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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美国的“扒粪运动”◆

拯救美国的“扒粪运动”
   社科院近代史所研究员雷 颐
   2002年3月19日
   编者按:最近收到北京泰山产业研究院传来的雷颐先生的一篇文章,雷颐先生系我中心特约社会观察家,我国史学界名人。看了这篇文章不由得想起前些日子在天则经济研究所《宏观中国》上看到的一篇文章“股市扒粪运动应当休矣”,此文由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系的一位年轻教师钟伟所写,那意思是不要再对中国股市进行批判了,不要再揭露中国股市的丑陋了,中国的股市已经经不起折腾了,要护护丑。
   我不知这位小伙子是心地太善良,还是头脑太简单。读了雷颐先生的文章后,人们应该知道到底要不要“扒粪”了。搞经济学的人要懂点历史,更要懂点社会。如果不是自2000年以来的中国股市扒粪运动,中国股市能有今天的规范吗?不仅中国股市,整个社会都是如此,如果没有人民群众和中央政府不断地“扒粪”,中国的反腐败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绩吗?如此说来,扒粪运动功不可没!
   现在倒是要来问一问:那些反对“扒粪”的人到底出自什么目的和动机?为什么在我们国家竟有人堂而皇之地写文章反对“扒粪”?连天则经济研究所这样具有批判性的民营研究机构也散发这样的文章。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社会思想的糊涂程度!在这种情况下,雷颐先生文章的现实性和重要性便昭然若揭了。
   原文提示:“扒粪”运动揭出社会的种种黑暗的确令人触目惊心,但它的目的和后果却不是也没有从根本上动摇、推翻美国制度、美国社会,而是相反,促其自我调节、改革,使之躲过一“劫”,从而更加稳定。
   19世纪末20世纪初,经过南北战争后的美国经济迅速发展,社会空前富裕,进入所谓“镀金时代”。但急剧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使社会结构短期内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也产生了种种社会问题。一边是社会财富迅速增加,另一边却是血汗工厂、贪污受贿、尔虞我诈、假冒伪劣……经济秩序极度混乱,社会生活开始动荡。其中最核心、最严重的是腐败现象如同某种“综合症”一样突然并发,其广度与深度都令人瞠目结舌,似乎全社会都深卷其中。正是严重、普遍的腐败造成社会道德整体败坏、精神全面危机,更使贫富差别急剧扩大、各种社会矛盾突然尖锐,已经危及到社会的稳定。美国,处在一场巨大变动的前夜。  
   但就在此关键时刻,美国新闻界开始的“扒粪运动”(muckraking)却有力地制止了腐败的蔓延滋生,促进了美国社会的改良,使其躲开了一场重大危机。记者林肯•斯蒂芬斯(Lincoln Steffens)是这场“扒粪运动”的重要人物,他的自传《林肯•斯蒂芬斯自述》(展江、万胜等译,海南出版社2000年版)对这场影响深远的运动作了非常详细的描述,引人入胜,更发人深省:腐败是怎样发生的,如何制止、清除腐败,新闻媒体的职责是什么,怎样才能保持社会稳定、使之良性发展……
   整体性腐败
   斯蒂芬斯1866年出生在美国旧金山一个商人家庭,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毕业后到德国、法国学习心理学和伦理学,于1892年回到美国纽约,进入报界。一开始,他就被派往华尔街采访证券、金融消息,不久又长驻警署,负责采访纽约的犯罪消息。这种经历,使他既结识不少财经巨子,又与警界、社会最低层、各种犯罪分子多有往来,因此他对种种犯罪开始有了直观的了解和认识。他发现,金融界和政界关系密切,通过钱权交易双方都获得暴利;贪赃枉法是警界常事,警察定期向酒吧、歌舞厅要黑钱;种种犯罪分子往往是各有“门道”,可以少判、减刑甚至不受任何惩处。这些,使他对社会的腐败黑暗渐渐深有体会,开始认识到此时的腐败已不是个别人、个别现象,而是一种整体性腐败,是一种社会的病态。于是,他从单纯、客观的犯罪报道,转为深挖其后更深的腐败背景。
   他的一些“揭丑”性报道渐渐引人注意,供职的报纸销路也因此大增。但他马上就发现,“一份报纸真的犹如一位女性或政客。当它年轻、诚实、充满理想的时候,它迷人、可信、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影响的人们看到这一点,看到它的用处,就试图占有它。他们中的一些人确实获得并保有它,进而利用它,滥用它,最后毁灭了它。”(《林肯•斯蒂芬斯自述》第232页,除特别注明外,下面引文均出自此书)他感到,如果真想做一番事业,一定要有自主的舞台。几经周折,他在1901年接受《麦克卢尔》杂志的老板麦克卢尔(S.S.McClure)的诚心之邀,出任该刊编辑部主任。以此为平台,他真正开始了揭露政界黑幕的生涯。
   他首先以城市为单位,调查其腐败情况。他发现,他调查的这些城市全都腐败透顶,存在着政界、商界、司法界、警方等有组织的腐败。每个城市的权力都被这一小撮人掌握,形成一个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控制了城市的一切资源。这些结果使他相信,几乎所有美国城市都同样腐败。为了证实自己的判断,他又随机抽取了几个城市作调查,结果是包括首都华盛顿在内的城恃全都一样。由此,他认为,“一旦贪污腐败以同样一种形式在各地出现,那么这种普遍的罪恶一定是有自身原因而非个人的结果,不是某些坏人道德败坏的偶然事件。”(第329页)也就是说,主要是制度、体制上的原因。他把这些文章结集出版,书名为《城市的耻辱》,引起轰动。但随着调查采访的深入,他发现城市是州的一部分,市政无法与州政分离,腐败的州总是庇护腐败的城市,虽然有些市政府与州政府是由不同的政党掌管。所以,州才是趋善或趋恶的单位。于是他的调查重点由市转向了州。对各州的调查更加触目惊心,那些大公司如从大铁路公司到面粉商、教材出版商等都想法设法买通法律或法律的解释权,使自己获得暴利。“这是一个过程、也的确是一种体制,很显然是一个城市、一个州、一个州际商业体制,而不是政治性的政府,当然也不是民主政府。”(第369页)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无论是市还是州,都不乏决心清除腐败的有志之士,但他们都不能当政。因为长期的腐败已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结构紧密坚硬,外人难以插进。这种情况甚至造成了一种荒诞的“悲剧”,如果不参与腐败,城市或州根本不可能兴修或维持营运铁路、煤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等等。一个想“做事”的人,就无法洁身自好,不得不服从官、商由来已久的腐败性“游戏规则”,举国上下莫不如此。《为自治而斗争》一书,是他对各州腐败调查研究的成果。
   腐败的主要特点就是官商结合,但原因何在?他提出,主要不应问是“谁”(who)、而应追问是“什么”(what)造成了腐败。政治家和不少民众往往把腐败归咎于商人,“商业”成为所有政治和经济上罪恶的根源。但他的调查表明,“所有这些大大小小的商业有一个共同之处,不是它们的大小而是它们对特权的需求:特许经营权和特别立法,这些都是以立法腐败为前提的;保护性关税、保障其特殊利益的法律解释、法律实施中的放宽或‘保护’要求法官、检察官和警察的‘提携’……‘特权’才是邪恶的根源;而‘特权商业’是恶魔。”他明确写道:“对我们造成损害的正是特权”,而“认识到这一点并不容易,但很重要。”(第417页)“特权”来自于政府,从根本上说,是政府的权力过大和不受监督造成了腐败。清除腐败,就要减小并监督政府的权力。
   当然,强调制度因素的重要并不否定“人”的因素、否定道德因素。长期、普遍的腐败导致了道德的普遍堕落,只要有机会,从政客、商人到一般平民,都有不捞白不捞的想法,谁有机会都会“捞一把”,连最起码的罪恶感都不存在了。最常见的是许多选民将自己的选票卖给商人或政客,“在一些镇上,贿赂已经公开化了,而且不再称为贿赂。付给选民的钱,不管是2美元、5美元还是20美元,都被称作是对选民‘计时付酬’。”(《林肯•斯蒂芬斯自述》第391页)因此,他希望美国人民意识到:“他们的领袖在大处腐败,而他们在小处腐败。”(第357页)而公民普遍道德水平的提高,是反对腐败的重要基础。
   与老罗斯福交锋
   从市到州都如此腐败,不能不使斯蒂芬斯深思联邦政府究竟代表谁的利益。“姑且不论政府的实效性和可信性,我力求弄明白的是,总统、国会和政府部门代表的是人民的共同利益,还是代表着一部分人的特殊利益。”(第505页)带着这些疑问,他来到华盛顿拜访了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 “老罗斯福”)总统。他与罗斯福总统之间的“交锋”,格外有趣,也格外引人深思。
   罗斯福本人为官可谓清廉,深信自己代表了人民利益,而且也确实为之努力。但当谈话深入到他的某些具体法令法案时,罗斯福总统坦言,为了通过某些利国利民的条款,有时他不得不与参议院和众议院做某种交易,对此自己也时有忐忑,因为参众两院并非代表共同的利益。斯蒂芬斯立即抓住此点,尖锐地指出这实际也是一种贿赂。对此,罗斯福勃然大怒,坚决否认这是一种贿赂。斯氏则穷追不舍:“总统先生不是曾说过,尽管参议员们所行不端,你还是不得不与之周旋吗?”罗氏答曰:“不错。”他又问道:“总统先生也曾说过,为了笼络某些参议员,你不得不对他们的人选委以官职,不知正确与否?”“不错。”罗斯福答道。斯氏于是得出结论:“那么,这岂不是意味着总统先生为了得到他们的支持票而不惜授之以利吗?”但罗斯福仍然否认这是贿赂。这时,斯蒂芬斯反复向罗斯福说明:“这正是最令人难以容忍的贿赂。因为这种做法是以公薪的名义花人民的钱,而不是动用参议院的钱,况且如此作为仅仅是为了赢得由人民选出的参议员的支持—支持反映人民意愿的议案!这已经不仅仅是贿赂,遮遮掩掩、数目不多的贿赂了。而正是这种做法,引发了现在总统和人民鏖战正酣的腐败机制。”(第505页)他越说越激动,而罗斯福总统似乎已被他打动。于是他趁机动员罗斯福总统说出为了得到一名参议员的支持,哪一次委任是他最难接受的。几经踟蹰,罗斯福终于说出某名参议员与他私怨甚深,总在政治上与他作对,阻挠他要通过的每一条议案。于是,他不得不任命这位参议员的情妇的弟弟当某市地方检察官。以后,果真就很少遇到这位参议员的刁难。对此,斯氏一针见血地指出:“总统先生,甚至是你本人都能察觉到为了推行你的利民政策,你得在参众院收买选票,以求得到人民选举的那些代表的支持。”(第506页)当斯蒂芬斯把这些报道出去之后,引起轩然大波,罗斯福又将他召到白宫。怒气冲冲的罗斯福指责他滥用文字,居然公开说它是贿赂和腐败。一些随员嚷嚷道:“什么文章!简直一派胡言!”一位部长指责说:“这是诽谤,总统先生,这已经构成了对美国总统的诽谤。”斯氏故作惊愕地反唇相讥:“还不至于那么糟吧?阁下是想控诉我诽谤总统,对我进行审讯吗?那阁下能否告诉我,我可以要求总统为人证,证明我所说一切都是基于总统本人所述……”(第507页)几经交锋,罗斯福总统火气稍减,只是把他赶出白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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