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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一案例分析
郭少坤
就在我刚刚寄出《不仅仅是提高警察待遇》一文的昨日晚上,山东省 枣庄市的一位友人在网上告诉我说,他们办事处在和公安部门联合清 理传销人员时,结果被传销人员打伤六名警察和一名办事处工作人 员,并被砸坏执法车辆二部。朋友并告诉我,详情可以点击《鲁南论 坛》。
我打开《鲁南论坛》后,果然找到了关于枣庄市“袭警”一案的消 息。消息称:3月29日中午12时左右,龙山社区君山商城(工商和城 市管理人员)在劝退传销人员时,传销团伙纠集了上百人围攻了执法 人员,打伤了多名工作人员,砸烂了两部车辆(工商局一部,行政执 法车一部),导致君山路严重堵塞。110闻讯在30分钟后赶到,在抓 捕传销人员时,又被疯狂的传销人员将警察打伤多名,直到防暴的武 装警察赶来时,才平息事态。
在证实了此次“袭警”的消息属实无误后,让我首先联想到胡星斗先 生建议设置“袭警罪”的积极想法及其重要性。同时,也引起我对类 似问题发生原因的多方位深层思考,借此,浅谈如下:
政府的应对能力问题
传销是近20年以来随着经济改革开放带来的一种新生事物,也是一些 各阶层闲散人员赖以生存的方式。它的渠道遍布国内、外,产品各式 各样,而其手段则五花八门。由于政府缺乏对这种所谓的经济活动的 重视和有效管理,特别是法律的规范,使得这一活动愈加混乱。其中 的一些非法人员处于牟取暴利的想法,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进行坑懵怪 骗、造假贩假也的确害苦了不少善良和幼稚的人们,以至引发了很多 的社会悲剧。另外,由于传销产品的质量问题,也确实给经济领域和 产品信誉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和中国的其它所有事情一样,直到问题 严重到引起中央的关注和重视后,传销问题才被提到各地政府的议事 日程并加以管理。但是,遍布全国各地的传销活动及其人员究竟是由 政府的哪些部门去管理,是由工商还是由公安部门,也一直没有明确 规定。还有,传销人员及其他们从事的传销活动又违反了国家的哪些 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界限。这样一来,对传销活动的管理也只不过 是停留在表面现象上。因此,传销活动是愈演愈烈和屡禁不止,直到 发展成以暴力对抗政府管理的各种公然违法犯罪案件。从源头上讲, 是政府部门的管理不力和国家立法懈怠跟不上形势的问题。
形式上的管理混乱所至
在没有明确规定由哪些部门具体管理和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各地 对传销活动及其人员的管理无章可循、无法可处,只能是凭借处理单 位及其负责人的个人意志来进行。比如说,有的遣散,有的罚款,有 的拘留,还有的因为涉嫌犯罪被处以刑罚。这样便给大多数传销人员 带来侥幸心理。很多都是被遣送回去后再回来,有的罚款后再去继续 诈骗他人,如此恶性循环,所见到的也就是传销活动愈演愈烈,传销 人员是越来越肆无忌惮。发生如枣庄市这样的“袭警”案件也就在所 难免。
社会的残酷竞争导致了一些人的心理倾斜
在中国,不择手段的利用各种手段捞钱已经成为官府和民间的共同特 点,当各自的利益受到威胁时,很多人便会选择铤而走险的办法去维 护个人利益。如果中国的社会公正问题继续得不到有效的解决,象传 销人员这样的暴力事件将会不断发生在社会的各阶层。因此,解决民 生和平抑由不公正所造成的一些人被扭曲的心理也到了有关部门领导 人深思的时候了。
警察的权力及其功能问题
据朋友告诉我,当时在现场和传销人员做工作的警察们受到暴力侵袭 时,他们手中并没有武器来进行用以正当防卫,因此,导致多人被打 伤。后来携带武器的防暴武装警察赶来,才将犯罪分子制服。从这一 现象来看,中国警察的警务工作做得很不好。他们不随身携带用以自 卫和制服犯罪分子的武器,是最不应该的事情。尤其是在第一线工作 的警察们,他们赖以自卫和制服犯罪分子的就是武器(如枪支、手 铐、警棍等),这也是他们的生存法宝。可我们现在已经很少看到警 察们随身携带武器。据说,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对警察的 信任度问题。他们害怕警察携带武器出事,如武器被抢夺或者滥用武 器等原因。我想,这决不是理由,这是对警察们基本素质的否定。难 道警察们还区分不开什么是“正当防卫”和“滥用职权”吗?如果是 那样,中国的警察们也就真的成了问题了。
小结
通过以上对枣庄市“袭警”案件的看法,我想,中国政府不是仅仅停 留在“综合治理”非法传销和打击非法传销人员的层面上,还应该关 注到更多的社会利益阶层(如拆迁、上访、失业、安置)等原本属于 人民内部矛盾激化为敌我矛盾从而动用国家机器所带来的一系列后果 上。同时,政府还需要“综合治理”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 思想、教育及其带给所有中国人的心理心态。
否则,如果长此以往,不仅仅因为传销发生“袭警”现象,所有的社 会矛盾都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而导致警民冲突。所谓的“袭警”现象 只会屡见不鲜。到时候,恐怕再多的警力也很难起到维持社会长治久 安的作用。
(2007年4月1日于徐州家中)
民主论坛 200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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