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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一党专政向宪政民主转型,建立和谐社会的制度基础
序言
这本文集是中国自由主义学派第三次聚首悉尼共商国事的学术结晶。该学术讨论会论于2006年2月6-7日在悉尼科技大学举行,虽然是同道间的切磋,却也与前两次会议一样不乏唇枪舌剑的火爆场面。为便于国内学者与会,会议采用党国官方的政治用语作标题:“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其实,只要人们有基本的政治操守和道德诚信而不是故意曲学阿世,从学术的角度探讨“政治文明”和“和谐社会”的内涵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大有文章可作。从制度的角度来说,当代世界的政治文明便是宪政民主,而正是宪政民主这种制度安排,使当代主流文明国家能够成功地构建长治久安的和谐社会。发表在这个集子里的论文,未必都是闪闪发光的精当之论,但学者们的良知与学术真诚天心可表。一得之见,冀能有助于中国宪政民主事业的思想进步、知识积累和政治进程。
和谐社会的制度基础是宪政民主而不是一党专政
2005年2月19日,已经入承总书记大宝两年零三个月的胡锦涛在一次会议上将“和谐社会”定为奋斗目标,提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1从那以后,“构建和谐社会”便成为党国最响亮的口号之一。2006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更将“构建和谐社会”定为主题,并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社会和谐本是古今中外人心所向的理想境界,而最近由原来信奉“以阶级斗争为纲”的中共党魁奉为执政理念,则有特殊意义。特别是他将“民主法治”(有意区别于含混落后的“法制”概念)列为第一项内容,颇为令人鼓舞。就“典籍文明”而言,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和谐理念源远流长、高度发达。这一理念最早源于《易经》、《尚书》等原典,有过春秋战国时期对这一理念的“百家争鸣”,有过各朝各代对和平和谐的精彩论述,甚至还有过儒、佛、道长期和平共处的文化实践,“和为贵”、“和睦相处”、“和衷共济”等词汇妇孺皆知。然而,就“现实文明”(文明存在的实际形态)而言,中国自古以来的社会所展现出来实态却是兵连祸接、血雨腥风、治乱循环,与说得天花乱坠的和谐理念恰成鲜明之对照。用鲁迅的话说,中国的历史“任凭你爱排场的学者们怎样铺张,……有更直截了当的说法在这里: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这一种循环,也就是‘先儒’之所谓‘一治一乱’”。2求做奴隶而不得,便哀叹“乱离人不如太平犬”;一旦“做稳了奴隶”,就高呼“稳定压倒一切”。人间何世?
站在二十一世纪的时代高度来面对这样一个历史和现实的困惑,我们不能不得出一个基本的结论,中国还未找到落实和谐理念的社会机制和制度安排,关于和谐社会的丰富思想和知识资源还未找到真正的载体来落到实处。美好的事物不能口惠而实不至,而是要落实于实际行动、落实为实际生活。否则,仍如鲁讯从字里行间所解读出来的那样,史书上满纸都是“仁义道德”,但实际的历史却只是“吃人”。3在古代中国专制制度和宗法制度之下,将等级尊卑的伦理讲到极致,便是实现彻里彻外的等级秩序、彻底泯灭人的独立个性而使人不成为人,也就是“吃人”;在党国共产主义的制度框架之下,最“高尚”的境界,也不过是将亿万斯民变成任由党国摆布的“螺丝钉”。
君主专制及任何形式的专制制度,都不可能真正落实和谐理念、构建和谐社会。孔、孟及其儒门弟子们千百年来不断召唤圣王仁君,吾国周秦以来却从未出现他们心目中的圣王仁君;老子及其道家传人们千百年来不断期盼“无为”之君,吾国周秦以来却不断产生胡作非为之君。实际上,儒道及诸子百家的学说博大精深,但都不约而同地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们都把希望寄托于君王之治,而无法想象无君之治。这与古希腊的先哲们探讨论辩民主制、寡头贵族制和君主制的得失利弊形成鲜明的对照。因为存在君主们的专制权力和天朝命官们的等级特权,中国传统社会便不可避免地陷入尖锐的冲突,直到王朝崩溃从头再来。治乱之道,周而复始,留下千百年来多少忠烈之士的悲运冤魂,留下多少无可奈何的仰天长啸!
“党国社会主义”(共产极权主义)以其“崇高”的理想和华美的约言曾经对亿万心灵具有“挡不住的诱惑”,其制度安排却是人类专制制度的极致。正如笔者多次指出的那样,一党专政的党国体制,不仅严重妨碍国家民族的进步,也使党迅速腐化。专制权力使人腐化,乃世界之通例。西方先进国家有成熟的市场经济,权钱交易机会有限,有严格的三权分立、分权制衡,又有虎视眈眈的反对党和独立的传媒,腐败丑闻仍时有所闻。中国由党国官员垄断一切权力,行政权力不受分权之制衡,不成熟的市场经济广泛地、每日每时地提供权钱交易的机会,又没有反对党、没有独立司法、没有独立传媒,更有那么多关节要打点、有那么多人情要做,要党政官员们不腐败,显然是强人所难。4
中国共产党顽固不化地坚持一党专政、坚持垄断政治权力的特权,是当今中国走向宪政民主的最大障碍。面对世界大潮,党国领导似乎不敢明目张胆地以“党的领导”来对抗民主和法治了,因而便施展诡辩术,说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以法治国的辩证统一”。无论是“人民当家作主” (主权在民),还是“以法治国”(Rule of Law),都与“党的领导”(一党专政)针锋相对、势不两立。“人民当家作主”最基本的要求是将公民的授权作为国家政权合法性的唯一源泉,因而政府只能在大选中产生,怎能容许中国共产党未经全国公民授权而实行“党的领导”?有权力并不来源于民众从而不受民众制约的“党的领导”高高在上,民众何以能够“当家作主”?“以法治国”最基本的要求是全体公民及所有社会政治团体在法律上的平等权利,怎能容许部分公民天然地充当“领导”的特权?怎能容许在宪法之上和宪法之外行使无边权力的“党的领导”?任何具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都一清二楚、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各国的历史也雄辩地证明,在“党的领导”(共产党一党专政)之下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法治”和“人民当家作主”。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党国领导以及那些拥有更高学历的幕僚,何以会如此不讲逻辑、自欺欺人、理歪气壮?
环顾世界,能够真正落实和谐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安排只有宪政民主,而不是任何形式、任何旗号的专制政治。我国古圣先贤们所向往的“和而不同”的境界,也唯有在宪政民主这种制度安排下才能实现。中国政治从“家天下”转变为“党天下”,两者都缺失宪政安排,无从构建和谐社会。古代中国的大一统皇权专制统治,是用暴力消灭异己而“统天下于一”,当今中国的党国极权统治同样是用暴力消灭异己而“统天下于一”,都没有学会宽容异端、尊重异己、和平共处、和平竞争,缺的就是与政治和思想对手妥协的“宪政精神”。宪政民主已经受到人类历史的长期、充分的检验,我国朝野上下几乎所有人现在都已经明白,中国的“政治文明”终归要走上宪政民主的道路。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不难从共产主义在全球范围内土崩瓦解的大潮中看到一党专政的来日不多。如果顽固不化执意选择与历史潮流“血战到底”,除了证明自己愚不可及,就是给中华民族以及整个人类造成更多不必要的损失。明智之举是今早开放党禁,容忍反对党的生存发展。这样,中共便能够在与政治对手平等竞争以及外在力量中根治腐败获得新生。果能如此,中共在竞选中未必会是输家。而一旦在竞选中失手而成为反对党,也能得到同等的宽容,就象和平演变以后东欧各国共产党人所受到的待遇一样。
从国际政治的角度说,也只有实现了宪政民主,中国的“崛起”才不会威胁世界秩序或在国际上造成恐惧,中国才不会被视为“异类”,才会被世界主流文明国家完全接纳为文明世界的正常成员。从中国文明传播的角度说,也只有实现了宪政民主,当代世界接受中国文明的藩篱才会消弥于无形,包括和谐理念在内的古来中国那些弥足珍贵的文化,才会在整个人类大家庭中得到发扬光大。否则,任由“新儒家”或其他国人发出多么悲情的呼吁,对中国文明的传播都不会有实际效力。
中国文化不是宪政民主的障碍
当初,当中国共产党人要将马列主义和党国极权统治移植到中国来的时候,曾遇到“特殊国情”论的顽强抵抗。中共当年也正是成功地驳倒了“特殊国情”论,才得以在中国得势。而今,当党国极权统治“比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度更民主”的谎言破灭以后,中国共产党人竟然回过头去祭起中国“特殊国情”这面破旗来,显得既无聊而又无赖。所谓中国国情特殊、中国不具备实行议会民主的历史文化条件等种种说词,都是不顾历史事实的无稽之谈。是的,议会民主最初发源于新教国家。但是,两百多年来一百多个分别是天主教、印度教、儒教、伊斯兰教和其它宗教文化的国家都实现了议会民主,文化决定论的观点早就不攻自破。
现在仍很有一些读过点书的人们以“文化”和“国情”特殊来抵制宪政民主,实是匪夷所思。他们在亮出这类借口时,也往往不讲基本逻辑。一个最常见的自相矛盾之处是,为了延缓中国走上宪政民主的步伐,既可以将“中国文化”捧上天堂,又可以将它贬入地狱。一谈到学习人类共同的自由民主文化时,这些人就会高呼:我们的“中国文化”比洋玩艺儿好多了,仁政思想、民本思想、和谐思想、天人合一,应有尽有,连外国人都说“中国文化”最好,还可以拯救“西方文明”,何必向外学习呢?但是与此同时,如果谈到在中国实行先进国家行之有效的宪政民主,这些人又会立即反过来大叫,这是“吃洋不化”、搞“全盘西化”,不符合“中国国情”,因为中国人的文化落后,素质很低,只适合于专制统治,要靠专制统治来提高人民的素质之后,才能搞自由民主。吾国很多具有高学历的人士都厚颜无耻地遵从这样一种混乱不堪、胡搅蛮缠的思维和辩论逻辑,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其实,像物种的遗传繁衍一样,专制制度有着顽强的繁衍能力,特权阶级总是不愿放弃自己的特权。那些由江湖进入庙堂而成为“王侯将相”的人们,打下江山而将国家权力视为私物,更加重视用生命换来的特权,嗜权如命。西方世界能够成功地走出中世纪,那是人类的奇迹,是遗传过程中发生的变异。这种变异和突破能够首先发生于西方,绝不是因为西方人有更高的“素质”,而是由于奇妙的因缘际会。中西历史差异的一个决定因素是,中国秦汉以后的王权大一统,将具有挑战性的新思想和新制度都被残酷地“消灭于萌芽状态”;西方世界则没有形成这样的大一统,世俗王权与教会权力长期分立,而且存在多个政治实体和封建主们鞭长莫及的城邦,新思想和新制度有机会得到试验、竞争和成长。正是因为有机会进行大胆试验和充分竞争,更适合于人性和人类生存的现代文明终于脱颖而出,人类才得以告别黑暗的“中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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