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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的审判——律师篇 陈慕涵

妈妈:您好!
您被审判至今已有4天了,为您做无罪辩护的律师温海波几乎和外界失去了联系。原先他对媒体表示开庭后可以接受采访,可到现在为止没有记者采访到他。
温律师的手机自从开庭前三天他终于第一次看到您案子的卷宗以后就很难打通了。开庭前的那个晚上,我发现在家打在上海的手机都打不通了,于是冒着大雨跑出去用公用电话。总算和他通上话,他告诉我这几天手机有问题,别人找他也打不通。
后来我只在开庭那天下午打通过他的电话。那边电话铃响了半天没人接,我正要挂,突然听到了一个女声说了半句话,还没来得及分辨到底说了什么,那边就被切断了,电话铃又开始响,接着温律师接电话了。原来监听也有露马脚的时候!这几天他的电话就再没人接了。我很担心他的安全,今天发了一个短信问安。过一会儿他回复说他一切都好,就是手机这几天老接不到电话。
我一直想和您说说您的这位律师。因为他在接手您案子以后的遭遇应该能让人明白为什么在大陆给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那么少。我一直犹豫着没写是因为温律师很少接受采访,是一个非常低调的人。但既然他还是没被放过,而且眼见着空间越来越小,我想还是应该说出来。这并不是采访,只是我知道的很少的一部分外在事实。
温律师比我和Steven还小几岁。我从没见过他,电话里他是那种好听的略带北方口音的年轻人的声音。他是已被判刑的高智晟律师的前助手。在高智晟被捕以后,他的声音一下子判若两人,变得低沉了很多。后来渐渐地恢复了明朗,却再也没有原来的轻快。总有一些事情会让我们成熟长大。您再看到我的时候,也会发现我已不是原来的模样。
在接受您的案子之前,温律师在去年7月份为有精神病史的四川法轮功大法弟子梁劲晖作二审无罪上诉。虽然当事人经过精神鉴定为无服刑能力,但法官还是当庭宣判维持两年半有期徒刑的一审原判。对大法弟子的当庭宣判,我想您已经知道了,就是法官不加掩饰地忽略当事人和律师的辩护,而拿出“上面”决定了的印好的判决书宣读。
他从四川直接来到上海,开始接受您的案子,从一开始就受尽刁难。浦东新区司法局很惊讶外地律师居然能接上海的法轮功案子。没几天,就有人去了他所在的北京律师事务所调查。区公安局说您案子的承办人不在。在上海闲了一个星期,总算见到承办人,他们又说无法证明律师委托书上签字的家属——您的姐姐和您的关系,尽管姨妈是在您被拘留后第一个去看守所送东西的亲戚,看守所留下了她的电话地址。无奈,温律师让律师事务所发来委托书的传真,请爸爸签名后,又连夜坐火车回北京敲公章再赶来。会见需要有一个上海律师陪同,司法局办事人员又预测说上海找不到这样的律师。总算,历经千辛万苦,我们找到一个。又等了几天,终于在您被非法关押的两个月后,温律师见到了您。
见面的情况您比我更清楚。押您来的人先是迟到,后来又说要带您吃饭,会见缩短到了半个小时。过程中两个承办人在一旁不断地打断着你们的谈话,以“与案情无关”作借口。您问温律师是谁让他来的,是否认为您有罪,问他是否和高智晟的观点一样。妈妈,您真是个清醒而坚强的人。
20天后,高智晟被捕。又过了几天,温律师也被谈话要求放弃对您的辩护。他没有这样做。我对此深深感激,但没想到过没多久他又在上海连接了好几个法轮功学员的案子:他还嫌压力不够大吗?
Steven在讨论时分析道,他放着赚钱的经济案子不接,非要在现在的中国做人权律师,在人权律师里又去管最危险也是最不容易讨好的法轮功案子,他应是有信念的人,不能用一般人的标准去衡量。危险和压力对于他来说是早就存在,也是必须习惯和面对的。
那段时间,温律师代高智晟妻子耿和发表的声明引起了轩然大波。我设身处地地想了一下,还是不太清楚怎样是最正确的做法。
温律师接的上海的案子相继开庭,被非法关押了一年多的林鸣立被判了6年,另一名弟子被判了7年。我有些看出了那伙人的险恶用心:他们想造成越是请律师,越是做无罪辩护越是判得重的假相,用这种方式来打击他和大法弟子的家属。这是一种心理战,想想如果治疗的每个病人后来都病入膏肓,对一个医生来说会有什么样的影响?他可能会改行。
当然他们是多管齐下,不光有心理压力,还有实际压力。12月底,您的案子在检察院补充侦察,我得知您可能又在绝食抗议,请温律师无论如何去会见一次您。没想到没几天,他又被找去谈话,反常地手机关了一整天。第二天,我们终于再联系上他时,他说近期去上海已经不可能了,以后再去要与律师事务所商量,而且还得所里另一名律师陪同前往。原因是所里怕他在上海做出对所里“不利”的行为。
当然我不会相信是律师事务所监听了他的电话,知道他要去上海才进行阻拦的。单位和“组织”向来是共产党用来整人的好工具。圣诞前后,高智晟被判刑,杳无音信。忆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给陈光诚辩护的李劲松律师发表了一封公开致歉信,向所有体制内致力于中国民主法制建设和所有关注陈光诚案件的"正义力量"道歉。
后来,借着其他案子开庭的机会,温律师去了上海,打您案子的主审法官电话怎么也打不通,只好直扑法院,倒是用门卫室的内线电话找到了法官。法官不见他,看案卷的要求也被拒绝;后来,在我们家属的要求下,他在没有看案卷无法讨论案情的情况下第二次会见了您;后来他看到了案卷,却无法再和您见面;后来他在法庭上为您做无罪辩护,却不知道您会怎样说;他也没有机会质询证人,因为证人根本没有出庭;法官又一次地当庭宣判……
我时常在想,如果高智晟没有被逼做不成律师,如果他还在为法轮功学员的个案辩护,他会每天接受采访、写批评文章吗?我想他不会。可是他为良心驱使写出了公开信,被逼到了那一步,也终于看透了中共的邪恶、虚伪和外强中干。于是他终于不只是人权律师了。对高智晟的称赞是怎么也不为过的,因为他是在大陆唯一的公开展出来为大法弟子喊冤,又号召人们退党的人。但我们也仍然需要人权律师并应向他们致敬,他们为受迫害者辩护的行为本身就是对那些行恶者的一种提醒。
不过时到今日,我也彻底失去了对通过现有的法律途径结束您的被非法关押的希望。我们所有的人只是在演一出戏而已,演的越长,越有更多的人可能良心发现。永恒不变的标准,对每个人都一样,宽容而又严厉。在他面前,没有职业身份的区分,只有良心、罪业大小的差别。
女儿
慕涵 上
2007年2月16日
陈慕涵,澳大利亚公民,中医硕士,卫生信息学硕士。2006年5月她母亲香港居民曾爱华因在住所被抄出法轮功书籍、新唐人电视台节目和《九评共产党》光碟遭上海警方非法拘留逮捕,2007年2月12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具体迫害单位和个人为: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石耀辉、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李剑军、浦东新区公安局国保四科科长竺某、张某、奚伟忠,上海市公安局国保科王姓警察,浦兴路派出所邱麟。自母亲被非法关押后,陈慕涵多方呼吁营救,受到澳洲、香港政府及多位议员帮助。7月13日在香港期间,她起公开每日给母亲写的信。
此文于2007年06月03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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