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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燃圣火的生日(一):序 陈慕涵

妈妈:您好!
今天是我的生日,也曾是您的受难日。一个生命诞生的时候,另一个生命经历了痛楚,也从此负上了沉重的职责。去年生日,Steven让我给您写信,我提起了笔,又放下。是不是每个孩子都会在某一天在发现一直被自己忽略的父母的爱时,都会感到生命中难以承受之重?

对我来说,那一天发生在您被非法绑架后的一个多月,我突然得到了一个口信:您让我千万、千万不要为了救您回上海。我听不懂那种语气,只能谨尊母命。后来,事情才渐渐明朗:那些审您的国保警察竟然拿我的安全来威胁您,说我要敢回大陆,一样会被抓起来。事到如今,对这种职业的人,我只能说:那是一群昧着良心或良心已完全泯灭的人。要想回头是岸,只有先脱离这种工作才有可能。
在您在入狱突发高血压的几个月后,终于,终于有一天,我在诊所里收到了您的来信。我拿着信封仔细端详,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是一个多年未见的普通中国信封,即小且薄,只有上面您的字迹依然挺拔清晰。我小心地裁开信封,只看了一眼就泪眼婆娑:“慕涵,××(Steven):你们好!想到远方的你们,我的心里就有一种安慰。感谢你们时常寄来的明信片,我从中感受到的喜悦是你们难以想象的……”信里您把自己的情况轻描淡写,但却再次叮嘱:“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有回来的想法。”
真的太重了,我写不了。
然而今年的生日是不同的。今天,呼吁全世界关注中国人权的人权圣火从伦敦到达了悉尼。而我,作为圣火的大使之一把火炬从悉尼传递到了曼利市。

这真是漫长的一天。第一次坐帆船,第一次乘摩托,第一次站在曼利市中心的舞台上,第一次因为一个仪式而感动。在熟悉的场景中,新鲜的体验不断勾起过往的回忆。现时和过去,过去和过去,层层交叠在一起。如果把人生看做一部历史,在快速翻过的时候,有时你会突然明白它最终的指向。
女儿
慕涵 上
2007年10月27日
陈慕涵,澳大利亚公民,中医硕士,卫生信息学硕士。2006年5月她母亲香港居民曾爱华因在住所被抄出法轮功书籍、新唐人电视台节目和《九评共产党》光碟遭上海警方逮捕,2007年2月12日被非法判刑三年。2007年4月16日被关进上海市女子监狱。入狱后一周,曾爱华被迫害至突发重度高血压,血压高达210/110毫米汞柱。狱警在家属电话询问时播放谩骂法轮功的监狱洗脑录音(有录音为证)。
具体迫害单位和个人为:上海市女子监狱五监区狱警前中队长施蕾(因迫害曝光已被撤职,但仍在同一大队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大队长袁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沈黎,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法官石耀辉、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剑军、浦东新区公安局国保四科科长竺某、张某、奚伟忠,上海市公安局国保科王姓警察,浦兴路派出所邱麟。
自母亲被非法关押后,陈慕涵多方呼吁营救,得到澳洲、香港政府及多位议员、多家媒体和普通民众帮助。2006年7月13日在香港期间起,她开始公开每日给母亲写的信。
此文于2007年11月07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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