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博讯暂停广告播放,正和广告商调查,谢谢理解。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谷粱
[主页]->[百家争鸣]->[谷粱]->[又一条歧视劳动人民的法令!]
谷粱
·一中两国:台湾问题的解决之道/谷粱
·张春桥人格中可贵的一面/谷粱
·退垮中共?/谷粱
·有感于蒯蔡版“土地革命宣言”/谷粱
·梅里雪山下的仇日/谷粱
·《北京晚报》的私益化现象应当批判/谷粱
·仿罗干就彻底解决“无界浏览”问题写给中共中央的报告
·又一条歧视劳动人民的法令!
·我眼中的未来中国
·我眼中的未来中国(续)
·中国不等式:人变≠党变≠国变
·西藏之路:非暴力不合作
·中国没有资格要求奥运与政治脱钩
·对于未来奥运会的纯个人臆测
欢迎在此做广告
又一条歧视劳动人民的法令!

    9月7日,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发布了一条法令:从当天起,北京市二环路、三环路以内以及建国门外大街、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中关村大街、海淀路、海淀南路、科学院南路、光华路、日坛路、建华路、秀水街、东大桥路、三里河路、万寿路、上地、成府路、学院路、清华路、知春路、北土城西路、颐和园路和西苑路等众多道路,全天或一天内大部分时间禁止人力客货三轮车通行——这条法令给出的限制范围相当大,几乎涵盖了长安街以北的广大城区。
    据该局称,这项法令的颁布和实施“将更为有效地改善本市交通环境”。
   我们知道,在城市里,人力客货三轮车驾驶者都是城市最底层的劳动人民,人力三轮客货车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基本工具。而且,人力客货车是中国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交通体系的一大国色。它的大量存在,证明了中国仍然是个“发展中国家”——在这个正在“崛起”的“发展中国家”,汽车虽然越来越多,但更多的仍然是人力车,仍有很多劳动人民要凭借人力车(包括自行车)来生存。不知有关当局在制定这个法令时,替生活在北京市的广大劳动人民设身处地地想过没有,这也不让走,那也不让走,那么这些劳动人民怎样才能生存?有关当局怎么能因为自己的国家还穷、还落后,就嫌人力车碍事,就看着人力车不顺眼呢?果真如此,你何不取缔人力车,让满大街都跑汽车,这岂不更合你的愿?
    记得一位西方哲学家说过这样的话:既然上帝没有为人类创造衣服,那么人类就有裸体的天然权利。同样,既然这个国家没有能力为这些下层劳动人民提供机动车,那么他们就有使用人力车的天然权利。再说,生活在北京市的下层劳动人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一部分,他们享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公民平等的公民权,这些公民权中就包括城市道路的使用权。然而,这条法令竟公然蔑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公民的平等的公民权利,肆意剥夺生活在北京市的下层劳动人民的部分城市道路的使用权,这分明是在向世人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享有平等的公民权!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张恒山的“小贩的谋生权高于追求市容整洁的权利”的观点曾被网民热议。张教授告诫城市管理者“应树立正确的价值位阶观,应在优先满足小贩们的谋生权的前提下,兼顾市容整洁”,并直言将“市容整洁置于谋生权利之上是本末倒置”。尽管张提出的问题在市容管理领域,与本文所涉有异,但我们仍能从两者之间找到本质上的共同点,即城市管理者的管理理念。然而,不幸的是,如果这仅仅是理念问题的话,那不知下层劳动人民该有多么幸运!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