,达到彻底毁誉高智晟这面人权律师的旗帜的阴险目的。诸如以刘获,安魂曲,张鹤慈为典型的一批人,在高智晟被中共流氓暴政消声的情况下的恶意抵毁,不但极不道德;而且证明了其内心的阴暗及迫不及待地向中共专制暴政献媚取宠的奴才相.高智晟未能提出上诉及未能发声显然是中共流氓暴政彻底堵死了他与外界联络的一切通道。只要高智晟律师一天不获得真正的自由,我们应当一如既往地坚决支持高智晟,彻底揭露中共极权专制流氓暴政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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