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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水滸記:王倫之死
對於水滸這部中國文學的奇葩的解讀,已有許多人作過了。文學作品需要解讀,但是並非每部文學作品都能像水滸(以及另外一些優秀作品)這樣,可以進行如此多角度的解讀,或解讀出如此豐富的蘊涵著的內容,這證明了這部傑作的永恆的價值。不揣冒昧,也寫一點自己的對水滸的情節的解讀。水滸是小說,紙面上的故事已經精彩絕倫,而對小說進行的分析性解讀,似乎是透過紙面,令人們看到文本中實際包含的,但由於文學體裁自身特性而並未寫明的東西。因為想不到更好的標題,就姑且命名為透過紙面看水滸吧。(按:後改名為“讀水滸記”)
王倫之死
王倫有大功於梁山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林沖的解套和晁蓋的解套
王倫之死與奪山模式
[王倫有大功於梁山]
水滸傳中的王倫,在一般讀者的心目中,往往是作為一個心胸狹窄,嫉賢妒能的反面人物的定型。實際上,這對於王倫,並不是很公平。
首先,按照先來後到,先佔有者有所有權的公認的社會規則,王倫作為最早把梁山水泊開發利用為山寨的首領,他有對梁山的絕對所有權和支配權,也有吸納或拒絕後來投奔水泊的人物的權利。這不能一般的加以責難。雖然,梁山山寨本身是反社會價值體系的產物,但這不等於說,在所有的價值觀上,梁山人物都沒有和一般社會價值體系重合的地方。
其次,王倫之所以拒絕林沖,和後來的晁蓋等七人入夥,與其說是嫉賢妒能,最關鍵的因素,實際還在於一種對自身及其集團在梁山的地位和安全的自衛性保護。從後來發生的王倫被火併以及水滸中描寫的其他層出不窮的後來者奪山的事實來看,王倫的想法和做法更被證明是有合理性的。
實際上,王倫對梁山事業的發展是有大功的。他是梁山事業的真正的開創者,但是由於被晁蓋林沖等人火併的原因,他的手創梁山的法統地位卻被抹殺了。打一個不完全恰當的比喻,就好比中共的創始人是陳獨秀,但在中共的官方歷史版本中,卻以毛澤東為太祖高皇帝,抹煞了陳獨秀等早期領導人的法統地位。我們在回顧中共黨史的時候,不能完全以現在的官方版本的是非為是非,同樣,在追溯梁山歷史的時候,當然也不能以晁蓋集團,宋江集團的官方版本的是非為是非。
按諸小說的描寫,是王倫最早發現並開發了梁山這塊寶地作為山寨,並糾合了杜遷等三人,形成了最初的梁山統治集團。其貢獻決不可低估,而其合法性也實在高於後來的從外部火併奪(王倫之)權的晁蓋集團,與從內部篡黨奪(晁蓋之)權的宋江集團。其後的晁蓋集團,宋江集團,都是步履王倫的後塵,把梁山的事業一步步做大的。近日翻看馬幼垣的小書“水滸人物之最”,就對王倫的開創之功作了充分的肯定,不過他那本書對王倫之所以死亡,並沒有充分的說清楚,所以我寫此小文,試圖談一下我對王倫之死及相關問題的看法。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這句精准的漢語成語,用來形容王倫的死因是再恰當不過的。
梁山事業之所以後來做到如此輝煌的程度,和晁蓋,宋江的優秀才能當然是分不開的,但和梁山優秀的地理環境,是分不開的。其他的山寨,如果進一步發展的話,都沒有梁山的地理環境所具有的巨大潛力,這也是後來各個小山寨紛紛向梁山“眾虎同心歸水泊”的一個原因。王倫佔據了如此優越的地理環境,就如一個懷揣美玉的匹夫,遲早要惹禍上身。
不過話要說回來的是,畢竟有人能夠奪得美玉而不失。後來的晁蓋奪得了梁山,宋江要扳倒晁蓋,就遠不像晁蓋扳倒王倫那麼容易,直到晁蓋臨死,還給宋江出了個不好解決的繼承人難題,令宋江煞費苦心才成功解套。而宋江集團,更是成了梁山的最終勝利者,絕不會再有其他人對其地位構成威脅。何以晁蓋,宋江能辦到的事,王倫就辦不到,這就說明王倫,其才其德(這裏的德不是指一般的道德,是指要維持這樣的山寨和江湖地位所需要的做人處世方式)確實有較大的缺陷。
王倫不願林沖和晁蓋等七人上山,前文說過,是出於對山寨和他為首的統治集團的地位與安全的考慮。這本身或無可厚非,也說明王倫對山寨被奪的危險並非沒有警覺和認識。但他的處理方式是有問題的。這裏可見王倫眼光之狹,和器局之小。面對新人到來可能造成的危險(這種危險是存在的,水滸中的很多事實可證)他的唯一應對方式是
採取拒之門外的鴕鳥政策,沒有看出來這種策略最終是無效的,無法應付更大的危機。王倫始終沒有認識到,他的集團的關鍵軟肋在於實力薄弱,無法抗禦外部來的強大入侵勢力。對於解決這個問題而言,最好的辦法,應該是擴充實力,使本集團達到一定的實力規模,這樣就大大增強了應對外來的大規模勢力的安全係數。就以林沖上山為例,其實這本來是一個很好的擴充集團實力的機會。林沖武藝高強,有一定的社會資源,將來也許能引帶其他一些好漢加入王倫集團,更重要的是,他是在窮途末路中如喪家犬般的投靠王倫,只有單人一個,並無任何班底,王倫如果能稍假辭色,不難使林沖感激涕零,甘效犬馬,成為王倫集團的死黨。可是王倫卻因林沖武藝高強,出身較高,恐他日後威脅自己的地位,這是完全糊塗的想法。武功在戰場上有用,對於一個山寨的經營,則更多的是政治問題。後來的晁蓋、宋江,武功都遠不如林沖,何以能使用林沖為下屬,王倫就不能呢?至於林沖雖然過去是禁軍教頭,現在卻是以逃亡囚犯的身份上山的,更不可能以自己過去的身份傲慢于王倫等人。王倫完全可以重用林沖,使林沖成為自己集團的一個重要成員。當然,林沖剛剛上山,不可能擢拔太高,因為還要顧及杜遷等有開創之功的老人的地位。但林沖剛剛落魄來到,他的期待值也沒有多高。把林沖暫時安插到末位交椅,而善相結納,籠絡其心,在適當的時候令其立功,慢慢擢升,這些需要一定的政治才能和手腕,而王倫顯然不具備這樣的才能。王倫這些糊塗想法,證明他是以武大郎開店的思維來經營梁山,缺乏一個經營真正的大寨的才能。也許他根本不想經營一個大寨,但他沒有看到,梁山本身的優越條件,決定了從長遠說,梁山必須在自己集團的領導下做大,這樣才能維護自己的安全。
正是由於王倫不能正確的對待林沖,把不可能長期屈居人下的林沖得罪苦了,最後又不能不顧及柴大官人的面子收留林沖,這就等於把一顆遲早要爆發的定時炸彈留在自己身邊。王倫的愚蠢,竟至於此。
王倫並非絲毫沒有政治才能。後來楊志路過梁山,王倫曾企圖收容楊志,牽制林沖,這是很高明的政治想法。但他的器局也僅限於此了。他沒有看到的是在令兩人互相牽制的同時,還可以利用兩人在集團中的合力,增大自己的集團實力和增強自己在集團地位的作用。總之,王倫似乎作為一個部門主管,似乎尚可適用,作為一個大集團的首腦,則不能勝任。
不能勝任,卻偏偏占著一個地理位置絕佳,遲早要被別人盯上的梁山水寨,這正是沒有懷璧的能力的匹夫,偏偏懷著天下第一的美玉,王倫遲早要成為水滸小說中層出不窮的奪山事件的一個犧牲品。
[林沖的解套和晁蓋的解套]
林沖被王倫的壓抑,是王倫犯下的巨大錯誤。這把一個可能的忠誠下屬和集團成員變成了敵人和最終的奪命使者。前文說過,林沖剛上山的時候,是一個非常落魄和狼狽的逃亡犯。這時,王倫只要爽爽快快的收留林沖,暫時把他安置到末位交椅,林沖都會心存感激,單槍匹馬而來,毫無個人班底的林沖必然,也只能會投向王倫集團,成為王倫集團的死黨。以後,利用林沖高超武功立下的實際功勞,慢慢擢升,只會使林沖對王倫集團的依附性增強,並不會使之成為王倫的威脅。可是王倫不此之圖,反而從一開始就得罪林沖,勉強收容林沖之後,又使之屈沉下僚,受盡肮髒氣。林沖的積怨越來越深,已經形成了林王你死我活之勢,而鼠目寸光的王倫並沒有看到這步危險的棋局。事實上,後來的事實證明,在晁蓋集團上山,形成王倫集團與晁蓋集團的鬥爭時,林沖成了一顆最重要的砝碼,決定了兩個集團的生死勝敗。
林沖受氣,無出頭之日,已經有除掉王倫之心。但是只要晁蓋集團不上山,他沒有任何機會和可能除掉王倫。兩人的關係形成一潭死水,或曰一個死結,需要一個新的因素進入,形成局面的變化,林沖才有機會解套。 同樣,晁蓋集團剛剛上山,發現王倫不願收留他們,為了生存,也要除掉王倫,但若沒有林沖這個因素,晁蓋集團要解這個套也難。可見,林沖的存在,的確是火併王倫,把梁山由王倫的朝廷轉變為晁蓋的朝廷的關鍵因素。而林沖和晁蓋都有一個難解的套,而當對方一旦出現,這個難解的套的解法就呼之欲出了。過去曾看到一位作者提到林沖太厚道,在火併王倫之後,交椅一再往後挪,只坐到第四把交椅,其實大事都是他幹的。這種看法還未免皮相,只看到晁蓋集團利用了林沖集團,沒有看到林沖也在利用晁蓋等人前來的這個機會。這本來是林、晁雙方各有所需的一次成功交易。無論是晁,是林,都沒有作賠本生意。而這次生意的交易媒介,就是王倫的一條命。
從這裏就看出王倫對待林沖的失策了,前文說到,林沖單人上山,對王倫集團根本沒有威脅,相反是擴充王倫集團實力,增加王倫安全係數的良機,王倫匹夫懷璧,而他的班底中,正缺少林沖這樣一個武功高強的能人。王倫卻如臨大敵,把本可收為死黨的林沖真逼成了敵人,最後還不得不把這個敵人留在身邊,等著他來取自己的命。
而晁蓋集團上山,卻的確是王倫真正的現實的威脅。因為他們帶來大量的人員班底和金錢,已經形成客強主弱之勢。從水滸不斷出現的搶山奪寨的描寫來看的話,客強主弱,往往會導致反客為主,搶山奪寨的權力爭奪和轉移局面的出現。如果王倫把林沖已經收為死黨的話,對付晁蓋集團,就比較有把握的多了。王倫可以暫時收留晁蓋等人,而想辦法分化瓦解這個集團,使他們無法抱團成黨,而只能成為王倫集團的成員;如果發現這無法達到的話,有林沖的加盟,王倫集團要強行驅逐晁蓋等人下山,也相對容易的多。結果,王倫對待林沖的失策,使本來壓制分化或驅逐晁蓋集團可用的林沖,變成了充當晁蓋集團打手的林沖。可見,林沖倒向王倫,還是倒向晁蓋,對於這次權力鬥爭的意義,實在是太大了。
[王倫之死與奪山模式]
吳思先生在潛規則一書中告訴我們,我們往往只看到社會上冠冕堂皇的規則,卻看不到規則之外,還有潛規則和元規則。水滸傳一書,對於潛規則和元規則,都有精彩的形象化描述。這裏只說元規則,就是制定規則的規則,就是對權力,對制定規則的權力,憑藉力量進行的爭奪。這是憑實力說話,憑拳頭說話,誰能搶得到這個,才有下一步制定什麼規則可言。
在水滸傳中,江湖黑社會也有規則可言。而這個規則的誕生,就是元規則的描寫,最典型的,恐怕就是大量的搶山奪寨的描寫。小說多次描寫到搶山奪寨,即山寨的所有權通過暴力方式發生轉移的情節。其中也分成幾種不同的模式。粗略的總結,似乎有這麼幾種方式:
一,暴力搶奪式。這是最常見,表現得最激烈的你死我活的一種轉移方式。在小說中多次描寫,例如楊志,魯達等人對二龍山的搶奪,鄧飛等人對飲馬川的搶奪,(鄧飛道:“原是幾個不成材小廝們在這裏屯紮,後被我兩個來奪了這個去處。”)晁蓋等人對梁山的搶奪,包括後人續貂的王慶故事中寫到的王慶等人對房山寨的搶奪,(廖立聽李助說得王慶恁般了得,更有段家兄弟幫助,我只一身,恐日後受他晦氣,翻著臉對李助道:“我這個小去處,卻容不得你每。”王慶聽了這句,心下思想:“山寨中只有這個主兒,先除了此人,小嘍羅何足為慮?”便挺樸刀,直搶廖立。)等等,都是這個模式。這種模式的一般共同點,是後來的強人比原先的主人,武功高,人員多,班底厚,實力強。所以搶奪每每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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