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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晟真有罪吗?
郭少坤
今天从网上看到胡佳先生发出的报道:高智晟先生被北京市中级法院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看到这一报道,我心中亦喜亦忧。喜的是高智晟先生可以获得自由回 家和家人朋友们团聚了,忧的是高智晟终于没有幸免于中共的惩罚从 而成为又一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犯罪”的“罪犯”,而且将要度过 六年的不自由生活,可以说,在这六年期间,高智晟别说是再去为民 请命了,即使是人身自由也会随时随地受到限制,应该说,中共当局 的政治目的达到了。
高智晟真的有罪吗?在没有看到当局有关部门的《起诉书》和《判决 书》之前,我们暂不下结论;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高智晟 不为法轮功的受害者上书,不去为陈光诚一案奔波和鼓与呼,不在网 上指名道姓的批评某些共产党的领导人,不号召“退党“,恐怕高智 晟是不会那么容易就被捕和被判刑的,也可以说是“欲加之罪,何患 无辞”这一被当局沿用惯了的潜意识和潜规则在高智晟身上的又一具 体体现。也正如陈希同向审判他的法官们讲得那样:“你们说有罪就 有罪,你们说没有罪就没有罪。”看来,中国的事情就是这么一回 事。
联想到我在1999年因为自己家乡的父老兄弟们受害呼吁被捕后,在看 守所里的时候,一位原来认识的同行管教警察就对我半开玩笑地说: “你既然进来了就别想走,不找这件事就找那件事整你,反正不会给 你自由。”果然,我在里面被几易罪名后关押了二年,连给我送《判 决书》的法官(此人姓武)都对我说:“这里面是怎么回事,你很聪 明,我就不多说了,你只有出去再说了。”果然是我只有老老实实的 在狱中二年,而且至今申诉无果。谁能不说这是共产党政府的英明伟 大哪?!
我是在销声匿迹二年后又走到社会才有机会向世界说明真相的,看 来,高智晟要在六年后才有机会说明自己的问题,不论怎么样,在这 几年的所有社会活动中,将不可能看到高智晟的形象和听到他的声 音,因为不要忘了“缓刑”的意义,如果被“缓刑人”一旦被当局认 为表现不好,就将会随时被“收监”而丧失人身自由。这就很好地达 到了当局的政治目的:中国需要稳定和谐,决不允许任何不同的声音 出现,更不允许因为任何的不满走上街头。否则,高智晟等就是最好 的榜样。
虽然是我觉得中共当局和以前(特别是和文化大革命期间)比较起来 还是文明多了,因为他们还很少在没有不经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就 把人弄死或者致残,不过,对他们的这种“秘密审判”和一系列违法 现象(如不允许律师介入等)是不是又一种倒退和政治狡猾的表现 哪?我看还是得需要一个历史过程来加以验证。
不管怎么说,高智晟先生能在“判缓”后很快获得人身自由,他能够 很快的和家人朋友见面并享受一下天伦之乐,无疑也是我们这些所有 关心他并为他呼吁的人们的一大欣慰!
至于高智晟的罪与非罪,或者说是究竟是谁在历史上留下罪名,也就 让我们耐心地等待着看吧!
(2006年12月22日)
民主论坛 上载:[2006-12-22] 修订:[200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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