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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方家华—— 历史之罪与未来之忧
——中国人两大社会抗议的“三同两异”
人性的幽暗深不可测,显现在人类共同生活的政治层面,就是无尽的战争、掠夺……。于是,人类的部分文明就体现在对人性的探索和政治制度的探索上。以政治制度的探索设计说,休谟的“无赖原则”也算突出贡献之一。该原则是说,在人类的政治生存中,对人性的约束,制度约束比道德约束更有效。这在另一方面,也是说制度约束,比道德约束更文明、更与时俱进。人类因之在工业文明时代,在国家内部有了民主宪政的制度约束,在国与国之间,经验了二战的灾难和教训,又有了联合国。
近期海内外中国人有两大社会抗议引起世界关注,一是对中国大陆的《反分裂国家法》,一是对日本可能进入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两个事件在时间的先先后后,有历史巧合的一面,但也有值得深思的一面,其间的“同”与“异”是值得深思之一。
以下是三同:
一同:历史之罪同。尽管一是抗议国内《反分裂法》及其制定者,一是抗议国外的日本政府,但两个抗议都追溯其犯下的历史罪恶。撇开掠夺不说,1937年—1945年的因抗日而伤亡的总人数是2258万,1949—?,中国因政策失误和各种运动造成的死亡人数超过6000万(转引自东海一枭文),对历史罪恶的永记以作借鉴,两个抗议都有理.
二同:拒绝忏悔同。今天的地球村人类,各政党、政府、国家都在对自己的“历史之罪”进行反思,以期有助于人类今后的共同和平。这种反思首先体现在对历史之罪的忏悔上。忏悔已不是一个随心所欲的主观态度,而是一个现实的秩序规则。以二战灾难而论,德国自始至今在公开场合,都有忏悔,日本没有,从我们这一代人的切身之痛的最近的“六·四”屠杀讲,中共也没有忏悔。两个抗议的实质,有强烈要求作恶者作出彻底忏悔的这一面。
三同:作恶者同是统治者。抗日战争和中共建政后的历史灾难(暂不算国共内战死亡),受害者只有一个,这就是中国的人民。尽管抗日战争的灾难来自他国,但灾难本身却是实在的,不能说中共给本国人民制造的灾难不是灾难。同理,给中国人民制造灾难的,不是日本人民,而是日本的统治者,在统治者和人民的关系上,中共和侵华的日本政府同属统治者,这是抗议要记住的。
以下两异:
一异:有无规则约束之异。日本进入联合国常任理事国,首先要受到联合国自身的规则约束,更重要的是要受到中、美、俄等强于日本的现实政治力量的约束。规则加上现实政治力量,尽管不一定使日本的战争习性,从根本上改变,但其随心所欲发动战争的空间也有制约。应该理解抗议的民族情感和情绪。中共在国内至今还没有规则约束(宪法),也不存在现实政治力量的约束(中国没有合法的政治反对派)。以对中国人民再次制造灾难的可能性论,抗议要求国内建立起对中共的约束规则和现实政治力量,当属必然之义。
二异,抗议的组织层面之异。两个抗议都属正义抗议,一为有组织的,一为自发的,但不管其如何,有抗议正义性,有抗议对象,有抗议行为,都可见为今天的中国人已不是浑噩,孱弱的中国人。
综上所述,应肯定这两大社会抗议,尽管因其时间上先先后后的巧合,但不致有混淆真凶之弊,记得童趣时代有“抓小偷”的游戏,多个“小偷”中抓到一个,还有另一个,到底都要抓住,游戏才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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