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博讯暂停广告播放,正和广告商调查,谢谢理解。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官逼民访
[主页]->[百家争鸣]->[官逼民访]->[历史资料收藏/安均]
官逼民访
·绝密谋杀《五》/安均
·绝密谋杀《六》/安均
·绝密谋杀《七》/安均
·绝密谋杀《之八》/安均
·绝密谋杀《之九》/安均
·绝密谋杀《之十》/安均
·绝密谋杀《之十一》/安均
·绝密谋杀《之十二》/安均
·绝密谋杀《之十三》/安均
·绝密谋杀《之十四》/安均
·绝密谋杀《之十五》/安均
·绝密谋杀《之十六》/安均
·关于受洗的故事:
·绝密谋杀《之十七》/安均
·自由的狂想
·绝密谋杀<十八>/安均
·绝密谋杀<十九>/安均
·献给黑暗的功臣/安均
·绝密谋杀<二十>/安均
·绝密谋杀<二十一>/安均
·笑看流氓贼胆包天<完整版>/安均
·哭华夏!/安均
·主题:我为“绝密谋杀”我的人祈祷/安均
·愿上帝的仁爱降临中华大地!/安均
·未开封的个人历史档案 (一)/安均
·自由的启蒙
·未开封的个人历史档案<二>/安均
·未开封的个人历史档案<三>/安均
·未开封的个人历史档案<四>/安均
·未开封的个人历史档案<五>/安均
·未开封的个人历史档案<六>/安均
·我以我心感悟上帝的慈爱!/安均
·未开封的个人历史档案<七>/安均
·反贪有几种?/安均
·未开封的个人历史档案<八>/安均
·未开封的个人历史档案<九>/安均
·愿上帝的仁爱降临中华大地!《三》安均
·愿上帝的仁爱降临中华大地!《四》安均
·新帖二、三、四/安均
·愿上帝的仁爱降临中华大地!《五》安均
·只有人民!是真假反腐败的试金石!/安均
·新帖二、三、四/《2》安均
·新帖二、三、四/《3》安均
·新帖二、三、四/《4》安均
·我愿意加入妓女党/安均
·如果我是个判官:/安均
·我为中华哭!/安均
·愿上帝的仁爱降临中华大地!《六》安均
·为绝密谋杀我的人验明正身/安均
· 换届 与“削藩”/安均
·愿上帝的仁爱降临中华大地!《七》安均
·新帖二、三、四/《5》安均
·是谁“共”了中国人的产/安均
·从清末的“辫子之争”看退党
·黑社会来了,“英雄”还远吗?
·中共的三怕、一不怕/安均
·我为吴钦敬先生祈祷:
·任何没有人民监督、参与的反腐败,都是假的!
·愿上帝的仁爱降临中华大地《8》/安均
·正直领导人产生的前提/安均@
·新帖二、三、四/《6》安均
·新帖二、三、四/《7》安均
·给中共的贪官们画一幅洋相/安均
·愿上帝的仁爱降临中华大地《9》/安均
·致:热血汉奸
·欢迎不立牌坊的反腐败!/安均
·愿上帝的仁爱降临中华大地《10》/安均
·神救世间所有的人!/安均
·愿上帝的仁爱降临中华大地《11》/安均
·反腐败系列笑话<1>/修正版/安均
·新帖二、三、四/《8》安均
·新帖二、三、四/《9》安均
·愿上帝的仁爱降临中华大地《12》/安均
·反腐败系列笑话之二/安均
·70年前,中共拿什么激励红军长征?/安均
·关于博讯人权论坛管理:/安均
·新帖二、三、四/《10》安均
·我从中国的“奥斯维辛”魔窟中逃生!
·给泛兰活动的二点忠告:/安均
·愿上帝的仁爱降临中华大地《13》/安均
·中共是人权专家,也是指鹿为马的传人/安均
·愿上帝的仁爱降临中华大地《14》/安均
·愿上帝的仁爱降临中华大地《15》/安均
·反腐败系列笑话之三/安均
·从假话看历史/安均
·自由的暇思/安均
·专题收藏:/安均
·对“招供”二字,证一证视听
·致谢主内的兄弟姐妹/安均
·反腐败系列笑话《之四》/安均
·胜者为贼 王者为兽
·新帖二、三、四<之11>/安均
·和谐社会怪象 之五/安均
·安均:看动物世界 说野兽专权
·新帖二、三、四<之12>/安均
·我所认识的岳天祥
·二战后,日本厥起的重要因素/安均
·安均/人治与兽治
·安均/我绑架了黑暗的成员
·愿上帝的仁爱降临中华大地《16》/安均
·安均:谁来管管这群野生动物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历史资料收藏/安均

   zt zt时间:2007年5月10日
   
   
   关注反腐败的民运人士安均的命运
   

   --------------------------------------------------------------------------------
   
   【大纪元3月23日讯】这份申诉书是安均的姐姐安永荣女士,今天下午传真给民主党北京党部,让我们一是了解情况,二是想些办法为她的弟弟作点事情。
     对安均的情况,大家并不陌生,因反对腐败,得罪了腐败官员,地方官又不好以“因反腐败”治安均的罪,只得先抄家找点治罪的证据。在抄家中,警方得到了安均的4 篇文章,选用了4 篇文章中的几句话,给安均戴上一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帽子,判了他4 年徒刑。这样的因言治罪的案例在我国数不胜数。
   
     应该引起世人关注的是,联合国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我国通过后,本应人权状况有所好转,但事实恰恰相反,中共不但继续不断抓捕监狱外边的异议人士,对狱中的民运人士也不善待,多数都因恶劣的监狱环境患有严重的疾病。
   
     今年42岁的安均患有严重的心脏病,狱方从来就不给予有效治疗,唯一治疗的方法是靠家属每月给他带去药品,安均的姐姐曾多次向狱方提出书面的保外就医申请,均被狱方拒之。
   
     特别值得提到的是,希望国际社会中的各界人士,人权组织关注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我国通过后,国内的人权状况的变化情况,敦促中共改正错误,准许安均先生保外就医。
   
   --------------------------------------------------------------------------------
   
     安均写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申诉书
   
   
   我叫安均,是河南省信阳市棉麻公司干部,于1998年7 月开始在中国民间开展反腐败,1999年7 月16
   日被信阳市公安局逮捕,2000年4 月19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四年徒刑,罪证是四篇文章:为纪念孙中山护法八十一周年所做之文及对“文革”、“外交”和“民主与法制”的一些个人看法的草稿,并且全部是断章取义而用。我于4 月21日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走完了所有的法律程序后,于2000年11月21日被送往河南省新乡监狱,又于2001年3 月12日被送往开封市河南省第一监狱,第一分狱关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届人大二十次常委会议于2001年2 月28日批准通过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约是我国领导人于1997年签署的,我于签约后因言论、文章而被判刑,“被告人安均撰写数篇文章诽谤、攻击国家政权……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摘自省高级法院刑事裁定书)
   这是明显的违反言论自由、侵犯文化权利的做法,是冤案。如今,人大已经批准“公约”,就应按照国际惯例、信受条约,还我以自由。
   
     我在中国民间进行反腐败工作,并多次给中央领导人写信建议开展民间反腐工作,这才是一些人憎恨我,迫害我的真正原因,为了维护我所享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际经济、社会、文化的权利。因此,再次提出申诉。
   
   
     安均 2001 年3 月21日于狱中
   
   
   3/23/2001 3:02:00 PM
   
   纪元导航 主编信箱 推荐给朋友 打印机版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