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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莫建刚——专制独裁的国家主义 专制独裁的国家主义
当今的中国,国民遭受的是最基本的政治权力被剥夺,生存以及自身
财产无时无刻的受到侵犯,国家内部矛盾丛生的内乱之象。这是一个
什么样的国家?面对国民采取的是专制独裁的强有力的统治,面对一
党之私的党权主义者及其权贵却是一个弱小无力、涣散软弱的甘愿为
执政的权贵阶级作走狗的服务型的国家政权。那些用虚无主义和形式
主义的强词夺理来大谈所谓民族利益、国家统一和强盛、国民福址并
将极端狭隘的民族主义文化奉为至尊和第一价值的国家主义的御用文
人及其学者,将国家主义的滥调重新祭祀,对国民进行歪曲误导并以
此实行更残酷的、没有人性的恶劣统治。国家主义论的滥觞与其说是
源于马基雅维里、布丹以及霍布斯对国家存在的理论学说,不如说是
中共的御用文人将国家存在的理论学说进行歪曲并断章取义后对国民
进行一种恶性论统治制度的误导,以为国家起源于对人类进行残酷压
榨而存在是合理的。
盲目的爱国主义(国家主义)信念是在政治思想上统合整个民族,统
合当今人心的历史的必然,也只有以国家主义及其政治主权而非领土
主权和国家利益为神圣本位,才能统合不同阶级、不同信仰、不同生
活目标和道路的人,并要求国民放弃自由个体的人格价值,服从在以
国家主义及其利益为神圣本位的情况下才能得到国家的护卫。同时声
称国家主义的正义性不需要逻辑论证,国家的存在是不需要理由的。
国民的天责就是爱国──不管是盲目的还是清醒的──爱国不需要理
由只需要服从或者被奴役。任何“社会契约”在国家主义的面前都不
存在,同时声称国家主义为了统治者利益的存在可以迫害和镇压以及
杀戮一切与之抗争的国民。“国家政治制度如果放任个人的任性和自
由,则社会必将成为一个人对人都是豺狼的社会”(霍布斯语)。
组成国家并使其存在的是每一个自由的个体和人格的价值,国家的政
治体制是由这些自由个体的人格价值所认定并必须以民主或自由选举
的方式来确定。由此产生的国家政治体制是不容许任何个人──独裁
者──及其政治集团为所欲为。如果说,独裁者及其党团将国家主权
窃为己有并对组成国家的自由个体的国民实施专制暴政和独裁恐怖的
统治,那么这个国家主权及其社会就是豺狼的主权和豺狼的社会。在
这个意义上,这个国家主权还有什么理由继续存在下去?
国家主义者认定:国家主权和国家的存在,它的正义性是不需要逻辑
论证以及不需要充足的理由。“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孟子语)。
这就是论证国家及其社会制度以及个人是否受谴责、颠覆和继续存在
下去的理由,没有充足的理由和经不住逻辑论证的事物都将受到谴
责、颠覆和灭亡的下场,这是千古不变的天理。天下大势就是这样,
凡是违反人性以及反国民、反社会、反人类的暴君他们的下场都是可
悲和使人们厌恶的,大秦帝国的秦始皇、纳粹帝国的希特勒、伊拉克
帝国的萨达姆,他们的灭亡充分的记实了国家主义在经不住逻辑的论
证下而不能自圆其说。这种国家主义使人们不胫会想起纳粹主义、法
西斯主义以及恐怖主义对人类的迫害和屠杀。
“叛乱,战争以及作奸犯科的原因与其说是由于民性的邪恶,不如说
是由于政权的腐败”(斯宾诺莎语)。由于专制暴政和独裁恐怖的肆
虐,国家主权变质为腐败的政权,在这个腐败政权的肆虐下,这个国
家肯定会出现道德的沉论、伦理的失范、精神的贫困以及灵魂的迷
失,这些都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并威胁着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经济的繁
荣。
国家的主权是和国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力紧密地相联的,如果说,国民
最基本的政治权力都被架空或被无情的剥夺,那么国家的主权实际上
就已经不复存在。
永远也没有绝对的自由,国民需要的是最基本的政治权利,这是宪法
赋予他们的自由与民主,而一党专制的独裁者才是绝对自由的拥有
者,他们的所有的理论都来自于绝对自由的无政府主义。他们提倡国
家主义信念其正义性不需要逻辑论证以及不需要充足的理由,这是一
种恶性论,也是绝对自由的无政府主义滥觞。
一党之私的专制独裁制度是一种统治形式,自由民主的宪政制度又是
另一种统治形式。中国自辛亥革命以来其统治形式经过了无数的周
折,以及不停地受到暴力革命的颠覆,最终还是以“枪杆子里面出政
权”的暴力革命在1949年确定了一种统治形式:一党专制的党治国家
的政权──共产党中国。这种统治形式事实上使国民获得多少幸福和
繁荣,历史有本帐,国民心中也有本帐。当这种专制独裁的统治制度
走向穷途末路之时,国家主义者便跳出来为其祭祀和招魂。
国家主义(爱国主义)的信念倡导:爱国不需要理由。爱什么样的国
家,这必须泾渭分明,爱这遍生我养我的具有领土主权的国家,这是
毋庸置疑的,也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当这片美丽而富饶的国土被专制
独裁者及其具有暴力倾向的政治党团,以暴力革命攫取政权并在这片
国土上建立起奴役压榨和迫害国民的恐怖暴政后,所有的政治权力都
归于一党专制,并以一党之私的党权主义对生活在这片国土上的国民
以高度集中的极端残酷的党治国家的政治制度来进行统治,这种专制
暴政和独裁恐怖的国家难道值得我们去热爱吗?
我们不能堕入到极端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潮中去,更不应该对极端狭隘
的爱国主义思潮趋之若鹜。国家主义理论的煽动无非是要国民放弃本
应该属于自己最基本的政治权力,臣服于专制独裁者的权威,放弃自
己生存与发展的根本──社会契约──让专制独裁制度的权贵任意对
国民实施压榨和迫害以及对其应有的财产进行无度的掠夺。“如果某
一国家比别的国家邪风猖獗,犯罪更普遍,那一定是这个国家谋求和
睦不足,法制不够昌明,而且未能建立起完全的国家权利之故。”
(斯宾诺莎语)
一个邪风猖獗的国家,一个豺狼横行的社会。在这种恐怖的环境里该
国的国民能过上和睦幸福以及繁荣美满的生活吗?这是一个盗贼蜂
拥,贪污腐败成风的国度,在这里没有昌明的法制,只有司法堕落所
造成的社会不公正,行政不作为或非法作为所造成的冤假错案,使大
批的冤民无处伸冤的悲惨场景,执法犯法比比结皆是。这里没有言论
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所有对执政党的批评以及对社会不公正
和不平等的现象作出批评的言论都被视为犯罪,并被以一种莫名其妙
的罪行,所谓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而处以最高的刑期。
在那些大大小小的“古拉格群岛”中,在那些无数的“阿布格莱布”
的监狱里被关押的持不同政见的“政治犯”,他们受到的是非人的恶
劣待遇,在狱警的煽动和唆使下,他们随时都会遭受到刑事罪犯的攻
击和殴打,以至于使他们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极度的摧残。这样的
社会能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国家政权吗?而这种邪风猖獗,法治堕落的
国家怎么能够激起国民对它的热爱之情呢?国民,只有在他清楚地理
性地认识到被国家认为是公民的情况下,并能真正的履行和实践本属
于自己应有的最基本的政治权力的状态下,他才会拥有一颗真诚的爱
国之心,并会为国家的领土主权和政治主权的独立,以及国家的繁荣
和强盛而奋斗!在必要的时刻为捍卫祖国而战!自由民主宪政制度的
台湾已经做到了,这是中国大陆必须进行根本性的彻底的政治变革的
榜样,也是那些追求自由民主宪政制度的人士所参照的经验。
凡是将国民的生命视为草芥,同时对他们的生存与发展以及最基本的
政治权力进行掠夺侵犯和迫害的行为,都是以国家主义理论作为基础
的反人类、反社会和反国民的最恶劣的犯罪行径。
如果要高扬国家主义(爱国主义)的信念,首先是国家必须还国民最
基本的政治权力。国民的爱国意识是源于他们以自由和民主以及应有
的最基本的政治权力为基础的。直至今日,在专制独裁政权的统治
下,中国到处都是处于一个动荡的以及国民的生存与发展都不能自主
的剧烈的变化之中。迫害与死亡,流离失所的上访伸冤,国民的精神
世界在苦闷与迷惘中支离破碎。在这个意义上,那里还谈得上高扬国
家主义(爱国主义)的信念。
“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语)。没有自由个体的人格价
值的劳动创造,那里会形成国家社稷,没有国民的拥戴和自由民主的
选举,那个高居于国家元首的人,其身分和权威纯属非法。让国家主
义见鬼去吧!对未来的中国来说,它最真实的前景就是要建立适应于
国民的生存与发展,并给国民能带来真正幸福繁荣的社会制度:自由
民主的宪政制度。
(2006-04-26)
转自《民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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