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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公正的讨论郭国汀律师在北大法律信息网上发表了非常危险的错误观点应该予以驳斥!

关于司法公正的讨论郭国汀律师在北大法律信息网上发表了非常危险的错误观点应该予以驳斥! 发表时间:2007-2-6 22:23:00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律网
   郭国汀律师在“法律人的历史使命---答《北大法律人》主编罗造址采访”一文中称:
   ( 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user/homepage.asp?UserId=50949)
   “坦言之,中国司法公正的环境实质上在恶化,在退步!这是目前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不可避免的结局。我初任律师,便是涉外经贸律师,当年全国各法院涉外案件稀少,对涉外案件相当重视。为了形象为了声誉,法官们均相当廉洁自律。我认为司法公正的前提乃是任何党派必须退出立法、司法、退出法院不得干预法院审判工作,否则由任何政党撑控立法、司法、法院,即所谓一党领导下的立法、司法、法院工作,如果可能做到司法公正?目前中国法官几乎百分之九十以上,庭长、院长、审委会成员、政法委书记则几乎百分之百是中共党员。在此种情况下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公正。道理非常简单,如果“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成为真理,必然恶法多多;法律应当是全体社会成员意志的妥协的产物,而且必须符合自然法的基本原则,才可能是良法。而法官应是居于公断人的不偏不依的地位。如果立法机构、法院及法官均由一个政党掌控,得听命于某个政党,当然无法保证司法公正。人性论的知识及现实早已证明:人的本质是自私的。”
   本人认为,上述错误的观点不符合实际,且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观点。建议由版主牵头,对此观点进行驳斥。
   
   运河人
   不妨看一看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上)(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书)一书。
   原始冰河
   不用驳斥,写得很好啊!冰河支持!!!
   Leex
   凡是可能影响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的因素都可以也应该探讨,也应当允许探讨,不能只想着扣帽子,你认为他不对,你说出理由啊
   青川
   可以展开辩论嘛!
   毅直
   当前有一句名言————“人人都是环境”
   青川
   最高院有个提法,各级法院的副院长中可以有一名无党派或民主党派人事。
   运河人
   1998年12月,邓正来教授在翻译埃德加.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法律方法》一书时,在重译本序中说:12年前(即1986年),亦即中国法学界讨论“法大-权大”和“权利本位-义务本位”等问题的时候,便翻译了该本书。其中,精辟地说到,人类选择了法律,便崇尚法律。可是历史也曾奇迹地开过玩笑,便使法律的选择人苦吟挣扎于无法状况或恶法高压之中。问题不在于法律本身的善恶、法律史如何展开,因为无人对法律是什么、法律应当是什么以及二者间关系的认识与判断。
   其实,18年来,郭国汀所提问题已经在我国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即一方面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法律观和方法论基础;另一方面坚持马克思主义法理学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法律观和方法论,将一定的法律现象放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中加以考察,从而揭示它们之间不同质的内在联系以及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和发展规律等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原理。
   寄意寒星
   郭国汀确实应该被“驳斥”。因为他说的太精辟了,你为什么说的这么精辟?你应该天天高唱: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地位高;共产党好、共党是人民的好领导嘛。
   独角兽-zgx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就是我国司法不独立在法理上的依据,因为法律是统治者的工具,统治者想用你就用你,不想用你就不用,还想让工具来制约拿工具的人?所以你就不要独立了,只能永远作统治者的工具而已,.楼主认为郭国汀律师观点有错,我希望看到有力的驳斥观点,而不是用政治术语扣帽子。另对楼主提个建议,最后应讲建议斑主对此观点展开讨论,而非先入为主,先定下驳斥的调子才是,那不符合一个法律论坛的宽容精神。
   独角兽-zgx
   建国后的恶法还少?75宪法是公认的吧。
   毅直
   还得分析出现恶法的根源吧!!
   成群星
   有一些情绪是可以理解的。伟大的党是不害怕别人批判和谩骂的。可怕的是党员的自我吵骂。法律是什么?法理学家已经作过深入的讨论,并重新予以定义。但是党对 国家事务的领导似乎没有改变。应该明白的是中国截至目前为止,所有的执政党都是一手拿着主义,一手拿着长枪的拿着政党。比如国民党、比如共产党。拿着枪的政党是执政党,只有拿着枪才说话算数。毛泽东先生早已讲得很清楚,就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当年袁世凯赶走孙中山,真实的原因就是袁世凯实际控制着强大的军队。国民党执政时期,也是手里拿着枪。中共之所能够执政,也是因为手里有了枪。此历史因素不可不察。让共产党仅仅一手拿着资本论,一只手拿着辩证历史唯物主义,放下手中抢执政,不符合中国的历史和现状的要求。至少目前为止,是这样的。至于党执政是不是也要控制司法,或者党与司法不分,需要好好研究。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我党采取的第一步,是党政分家。但是却把司法严格掌控在党委的领导之下,审判员、检察员、有级别的警长都需要党委组织部考察,实在值得研究。
   浪云逍
   要看这言论能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成群星
   可以参看这个帖子。实际上批判,对党的批判和谩骂从国民党执政就有的事情,不仅谩骂并且还用枪来镇压。共产党执政也遇到一些反抗,比如三反五反等等,在这些过程中,共产党也是用镇压反革命的行动来反击那些谩骂者和攻击者。如果政党取消枪来执政,来讲道理,现在在大陆还是不行的,没有政治基础的。尽管中国人的台湾已经在操演不拿枪的政党的政治,时间也太短,似乎也没有经验可谈,仅仅是一小块试验田,不足以大田推广。中国目前所遇到的问题,靠不拿枪的政党来解决是不是有些天真?
   黑衣如夜
   18年前,邓公以非凡的胆识否定了“两个凡是”,同时他也提出了坚持“四个基本原则”,近二十年的实践证明,坚持“四个基本原则”是正确的。当然对于我们从事法律工作的人而言,最好把“坚持法律至上”作为第五个坚持。不过坚持一党的领导和坚持法律至上在理论上的解释就捉襟见肘,在实践操作中更是如同水火。导致这种现状的原因有四:一是中国的历史传统,不再赘述;二是政权所取得的代价,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的烈军属至今还遍布大江南北,焉能由法律说了算;三是阶级斗争的本质,一个阶级与另一个阶级的斗争,也就是既得利益集团与未得利益集团的斗争,斗争的结果是政权的迭代,谁能否认法律的政治性和阶级性,法律是一件炫人耳目的外衣,最终它会用来掩盖阶级斗争的血醒和残酷;四是英雄的缺乏,英雄就潜藏在人民之中,但英雄是由历史所创造的,创造英雄的历史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抚昔叹今,我们曾经承受了太多的灾难,以现在看来,也许会觉得“两个凡是”的荒谬,将其否定的自是理所当然,但其中所付出的艰辛和曲折路人皆知。
   成群星
   中国的历史,中国的政治实践,实际上向世人宣告,在中国只有拿着枪才能做执政党,没有枪杆子在中国大陆就无法执政。不能用西方不拿枪的政党理论来解释拿枪才能执政的中国执政党的行为,来批判中国持枪政党的行为。毛泽东的持枪执政理论并没有被更加伟大的邓小平所否定。中国为什么是持枪政党?它肯定有其现实的基 础。不能想象建立不持枪执政的政党政治在中国大陆的难度。反正,孙中山的思想是失败了。他的思想实在有点美国化了。
   寄意寒星
   18楼的朋友这个疑问问的好,以前对这句话人们常从历史事实中去考虑。可很少有人去从“这是什么样的人的逻辑”的角度考虑。呵呵
   独角兽-zgx
   持枪才能执政是强盗逻辑,但是符合当时不民主的中国的国情,孙中山的理论是治国的理论而不是夺权的理论,所以在中国当时失败,夺取不了政权,但我们不能就此 认为孙中山的理论就不适合在中国,正如当年秦始皇用法家的理论取得政权而有法家的理论治国失败一样,事实证明,阶级斗争的理论只适合夺取政权,在建国后则 应摒弃而用三权分立的理论治国,当年孙中山要意识到这一点就好了,孙中山的失败是中国人的巨大损失。
   成群星
   加强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就证明中国大陆的执政党是不会放下枪执政的。如果有人让他放下枪杆子,也必须拿起枪杆子进行决斗。这实际上就陷入一个荒唐的循环。所以,讨论不持枪的政党理论,不如正视持枪证党执政下如何实现民主与法制。正如,在社会主义的前提下搞市场经济一样。
   法学笨笨
   看了各位的精彩辩论确实受益非浅。如果要我说,我觉得反驳郭的观点确实必须拿出理由来。政党问题本身是一个敏感的问题,一般属于敢想不敢说的东西,一般别人和我讨论这个我都避重就轻,遮遮掩掩。但是既然大家在这里讨论的这么激烈,那么我也来小说几句。以前曾经提出过这么一个问题,一个政党是否可以代表全民族的最大利益?别人都说不能,我认为在理论上似乎是可以的,因为如果一个政党有不同民族人参与,那么不同参与人就代表了不同的利益,那么全民族的利益。但是问题是,这么个“政党”还真的是政党吗?因此,我认为一党制已经不符合时代的发展,具体就不说了, 还是有点怕,哈哈。
   没谱
   多好的教材.不是反面的,是正面的教科书.精辟深刻.真正了解中国司法实践实际的人士,都不能不拍案叫绝.
   lijh1971
   要批驳,首先要有理由。
   成群星
   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论断是用武装的革命来反抗武装的反革命,消灭武装的反革命。消灭了武装的反革命之后,如何解决革命的武装问题,不是毛泽东的任务。毛泽东时代仍然有国民党的武装,现在国民党的武装是不是真正成了中国台湾地区中立的地区国家军队呢?很是一个疑问。台独分子们的是不是要靠革命武装行动来解决?哈哈哈,说远了。
   优秀检察官
   回想当年国民党的覆灭和现在是何其的相似.四.一二以后,国民党经历了十年的黄金发展时代。同时官僚,一党专制,腐败,侵华战争等问题使国民党彻底的丧失了民心。结果别共产党所推翻,但共产党并未使中国真正走上民主富强的道路,只是近二十年来获得了经济发展的黄金时代。大家有没有想一想如果通过不流血的政变或其他途径改变中国的政治体制,也许中国会真正的民主富强,但牺牲的可能是中国几十年的稳定和我们这代人来之不易温饱生活。
   寄意寒星
   。。。。。。
    dammin1980
   我认为楼主的观点有点偏激,中国法院确实存在许多的问题,但是我们不能从这里就得出结论说法院不能有任何政党担任,就是所谓的民主国家美国法官就什么政党都不在么?没有看到问题的实质,关键还是法治的理念没有深入人心,我认为短期内中国共产党只要真正的与时俱进,在很长的时期内还是有能力领导中国社会的。但法治必须得到重视,任何的偏私和失误都有可能让我们党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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