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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 从我的经历看中共当局诽谤高智晟的下流

   郭国汀:从我的经历看中共当局诽谤高智晟的下流
   自由圣火(首发稿)
   
   文章摘要: 我可以负责任地宣称,高智晟的所谓“公开声明”及“悔罪书”肯定是伪造的,其旨在损毁高智晟的道义形象,砍掉中国人权律师的一面大旗。然而高智晟作为当代中国最伟大的人权律师,肯定是当之无愧的英雄,他在挑战中共极权专制暴政时,充分表现了其大仁大义大智大勇的英雄品格。
   

   作者 : 郭国汀,
   
   發表時間:1/13/2007
   
   最近网上出现了所谓高智晟的“公开声明”及“悔罪书”;一时流言猜测四起,共特、伪类们趁机落井下石,在高律师被中共专制暴政非法强行剥夺发言权的情况下,迎合中共流氓当局的需要拼命炒作传播。然而,我可以负责任地宣称,高智晟的所谓“公开声明”及“悔罪书”肯定是伪造的,其旨在损毁高智晟的道义形象,砍掉中国人权律师的一面大旗。然而高智晟作为当代中国最伟大的人权律师,肯定是当之无愧的英雄,他在挑战中共极权专制暴政时,充分表现了其大仁大义大智大勇的英雄品格。
   
   2005年3月6日至5月20日,我被中共当局强加莫须有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非法刑事拘留、强行搜查、取保候审、软禁,甚至反复威胁拟追究我的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罪”。软禁期间,中共当局也曾强迫我写所谓“思想认识”。我从未写过什么悔罪书,但下述“思想认识与保证”基本上是我当时的精神状态。在强大的压力下,我不能自由地表达思想,但出于本能我也会极力避免自我贬低,自证其罪及歌功颂德,这才是被迫害者的心声!世上哪有律师会象上述“公开声明”及“悔罪书”那样愚蠢地自证其罪,自我贬低,更何况无论品德智慧皆出类拔萃的高智晟。
   
   思想认识与保证
   
   郭国汀
   
   “说实话,让我写诸如此类的东西,我感到非常屈辱。自2005年2月23日始,因律师执业证及工作电脑硬盘被司法局取走,导致我无法工作学习,律师业务全面滩痪.而自3月6日迄今,由于失去人身自由,因无法承担每月应摊成本,我被迫忍痛放弃历经千辛万苦创办的上海市天易律师事务所,再次成为一名名符其实的"穷大律师".经两个月的反思,我自认为仰不愧于天,俯无愧于地,无论面对祖国,对人民还是自已的良心,皆问心无愧。兹遵令谈如下几点认识:
   
   1 我的思想观点由来已久有其深远的历史渊源和基础.1984年我毕业于吉林大学国际法专业.大学期间曾备考三个研究生专业,亦即:国际公法;国际私法; 国际环境法.特别是是备考国际环境法过程中,我的思维能力起了质的飞跃.在法理,哲学和政治学领域有一系列发现和创新.其中最重要的观点是生态平衡原理与社会政治生态原理相同.在自然环境中环境因子越多,该环境的自净能力越强且呈等比级数增长;同理一个国家的人民各种思想越活跃,对于防止社会灾难的自我调节能力越强也呈等比级数增长.这是业已被人类社会历史证明了的真理.因此一党专政实质上不利于国家民族的根本长远利益.我认为这是党禁开放,报禁开放的哲学基础.但因此观点我蒙受了一次毁灭性的打击(即被校方当作精神分裂症患者强行关入精神病院21天!)
   
   2 1984至2003年1月,为避开政治,我致力于办案读书学习,并在国际贸易法,国际海商法和国际海上保险法领域进行了深入研究,主办了千余起各类诉讼案;出版了十部法学专译著,包括《当代国际贸易航运法经典名著译丛》四部;发表了300余篇论文,评论,案析;被LEGAL500评为2002年度亚太地区中国最佳海事律师;1994年评为二级律师,1997年参评一级律师;分别被聘为武汉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中国对外经贸大学兼职教授和客座研究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经20年奋斗,本人业已成为海内 外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学者型海事律师。
   
   3 2002年6月本人创办上海天易律师事务所并学会使用电脑。首先在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国保险网和中国海事审判网设立专栏。随后知悉刘荻,新青年学会四君子,罗永忠,杜导斌分别因在网上发表文章被拘捕或判刑,所涉罪名均为煸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我历来对以言治罪的违宪做法极为反感,对其严重的危害性有深刻的体认,我特意查阅了网上所能找到的上述人士的相关网文,发现他们实际上均是忧国忧民的知识青年,其政论或评论文章均有相当水准,文中亦能反映出作者的思想品格。我对当局的做法不理解亦不赞同,我主张任何问题均应公开讨论争辩,重大敏感问题更应公开充分讨论争辩,因为只有经得起公开论辩者才可能是真理,且这是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权,而决不应当动辄用强制力强行压制。因此于2003年7月初在中国律师网上与李建强律师一道发起《关于废除和修改刑法第105条煸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议案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胡锦涛的公开函》签名活动。同时出任郑恩宠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一案的辩护律师。其间我在中国律师网上发表了千余篇短文,讨论网友们关心的法律政治人权等问题,成为最受欢迎的写手之一。
   
   4 但中国律师网却先后叁次奉命封杀本人的IP与ID,唯一的理由是我的言论涉及敏感话题。同时记者朋友告知上级有令:有关郭国汀的信息一律不得报导!随后东方早报解除了我的法律专家点评栏;另一报纸因发表采访我的文章,主编被撤职记者被调离。公安部门公然威胁我的当事人,我对当局的此种心胸狭隘的做法不以为然。鉴此,我转至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南政法大学网站继续发言,并开始在中国魂网上开设专栏。随后在博讯,新世纪,大纪元发表文章。目的是行使受宪法保护的言论思想自由权,表达个人的独立见解与观点。
   
   5 自出任郑恩宠的辩护律师以后,我开始关注相关政论文,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司法文明建设及中国法律人特别是律师的使命有所思考,因此对自已定位于海事律师重新作出考虑。认为吾国政治体制实际上是一党专政,报禁严厉,导致我国人民思想僵化创造力大受阻碍,也是导致我国劳民伤财祸国殃民的政治运动不断的根源;立法机关代表性不尽客观公正,必然造成立法不可能公正,而立法不公是司法不公的根源;司法不独立必然导致司法审判客观上难以公正;没有独立媒体则造成权力没有制约,而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同时耳闻目睹诸多人权案例,及司法不公的现状。而保护人权条款业已入宪,正是在此种背景下,我决定放弃成功在望的海事律师事业转向人权律师业务。因为相比海事律师而言,我国目前最缺乏的正是人权律师。20年前的兴趣爱好重新回到我的脑海,加之我对哲学法理学情有独衷,很适合做人权律师。而人权律师更能为推动国家政治司法文明,立法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公道保障人权方面起到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又先后出任黄金秋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辩护律师、杨天水涉嫌煸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辩护律师、师涛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辩护律师、张林涉嫌煸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辩护律师;并作为代理律师分别为瞿延来,陈光辉,雷永峰等法轮功学员代理刑事申诉。此外还为王水珍,马亚莲,周大烨等拆迁户辩护或代理。
   
   6 自3月6日被市公安局软禁迄今,专案组经办公安人员反复劝导,我认识到自已在下述方面确有错误或不足(人被强暴的痛苦是何等强烈?下述三点所谓认识全是国安经办人员强加给我的):
   
   (1) 发表政论文或自已个人的观点应当分场合地点,进行学术讨论或是理论探讨宜在适当场所进行;
   
   (2) 作为代理律师或辩护律师对案件的分析评论尽可能在法庭上或是专业杂志上进行;
   
   (3) 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宜谨慎从事把握尺度不宜信口开河;
   
   7 我是一个爱国者,也是一位自由知识分子,因而早在2003年7月给自已的定位是:今生不加入任何政党组织,不入仕,只愿做一个思想,灵魂,行动自由的思想者。我认为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的使命是一生说真话,且只讲真话,应当对社会,人生,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及任何重大敏感问题,凭良知发表个人的观点与见解。正是基于这一理念,我在互联网上发表的全部文章皆署真名实姓并反复强调愿意对自已的言论负法律责任。我对金钱从来持身外之物的观念,对权力从来没有兴 趣爱好。但我热爱真理胜于一切,不唯权,不唯势,不唯钱,唯真理是从;我热爱自由,唯有思想,身心,灵魂的自由才是我一生的追求;我热爱祖国,热爱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热爱勤劳,诚实,勇敢,善良,聪明的中国人民。今生最大的愿望是能为复兴中华民族有所贡献,能为复兴中华文明有所建树,能为复兴中华民族精神有所成就。并以: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自勉并践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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