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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均/人治与兽治 博讯首发
人治,是与法治相反的统治方式,是起源于原始社会部落时代并延续至今的低级的、野蛮的、落后的统治方式。无论这种方式于石器时代:类似野生动物的彪形大汉以弓箭石头战胜了对手,成了部落的首领;无论这种方式于野蛮时代:英雄奸雄以刀枪剑戟消灭了众多的同类,成了国家的皇帝;无论这种方式于文明时代:党同伐异、土匪拉杆抢夺天下,成了权力的霸主!也无论这些彪形大汉、英雄奸雄、土匪强盗是穿着树皮坐着石凳,还是头戴金冠坐着花轿,还是坐着飞机大炮,操控着互联网,只要是权大于法、王大于法、一人独大,以一人为核心,以帮主、老大为至尊至圣,都是人治的版本。
人治,是上古人类在尚未完全脱离兽性时代所使用、并延续下来<从根本上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千年一贯制>的统治方式。从本质上来讲,“人治”就是人类社会的原始治理方式。为什么要说这种起源于上古人类的管理方式为“兽治”?这不仅是因为“人治”的野蛮性、人治统治的“兽性”;也不仅仅是因为“人治”统治对人性的泯灭和排斥、不仅仅因为人类在尚未脱离野生动物的野性时代所采取的低下的统治方式!还在于人治与兽治有许多的相同的属性:一旦猛兽坐上了“一把手”的宝座,当上了兽君,也是“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也是一兽独大,以一兽为核心,也是兽吼一声下属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兽言就是法律,兽王的兽语就是现行的王法。你如果用人类的法律去约束它,它们这群野兽会把法律当作兽窝里的铺垫,撕碎了坐在屁股的下面。野兽维护已得的统治地位,是不惜一切代价的,只要是与它的统治权力有碍,统统都要格杀无论!都要被吃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肉”这句名言,用于形容兽治,是最恰当不过的啦!
兽治的核心,就是分封制,兽权不需要选举,兽治的权力的组成,是来自于兽王的赏赐,就象是土匪占山为王,各霸山头那样,下兽对上兽负责,小兽王对大兽王负责。大大小小的兽王掌管着不同的权力,行施着与兽王一样的“兽治”?在野兽之王统治的领地,就是这头野兽的天下!可以强抢民女,可以聚敛钱财,可以发表重要兽示,可以指马为鹿,可以肆意挥霍!一句话:任兽妄为!言出法随!
兽治的另一大特色是:兽权不需要监督,你要监督野兽,对于野兽来说,简直是天大的笑话!野兽的存在是以喝血吃肉,以包括人类为食物、活吃生物的野性兽类。只要是比它弱小的动物,只要近到身边,都要成为它的美味佳肴,你要对它的行为进行监督、告诉它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它是绝对不会听你的监督的。它要强奸就得强奸,要挥霍就得挥霍,除非你把它治服了,把它圈了起来,就象动物园里的野兽那样,否则,野兽是不会接受监督的!
人治与兽治,既然有许多的相同之处,就必然在历史上有通用的行为发生。比如,在人治社会的统治中,抱一个吃奶的婴儿,可以当人治国的国君,同样,牵一只野兽,钦定一只猴也能当人治国的国君,因为一个吃奶的婴儿的智力远不如一头野兽。婴儿能当人治国的国君,野兽也同样能当人治国的国君;<人治的权力是排它的、首先是排斥法治的!因为法治的社会基本就是以“法”为核心。对任何人、任何党都要约束、监督,对任何权力的产生都要选举、而不是分封!>人治社会是以一人为核心的、是专权的、专制的,兽治也是排它的、是以一兽为核心的、独霸的;兽治是以兽王兽语为王法,人治是以国君的重要讲话为指导思想,行动纲领!君权大于法,兽权同样大于法;人治排斥监督,兽治同样也排斥监督;
综上所述,可以这样结论:现代社会的人治就是现代人类社会的“兽治”,就是现代人类被原始社会的方式统治,人治就是“半人半兽”的野兽统治。
2007/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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