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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吴玉琴——人性的丧失——罪恶的刑讯逼供
文章摘要: 1995年5月,丈夫的第二次被抓捕,这一次的案子是“国家安全局”一手办理。当时的“国家安全局”才成立没有多久,而且据一些知情人士说,“国安局”都是由各公安部门抽调上来的打手和流氓组成的,残暴是这些“国安”人员的天性。自从丈夫他们这一案人员被抓之后,我们这些家属就天天活在恐怖与忐忑不安之中。
發表時間:7/25/2007
记得我在童年看小说《红岩》的时候,幼小的心灵总随着书中主人公的沉浮而跌宕起伏。当书中主角“江姐”、“许唐枫”、“小罗卜头”这些人物在重庆解放前夕,被国民党抓捕后入狱,在狱中他(她)们受到了国民党惨无人道的酷刑迫害和折磨。那时候心里面就充满了对国民党的仇恨,对“许唐枫”、“江姐”这些英雄人物的敬佩。
尽管小说的故事不一定就是真实的历史,可是在监狱里使用酷刑,这决不仅仅是国民党有这样历史。纵观中共执政以来所施行的一系列手段,与过去的国民党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真正让我认识到共产党的残暴,就是1989年“6 . 4”的学生运动,当广场上枪声犹如鞭炮一样响起的时候,我领略了它的血腥和恐怖,从此我也认定丈夫说的,把枪口对准学生和市民的政府,就是一个反动的政府。学潮之后,丈夫被当局强制送“中八农场”劳教3年。在丈夫两次坐牢的日子里,我也间接的了解了监狱里那种不把人当人,任意践踏、任意侮辱、任意打骂犯人的现象。1991年的2月13日,发生在贵阳“中八农场”的12个人一齐被打的事件,也就是后来的“2、13”事件,由于省政法委的书记胡克惠去“中八农场”视察,在学潮过后被强制劳教的12个人就准备亲自向胡克惠谈一下自己所遭受的冤案,可是还没有等他们见到胡书记,他们就被穷凶极恶的干警们捆的捆、打的打、踢的踢、踹的踹的强行关在了一间小黑屋里,事后由于怕他们聚在一起把事情闹大,干警们又匆匆忙忙的把他们全部分散到了各个大队。当我几天后去见丈夫时,他身上的伤痕,让我心痛不已。可是在那时,我们却是哭诉无门,有泪只能往肚里吞。
1995年5月,丈夫的第二次被抓捕,这一次的案子是“国家安全局”一手办理。当时的“国家安全局”才成立没有多久,而且据一些知情人士说,“国安局”都是由各公安部门抽调上来的打手和流氓组成的,残暴是这些“国安”人员的天性。自从丈夫他们这一案人员被抓之后,我们这些家属就天天活在恐怖与忐忑不安之中。一有时间就想方设法的到各看守所去,总希望能够在无意中巧遇自己的亲人。一日,听人说,他们这一案的5个人都被打伤了,情急之下,一口气跑到了“国安局”,找到了专门办理我丈夫案子的一个姓杨的处长。我非常气愤的质问他:“听说你们为了逼供,施暴打了我的丈夫?不过我也知道,我丈夫现在落在你们的手上,就犹如砧板上的肉,将任由你们或砍或剁!我知道你们有能耐,想怎样收拾他就怎样收拾他,不过你们请记住,我们终将会有与你们清算的那一天。”姓杨的处长听后,急忙辩解说:“我们并没有打他,只是我的手下用脚踢他的脚肘,目的是要他老实交待犯罪事实。”我说:“你们并没有用手打,只是用脚踢,你们就是用如此暴力行为来获取你们所谓的犯罪事实!”那时我一有时间就往看守所跑,许多回我都遇见这些办案人员在审讯我的丈夫。他们一见我到,就急急忙忙的说:“快把门关上,廖双元家婆娘来了!”这样以免我见到我的丈夫。多次之后我就基本上把他们审讯丈夫的时间算清楚了。一日,我对丈夫的一个好朋友说:“明天是星期三,你到花溪看守所去,一定能够看到“国安局”的人审讯双元,这些办案人员不认识你,到时你一定可以见着双元了。”果不其然,丈夫的这位好朋友在星期三这天就亲眼见到了“国安”人员审讯我的丈夫。据这个好朋友说,那天他到花溪看守所的时候,天上下着雨,天气非常的闷热,由于办案人员不认识他,所以就开着门在审讯我的丈夫。他说他看到了“国安局”的那个姓杨的处长,象流氓一样大声在“私儿、杂儿”的骂着双元,还歇斯底里地对双元说:“你这个私儿不要冲,你以为老子不敢搞死你!老实跟你说,我就才刚搞死一个六、七十岁姓吴的国民党特务的老者!”丈夫的这个好朋友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由于从未见过如此的审讯,他居然不敢再继续看下去。他是哭着跑来见我的,见到我之后,嚎啕大哭一阵后他才语无伦次的给我说出了他的这段所见所闻。
对于“国安”办案的残暴,其实我们是早有耳闻,而且就是体验过这一残暴行为的人,事后想起都为之胆寒,许多甚至是不愿去回想。最近在《民主论坛》上看到在学潮中被判刑的刘刚先生写的《反审花絮(一)(二)》,把他在狱中所遭受的苦难披露出来,让我们看到了专制暴政下的司法黑暗,以及中共一贯采取刑讯逼供的法西斯手段的做法。看过《反审花絮》后,除了对中共司法界那难以放弃的刑讯逼供的丑行感到发怵外,也由衷佩服刘刚先生的胆量和豪气。当公安办案人员用电棒对他施暴逼供的时候,作为一个男人,他咬牙承受了这一残暴的折磨。而公安局长(肉球)用枪对着他的时候,那残酷对峙的几秒。我相信他绝对不比中共宣传电影里的任何共产党人逊色,而这可是活生生的现实。当刘刚的那句:“凡是电过我的人,我一个也不放过”的话说出去之后,那些公安人员是再也不敢走进他身边了。看到这里,心里感受到了非常的痛快。其实公安人员也是人,只不过他们在施暴的时候,往往就认为他们就代表的是法律,这也是人治社会里法律所遭遇的亵渎!
刑讯逼供在欧美诸国是早已悄然敛迹,但在今天的中国,它仍是中国司法领域盛行和难以回避的问题。尽管《刑事诉讼法》规定得毫不含糊:“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可是在实际操作中,刑讯逼供成了“公开的秘密”。非常典型的就是最近的高智晟案、严正学案、郭飞熊案、力虹案,他们都曾被残暴的酷刑折磨得以死抗争。
司法的不公和腐败导致司法机关不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为了搞到所谓的证据,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刑讯逼供成了必然的手段。而由于现政权把民主异议人士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施行政治迫害。及至在办案的过程中,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严重,律师依法履行职务困难。这就使得异议人士在遭受司法不公时,许多律师都不愿甚至是不敢为其辩护。及至有专职律师为其辩护,司法机关也会想方设法的设置一些附加条件和障碍。甚至是不理睬律师的依法辩护,公然藐视法律的尊严。
刑讯逼供是专制暴政下所体现的司法不公,它使得人民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不管刑讯逼供的手段对待的是无辜的老百姓,还是获罪的犯人,都将是一种难以宽容的罪恶。如何维护司法公正和体现司法公正,首先要做的就是,立即停止任何理由下的刑讯逼供!
2007年7月23日于贵阳
转自《自由圣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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