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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帖二、三、四<之13>/安均 一、致博讯:
送交者: 安均 于 北京时间 02/03/2007 主题:致博讯:
[博讯论坛] 我的<宪法监督>栏目,是初来博讯时开办的,大概有一年没有续文矣!原本是想把它作删除栏目处理。主要是为博讯节约版面考虑。而且,我把它的内容,收集到了<官逼民访>栏目。
现今蒙博讯厚爱,把它转移到了<政党社团>栏目。本人认为如下:
1、本人一生最厌恶的就是政党社团!我曾经说过:如果每个人都要有个“党”加一加的话,我愿意加入妓女党!
2、对宪法的监督,不能归于政党社团类,监督,是十足的争鸣,是个人的权力的体现、是一种个人的监督行为!是个人对宪法的看法和认识,是属于个人的争鸣
3、出于安全稳妥考虑:<因为中共会为此作为依据>说我在博讯搞政党社团。我太了解我们的伟大光荣正确的“文字狱”的缔造者了!
故,请求博讯把我的<宪法监督>转到百家争鸣吧!
多谢!
二、评:请中国人权论坛宣言的组织者将我的名字撤下/刘飞跃 原文
送交者: 安均 于 北京时间 02/07/2007
主题:评:请中国人权论坛宣言的组织者将我的名字撤下/刘飞跃
[新闻评论] 呵呵,看了,笑了,快过年了。嘻嘻,评论两句吧。
一篇文章,重要不重要,主要是看价值,看时代的脉动。任何事物,包括文章、宣言、檄文以及团伙、黑帮、甚至是党派...
我认为,一篇文章,请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作序?一个动物园请一个猛兽题词?为的是畅销,为了以广招徕。换句话说是为了赚钱。
现在有了网了,签名??成了比题词更加时髦的潮流了啊!小百姓与小百姓打诨,小百姓请小百姓签名。不过,要说清白了啊。
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青草都有啊:有冒名的、有偷换概念的、有变更内容的、还有把这件美丽的羊外套披在自己身上的、还有等候在一旁吃唐僧肉的。
对此文,我不想作任何的评论,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
<不过,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土匪们搞的带毒的奇花异草呢!>
三、这对土匪有什么损失呢?
送交者: 安均 于 北京时间 02/08/2007
回答: 美日已发动对华金融战争 外汇股市恐将失控 自由发稿 于 02/08/2007
主题:这对土匪有什么损失呢?
[博讯论坛] 外汇、股市失控,即使是银行破产、洪水涛天对他们这些匪类,又有什么损失呢?
一则:他们已经把全家老小都转移到了自由国家<虽然这是土匪们口头上天天说的、极不情愿地>!?
二则:他们已经把充足的金银财宝转移到了那些国家,君不见外国的经济持续地、强势地增长?土匪们有钱啊,买豪华别墅、豪华跑车,都让外国人傻眼啊!
三则:打着外国人捣乱的旗号,中国的这些有钱有势的土匪、黑社会可以浑水摸鱼啊!这就象是三国里的:曹操的兵营受袭,出来放火的、抢劫的、为之呐喊助威的都是曹营里的人啊!
四则:倒霉的不是那些土匪、黑帮啊!恰巧相反,真正得利的、拍手称快的正是那些野兽们啊!
五则:他们得利之后,可以一盆脏水泼到外国人的身上,自己还可以扮演爱国主义间或是民族英雄啊!这些人,叫做“三开人物”日本人统治中国时,他们从日本人那里得到了最大的利益、土匪统治时他们就发了大大地财、黑社会时代他们还是赢家。
六则:他们的手中都有了外国公民的护身符啊,大不了一走了之。
这年头什么都不要了,脸不要了!国土不要了!国籍也不要了!唉,什么事情他们做不出来,什么不要脸的话说不出来呢!
我呸!
20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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