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傅国涌文集
[主页]->[独立中文笔会]->[傅国涌文集]->[缺乏公共生活指标的“最具幸福感城市”评选]
傅国涌文集
·“雷霆般的反对声音”
·英雄匮乏的“过渡时代”
·“监督就是支持”吗?
·重温“易卜生主义”
·青天一去兮不复返
· “处女嫖娼案”与宪法教育
· “旧时王谢堂前燕”
·在自由和萨达姆之间
·和平诚可贵,自由价更高
·萨达姆的简历
·民主需要“舞台效果”
·感谢蒋彦永医生
·官是靠不住的
·他们正在直面“非典”
·回忆与李慎之的点滴交往
·开放舆论不容缓行
· “德”、“赛”先生今何在?
·华君武的道歉
·避嫌岂能靠觉悟
·户籍等级制的罪恶──恶制之下万众丧失尊严和公民权利
·文革中的众生相
·「流泪、下跪」为什么「竟打动不了他们」?——纪念《民主论坛》五周年
·“三化”现象与“三盆水”
·为失去理想主义的“精英”招魂
·这个时代还能出现蔡元培吗?
·胡适眼中的毛泽东
·民族的灾难不应是教科书上的空白
·至死未悟的恽逸群
·如何重建“大学精神”
·为《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建议》鼓掌
·这个样子的龙应台何时下课?
·只强调“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的正面意义是不够的
·“宪法人墙”挡得住强制拆迁吗?
·不一样的小说家王跃文
·暂住证高于公民身份证吗?
·马加爵敲响的警钟
·被扭曲的导师制
·莫道杭州无男儿
·拔掉天使的羽毛
·恐怖分子能代表“伊拉克人民”吗?
·“中国文明”能“整合全球”吗?──谢选骏的痴人说梦
·知识分子戴晴之死
·储安平正在时间中复活
·道德承担匮乏的中国出版界
·恐怖分子等于伊拉克人民?
·原谅与忏悔
·“依法治国重在依法治官”
·政府岂能恫吓公民
·生活之树常青──谈主角意识、配角意识与群众演员意识
·历史正在复活——“南方都市报案”发生之后
·“没有围墙的政府”
·董桥先生的隔膜
·如何“保证公共权力不被滥用”?
·胡乔木表扬钱锺书
·龙应台终于为「六四」说话了
·不变和变 杜导斌案尘埃落定
·也说「文凭批发店」倒掉
·「皇帝瘾」是从哪里来的?
·这样的「违宪审查」能走多远?
·工具化教育几时才是尽头?
·「谁夺走了孩子天真的童言」?
·「审计风暴」只是让媒体乐了一把
·杨振宁缺乏甚么「品性」?
·夏衍:从“不习惯”到“习惯”
·「不得帮忙的不平」
·「名嘴」身价也无聊
·衡量执政能力的最好标准
·《农民权益保护法》保护得了农民吗?
·邓拓与毛泽东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守护记者的良心——卢跃刚的浩然之气
·选择黄宗良,还是康晓光?
·为甚么现有的行业协会根本起不了作用?
·未完成的近代知识份子转型--答一位青年朋友
·任仲夷提出搞政治特区
·《资治通鉴》的影子
·阳光下的游戏
·站在精神史上的雕像
·金字塔结构的社会
·无耻的「受命于天」
·林昭让所有苟活者失去了生命的重量
·「自由有余而平等不足」从何说起?——与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吴忠民商榷
·呜呼,「非法游行」罪!
·他曾为曹海鑫冤案呼号──谨以此文作为对牧惠先生迟到的悼念
·「梅」落「苏」起哀中国
·遥想季鸾当年
·爲雷震造一个铜像
·叶公超留下又能如何?
·折断的翅膀
·中文网络和两种民族主义──《网络狼烟》序——
·重温一点历史 ——“叶公好龙”,还是本无诚意?
·“上仕”和“下仕”
·宪法法院不能缺席
·军阀的雅量
·赵紫阳软禁中的反思
·离「酝酿协商」的终点还有多远?
·贪官何以成“明星”?
·“历史应在自由这一边”——重温殷海光的预言——
·1947年——傅斯年和中国言论界
·如此修史靠得住吗?
·要向发达国家看齐的首先不是居民电价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缺乏公共生活指标的“最具幸福感城市”评选

   媒体上又在玩什么“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评选了,有35个大中城市进入侯选名单,最后将通过调查问卷与居民投票产生出十大“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主办方提供的幸福感的衡量指标有:生活满意度包括生存状况(如就业、收入、社会保障等)、生活质量满意度(如居住状况、医疗状况、环境状况、教育状况等);涉及情感范畴的心态和情绪愉悦的程度,包括紧张程度、心态等);人际以及个体与社会的和谐程度,包括对人际交往的满意度、身份认同以及个人幸福与社会、城市发展方向的关系。从上面三个层次的指标来看,更多地强调了私人生活的这一面,而忽略了或者说回避了人还有公共生活的一面,尤其是作为“最具幸福感城市”,哪怕每个人的私人生活中充满了幸福感,只要他们的公共生活等于零或接近于零,那样的幸福感注定也是残缺的、不完整的。

   “最具幸福感城市”并不意味着每个生活其中的人,在劳作获取基本生存之余,可以悠闲地逛超市、购物,精心地选择不同牌子的空调、彩电、汽车,也不意味着人们可以尽情地品茶娱乐,尽情地跳舞唱歌,尽情地打麻将、甩扑克。这样的幸福感未免来得太廉价,充其量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幸福感,而不是我们应该讨论的社会学意义上的幸福感。幸福感来自生活,生活包括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生活在不同城市的每一个个体生命,只有在后一种生活中才有可能真正找到自己的尊严感,实现作为城市主人的价值,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幸福感才是真实、具体、可靠的。否则,总是在个人的生存状况、情感心理、人际关系这些指标上面去寻找“最具幸福感城市”,这样的幸福感乃是向内的,经不起推敲的,也是虚幻的。

   科学家任鸿隽在1920年说过一番值得我们重视的话:“现在观察一国文明程度高低,不是拿广土众民、坚甲利兵作标准,而是用人民知识的高明,社会组织的完备和一般生活的进化来做衡量标准的。”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组织的完备”,因为这关乎人类公共生活的质量,关乎人类的自我管理、自我提升、自我实现。“社会组织”在这里指的是各种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自主团体,是民间自发的、非强制性的自愿结合。衡量一个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和一个国家文明程度有一些相通之处,就是说,按不同意愿组成的“社会组织”越发达、越成熟,这个社会就越开放,生活在其中的人幸福感就有可能越强,因为不同的人们可以通过这些“社会组织”找到各自不同的位置,实现各自的价值。说得简单点,在城市生活中,与幸福感关系最大的乃是一个城市的自治空间有多大,也就是说它能在多大程度上体现居住在该城市的普通人的意志?普通人自我发展、自由竞争的空间有多广阔?当面对各种社会问题时,普通人有没有方便、正常的渠道公开发出自己的声音,表达自身的意愿?具有基本共识的普通人有没有可能自愿地为公共事务服务、尽责?一句话,只有那些满足生物性的人的指标,没有满足社会性的人的指标,一个城市就没有真实的幸福感可言。

   世界人口中城市人口的比例已突破50%,中国的农村人口比例虽然还高于城市人口,但城市化进程也在加速度,城市引导乡村是时代的大势所趋。当然无论城市还是乡村,都只是人居住的地方,中心永远是具体的人,我们讨论“最具幸福感城市”,实际上关心的是具体的人的幸福感,虽然每个人心理体验上的幸福感可能各不相同,但从社会角度出发,我们还是可以确立一个健全的“幸福感”概念,那就不能停留在私人生活层面上打转。没有市民 表达的公共空间,没有市民社会,专制之下谈什么“最具幸福感城市”本来就是一个悖论。我看到一条消息,有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香港读大学的内地学生有99%愿意留在香港发展,他们的主要理由是“认同香港的自我增值机会、言论自由和高效生活”。不难看出,在这些莘莘学子心目中,香港是一个“最具幸福感城市”。不过,这次侯选的35个城市中并不包括已回归10年的香港。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