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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衡兽权、监督兽治《第五集》/安均


   
    一、给物权法的法律作用定位
    物权法已经通过了。有人把它描绘成“划时代”的意义!有的把它说成是中国私有制的“里程碑”!物权法是不是象有人说的那样,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的意义呢?如何看待物权法的现实意义和历史地位呢?如何解读物权法产生的背景呢?社会各界众说纷纭。要正确认识物权法的现实意义和历史地位,必须正确认识中国的现状,必须清楚地知道物权法产生的真实的历史背景。只有这样才能对这个<物权法>有个正确的认识,而不至于失之偏颇和愚昧的歌功颂德!
   
    此文首先给物权法的法律作用“定个位”,以免中国人谈法忘本,谈法忘权、谈法忘记了党!
   
    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在外国居住的华侨,无论是中国的大人小孩、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代表的和没有代表的,当官的和下岗的,也无论是有文化的,还是没有文化的,无论是城市的还是农村的都十分清楚中国:是什么说了算!是谁说了算!是什么人说了算!到底什么算,什么不算?说这算这就算,不算也算;说这不算就不算,算也不算!
   
    首先来看看物权法算不算!如果一个社会的天平是由法律作支撑,这个社会就是由法律说了算;如果一个社会的天平是由权力作支撑,这个社会就是由当权者说了算;如果一个社会由圣旨、由深入贯彻最高野兽的指示作支撑,这个社会就是由下发指示的那皇帝、那野兽,那一层层的下发指示的的土皇帝和野兽们说了算!
   
    看物权法算不算,要从几个方面来看:一是从它有没有宪法的地位高?有没有宪法的地位重?回答是否定的!宪法是一国立国的根本,是规定了全国的一切法律产生的依据,是规定了全民的权力义务的母法,是根本的大法。如果宪法上面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力、民主权力、反腐败权力、房屋不受强行拆迁的权力、土地权力、出版权力、言论自由权力、民主选举权力、被选举权力都不能实现的话,那么其它的法律能够算数吗?
   
    二是从它没有民法的作用大、没有民法的约束力强来看。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它规定了全民的财产,民事行为,以及一切由此产生的相关的权力和利益。它包括了全民的产权,人身权、名誉权等等,民法是宪法之下的最大的、作用力最强的、地位最高的法律!民法规定了农民工的工资!规定了农民的土地使用、收益、和有偿转让的权力!规定了公民的房屋、私有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更不许强拆强占!规定了集体企业的财产归职工集体所有…而事实上:农民工的工资有保障吗?农民的土地的使用、收益权力有保障吗?公民的住房谁能保障不被强拆强占?工人下岗后,谁兑现了他们对企业的财产的所有权和股份,“下岗”被“光荣”二字代替,民法中规定的职工的对企业的所有权力,被“改革”二字所剥夺!
   
    三是从它没有刑法和民法的强制执行力来看。中国有多如牛毛的民事法庭,有多如牛毛的民事法官,它们是民法的专门的审判人员,是民法的专门的执行人员,是民法的守护者。如果有这么多的法庭、法官依然还要有那么多的维权事件发生,有那么多的民事侵权的恶性的事件发生!依然有那么多的访民!…另外,物权法更没有刑法的强制性和普遍性。但是,刑法在中国还经常被圣旨用“从重、从快”搞的面目全非,还经常用临时的口头通知代替那写在纸上公布在墙上的法律条文!那被刑法明文禁止的“刑讯逼供”、那被人类彻底否定的“文字狱”,还是依然故我地横行在中国共产党统治的天下?
   
    撇开宪法的地位不提,就是民法和刑法在审判的过程中,在执行的过程中,是由谁来操纵,是由谁在控制呢?那审委会、那政法委是干什么的?那法院里的党委是干什么的?法院是在党的领导下,法官是在党的领导下,那么请问:那法律是在什么的领导下呢?按照什么法律、按照哪条法律、按照政策还是按照指示?按照过去的指示,还是按照最新的指示?全由党说了算啊!如果有法律,你就按照法律办事呗!又来个什么这书记、那常委、那党委的最新指示!又要从重、从快啊!又要与党保持一致啊!又要听党的话啊!又要稳定压倒一切啊!又要执行会议决定啊!!!
   
    如果有人在中国说法律重要,或者有人在中国说哪个法律重要,那么,这个人一定不是中国人,一定不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一定不是了解中国国情的人。用中国的官方的语言来形容中国的法治,就是“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用老百姓的语言来形容中国的法治,就是“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说你不是你就不是,是也不是”!“无法无天”!“权大于法、党高于法、指示重于法、认权不认法、认党不认法、认官不认法、认钱不认法!”
   
    综上所述,谁都知道宪法、法律在中国的地位,谁都知道中国是法治还是人治、党治、权治!如果有人从法律的作用和用途上来吹嘘“物权法”的重要性,那是完全说不通的!换句话说:在一个“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国家里,物权法也绝不会例外!如果一个没有作用的法律,从它诞生的那时起,就没有任何意义,如果一个人治、党治、权治的国家,它的法律,无论任何法律,也无论在何时产生的法律,也无论是宪法、还是刑法、还是物权法,党让它有,它就有没有也有,党让它没有它就没有,有也没有!党让它从重从快,它就不能从轻从慢!物权法也必然与中国的其它的法律那样:有等于没有。
   
    2007-3-17
   
    二、由声援博讯记者孑木先生想到
   
   
    送交者: 安均 于 北京时间 03/18/2007 (1 reads)
   
    回答: 各位网友;声援博讯记者子木 鲁坤 于 03/18/2007
   
    主题:您的声援,让我想起了一个重要的事情
   
    博讯,越来越象一个海外自由的、中立的网站了。由于它的声名在逐渐提高,由于博讯有一批自由、独立的评论家和一批自由、独立的记者,也由于博讯的自由和中立,必然会引起国内的野兽的疯狂的报复,而将要有许多的博讯的义工、博讯的作家、评论家和自由记者受到野兽的迫害、逮捕甚至遭到野兽们的谋杀!
   
    我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这是我对野兽们的斗争所积累下来的一点痛苦的经验!野兽们最害怕的是人类的声音,野兽们最害怕的是人类自由的声音,野兽们最害怕的是监督的声音!只要是这样的声音的存在,它们就必然坐卧不宁!它们就必然要拚命地反抗!于是,为博讯工作、为自由献身、为人类监督野兽献身的国内的义工义士们就要受到残害!
   
    子木的遭遇,提醒了大家,也告诉了博讯:必须从现在开始,建立一个博讯的强大的保护受野兽迫害的义工、义士的保护网!必须要有一个行之有效地、声势浩大地、让野兽听见看见、闻风丧胆地反迫害、反逮捕、反镇压、反谋杀的正义的呼喊!要使用一切办法:比如签名、抗议、募捐、绝食、手牵手、烛光守夜等等。以此来保护国内的正义人士!
   
    以上建议仅供博讯同仁参考!
   
    2007年3月18日
   
   
    三、是谁偷换了东方野兽的属性?
   
    把自由分为东方、西方、南方、北方,的确是世界级的又一最巨大的发明成果,可以载入世界发明史!也可以丰富野兽统治人类进程中“指鹿为马”的理论宝库!可以为自秦始皇以来已经过时的封建专制“刷新”一下僵尸的面目!让在僵尸的奴役下痛不欲生的人类可以一代一代地“安乐死”矣!不过,这个发明不是科学的发明,不是科研成果,而是丑陋的发明!就象是中国人发明了太监、发明了女人裹小脚、发明了男人头顶上甩着长辫子、发明了指鹿为马那样!是一个糟蹋人类、欺骗人类、欺行霸市、强卖强买的无耻发明!因为:这个发明强行把一个完整的人类分为了东方、西方,把一个密不可分的人类文明分为了格格不入的、水火不容的文明!把人类共同的需要划分为:有些人类需要,有些人类不需要!把人类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无耻地划分为:西方自由和东方自由!把人类对共同的财富的分享描述成:东方人类不需要西方人类的自由,西方人类不需要东方人类的自由!这种把人类、把人类的文明、把人类的自由、把人类的需要,污秽地区分开来的行为,其目的,无外乎想通过:偷换一小部分人类的真实面目,达到强行改变绝大多数人类的需要!换句话说就是:通过“把东方的狼装扮成羊”证明东方的狼不吃羊,让东方的羊不要象西方的羊那样高度戒备,把狼关在笼子里!
   
    其实,发明东方自由、西方自由的“发明家”们,企图以假象来掩盖事实!以欺骗来愚弄百姓:西方的人类喜爱监督他们的“仆人”,是因为西方的“仆人”喜爱贪污、盗窃主人的金银财宝!东方的人类不喜爱监督他们的“仆人”,是因为东方的“仆人”是廉洁的、忠实的、从来不会贪污盗窃“主人”的金银财宝!他们想要告诉人类:东方的强盗是送钱给被抢劫的人!东方的骗子是伟大光荣正确的骗子!东方的卖假药的,都是卖的真药,假药是留给自己吃的,真药是卖给老百姓的!东方有个文字狱,西方没有文字狱,东方的文字狱里关的、杀的都是说人话的!而西方的强盗是抢劫他人的财宝,是不道德的,东方的强盗是正义的!西方的骗子太缺德,东方的骗子太善良!等于在说“东方的恶狼是东方羊的忠实可靠的仆人”!
   
    按照这些“发明家”的学说:由于东方的强盗与西方的强盗不同、由于东方的“仆人”与西方的“仆人”不同,由于东方的骗子与西方的骗子不同、由于东方的恶狼与西方的恶狼不同、由于东方的统治者与西方的统治者不同、由于东方的当官的与西方的当官的不同…故东方的人类与西方的人类享受的文明不同!对自由的需要程度不同!东方人类不需要西方人类的“自由”,东方人类需要的是:爱护他们的贪污盗窃的“仆人”!帮助他们支助他们大大地贪污盗窃,而不是监督他们!东方人类不需要监督骗子、防止骗子!不需要防范自我标榜为“伟大光荣正确”的骗子!不需要防范那些卖假药的骗子!不需要防范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骗子!不需要防范那些“指鹿为马”的强盗,东方人类应该象东方的羔羊那样,真诚地相信东方的恶狼不吃羊!东方的人类不应该敌视强盗,而是应该和他们交朋友,与他们和谐相处。因为东方的强盗是人类的财神、是送钱的而不是抢钱的!
   
    这种:把自由分为东方自由与西方自由的“发明”,无形中把人类需求分成了“东方”人类的需求和“西方”人类的需求。比如西方人类需要信仰自由,喜爱自由信仰,西方人类善于选举,善于监督,善于游行示威,善于结社组党,善于享受法治、善于言论自由…而东方人类就不需要信仰、就没有信仰间或就不需要信仰自由!东方人类天生就不会选举,间或天生就没有吃过猪肉,也没有看过猪走!东方人类不懂什么叫监督,不懂什么叫游行示威,更不懂什么叫做结社自由!东方的人类生来就是享受人治的!东方的人类生来就不会说实话、说人类的话<因为野兽们不许东方人类说实话,因为东方的人类害怕野兽的文字狱!>…又比如西方的人类是坏蛋,不仅西方的当官的是混蛋,贪污盗窃、杀人放火、指鹿为马、搞文字狱、屠杀手无寸铁的老百姓,西方的老百姓也是刁民,专门喜爱监督他们的统治者,把他们的“仆人”当作强盗来监督!把他们的统治者当作野兽来监督,并且把当权者关进笼子里!而我们东方的野兽就是“好蛋”!东方的当官的就是“好蛋”,不贪污盗窃、不杀人放火、不指鹿为马、不搞文字狱、不屠杀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不搞“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东方的老百姓也是良民顺民,最讨厌监督他们的统治者,把他们的霸主当作人民的“公仆”,把强盗当作“亲朋好友”来款待!把下岗当作上岗!把统治者当作救星!当作恩人!把骗子当作伟大光荣正确的正人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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