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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必罚
非智
在珀斯,执法人员冷酷无情,不讲情面,有时到了令人痛恨的地步。特别是那些停车检查人员,更是如此,一旦发现你违规停车,二话不说,上来就给你一张罚单,任你怎样解释都没用。我就遇到过这样的事,在原可停车的地方,我刚将车停下,熄了火,人还没走出车门,检查人员刚巧在对街,走了上来,前后看了看我的车牌,将罚单开出,我吃了一惊,忙跑出车来问他,“我哪儿错了?这里不是可以停车吗?”他指了指路边的告示牌,说:“现在不能停车。”我一看告示牌,心里喊苦,那牌上写着:下午4:15—6:30不能停车。 我只看到可以停车的告示,却没注意到停车时间的限制。于是,我转而以求情的口气说,我才停下,人都还没走,你可以不罚吧?那检查人员不理会我的求情,将罚单放在我的车窗前,也不管我接不接罚单,转身就走。为这无端被罚,我既愤怒又沮丧。如果是在中国,我想,只要我说几句好话,拍拍检查人员的肩,递根好烟,或许检查人员就不开罚单;如果这样行不通,我也许会告诉他,他的队长、副队长,或更上面的某个领导我认识,我会闲聊几句,尽量套近乎,让检查人员知道我是他单位领导的熟人,这样,罚单准不会开出。但在这儿不行,即便我认识警察局长、市长等什么大官,也没用,罚单一定会照开,罚款一定得照交。没办法,违法被罚,理所当然,这就是西方的法制之道。
这不仅我,多数华人是很难接受这种事实的。在珀斯唐人街,我曾见过一个中年妇女同检查人员纷争,这女人在只能停十五分钟的地方超过了时间,检察员开出罚单,她争辩不息,认为才超过一点点时间,从情理上不该受罚,所以既求情又争辩,两人交谈相当久,从我进入旁边的一家商店,到我购物出来,他们还在那边谈,最后的结果,那位中年女人手拿着罚单,神情不爽地呆站在自己车前,看着检察人员满脸不耐烦地走开。
当你违法违规,求情无用,洋人似乎早已懂得这个道理,所以,同样被罚,洋人同华人态度极为不同。在文森镇牛津街,我就见过一个洋人送货司机被罚。这位司机找不到停车位,于是将车停在写着不能停车区内,他极为迅速地拉起货,过街到一家药店。不料,不一会功夫,一辆巡逻车过来,在这辆送货车前面,逆方向停下,从车里挤出一个肥硕的检查人员,戴着个牛仔帽,摇摇晃晃地来到送货车前,他笨拙地掏出罚款机,开始按键开罚单,在药店里的送货员见状,飞快地跑过来,但已是太迟了,罚单已开出,胖检察员说:“你停在不该停的地方。”送货员一手夺过罚单,骂了句“他妈的,肥猪。”“肥猪”检查员似乎不以为意,摇摇晃晃地又挤回他的车,一个回转,开出去,又去找停着的可罚之车。
还有一次,更奇,是在市中心圣乔治街,一位司机,也是洋人,在街边不许停车的地方停下,甚至车都没熄火,人就风一般地冲进路边的一个小店,不幸的是,检查人员正巧就在旁边,二话不说,开了罚单,那司机又急匆匆从店里飞出,一下就撞上了罚单在手的检查员,这下气得他开口叫出骂声,并不想接罚单,但检查员却不管,将罚单往他车里一塞,站在旁边盯着他,那架势明显地在说:这可由不得你。这位被罚司机狠狠瞪了检查员一眼,骂骂咧咧地钻进车里,一溜烟开走了。
洋人从小知道,一旦违反游戏规则,就得出局;长大后清楚,一旦违反法规,就得受罚。求情哀告是无用的,所以他们接受被罚,但由于心里不甘,也就常常以愤怒形式表现出来,骂几声,狠瞪几个眼,但罚款还得照付。检查人员已养成了不徇私情,按法执法,并也由于见惯被罚者愤怒不爽的脸,所以,采取了骂不回口的态度,这实际上也就避免了许多冲突。
是违法后能因求情而免罚好呢,还是违法必罚好?多数人会说违法必罚好,但问题是,到了你因违法被罚时,你就不一定这样想了。当然,我们知道由于违法必罚,人们就不会再冒被罚之危险而故意违法,如果违法而能逃避被罚,违法者则会不断地重复犯法,那么,法规的存在就成了一纸空文,整个社会次序就将被破坏。所以,只有违法必罚才能保证社会的太平有序,也才真正体现了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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