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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俄罗斯,谁更市场?

中国与俄罗斯,谁更市场?
                  
   秋风   
   在俄罗斯的经济改革进行了十余年之后,在俄罗斯还没有正式加入WTO 之前,欧盟就决定承认俄罗斯已进入市场经济体系;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已经进行了20多年改革开放,也已经加入了WTO ,美国仍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而且,这种待遇将延续至中国加入WTO 之后15年。这多少有些令人费解,人们不免问一句:这是为什么?   
   政治决定   
   今年5月29日,在第九届欧盟-俄罗斯首脑会议上,欧盟委员会主席普罗迪表示,欧盟将为承认俄罗斯为市场经济国家进行法律方面的准备工作。欧盟承诺给予俄罗斯完全的市场经济地位,通过修改相关法律使俄罗斯获得与其他贸易伙伴的平等地位。   
   6月6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同俄罗斯总统普京通电话时说,美国商务部已决定承认俄罗斯为市场经济国家。   
   到8月20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欧盟已经为正式承认俄罗斯的市场经济地位修改了《反倾销法》。有关修正案于今年秋季经成员国通过后,欧盟将成为第一个承认俄罗斯为市场经济国家的贸易集团。   欧盟新的反倾销法规定,欧盟认为俄罗斯不断致力于营造市场经济环境,因而承认俄罗斯为市场经济国家。欧盟今后在确定与俄罗斯有关的倾销个案时将不再依据第三国的成本和价格,而是根据俄罗斯公司自身的成本和价格进行计算。   
   欧盟委员会认为,这一法律修订“在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的进程中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而这一法律地位的变化,将给俄罗斯企业每年带来数十亿美元的实惠。   
   我们可以直截了当地说,欧盟和美国积极承认俄罗斯为市场经济国家,固然是对俄罗斯多年来进行的激进改革(或者说休克疗法)努力的肯定,但如果从近年来的国际战略背景下观察,这更多地是一个政治性决定。   
   过去10余年来,俄罗斯基本上按照西方开出的药方进行了痛苦的制度变革,在西方人看来,这种转轨过程已经看到了成功的希望。而在国际战略方面,俄罗斯也作出了深刻的调整。尤其是自911 事件以来,俄罗斯大幅度调整了与美国的关系。俄罗斯选择了融入西方,俄罗斯与北约已经不再是敌人,而是一切好商量的朋友。正是这些战略调整,使俄罗斯换来了西方在经济上给予的宽容待遇。   
   模糊的标准   
   一个国家是否被认定为市场经济国家,直接影响到成员国企业在WTO 框架中解决贸易纠纷的权利和义务问题。对市场经济标准的认定,经常被欧、美等发达国家用来实施贸易保护并实施其政治战略。而欧盟和美国之所以能够一直坚持中国不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也是由于国际贸易规则中相关条文相当模糊。   
   其实,关于市场经济的问题只是简单而模糊的出现在关贸总协定(GATT)附件9 关于第七条的注释和补充的规定:“应当承认,对于一个完全或事实上完全由国家实行贸易垄断,并且所有国内价格均由政府决定的国家的出口商品而言,在为第一款的目的(确定正常价值)而确定可比价格时可能存在特殊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进口缔约国发现有必要考虑这种可能性,即与这种国家的国内价格作严格的比较并不总是适当的”。   
   可见,对于什么是非市场经济,确切标准到底是什么,GATT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界定。欧盟在其反倾销法中只简单的列举了中国、俄罗斯、蒙古等15个国家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并在实施反倾销法时给予特别处理。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不以这些国家的正常价值为准,而选择另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为“替代国”,并把这些“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出口价格与“替代国”的正常价值进行对比来确定其倾销是否成立及对其征收反倾销税的水平。而且倾销一旦成立,这些“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所有出口商都会被征收单一的反倾销税,而不考虑这些不同企业的不同的出口价格,不同的倾销幅度。
     
   直到1998年4 月17日,欧盟在第905/98号条例中,才出台了对中国、俄罗斯市场经济问题的反倾销法修正案。该法将中国、俄罗斯等国中“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中勾掉,但企业并没有得到多少实惠,因为该修正案规定,市场经济地位不是自动给予的,而需要遭遇反倾销起诉的企业主动申请并举证,再由欧委会在个案处理基础上来审查该应诉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企业进入市场的规则成本并没有降低。   
   欧委会有关部门进行的审查以修正案规定的五条市场经济标准为依据,这五条标准倒是比较详尽的,具体内容是:
   1 、生产投入、销售。投资方面的价格成本是在市场供求关系的调节下形成的且其中没有国家干预;2 、企业的财会帐薄符合国际会计标准且适用于所有场合;
   3 、在市场经济的法则下公正的反映生产成本、财务状况,包括资产的折旧、债务的偿还等,且生产成本构成,财务收支状况方面的详细说明反映的是市场经济关系。企业的财务管理从记录、分类、合并、调整的原则到赊账冲抵、债务等偿还及平衡、制表、数据处理都要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动作原则,不得有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转换机制过程中遗留的财产问题;
   4 、企业的经营受法律保护,企业的成立与关闭受制于破产法和企业财产法的约束,而不受政府干预;
   5 、汇率方面遵从市场汇率。   
   对于上述五条标准,大多数中国企业特别是三资企业、甚至部分民营企业基本上是能达到的。不过,国内贸易专家一般认为,欧盟在具体审核上往往过于荷刻。一个数字可以说明这一点:欧盟实行新的反倾销机制后至2000年5 月底,共有27家中国企业向欧委会提交了“市场经济”地位申请,但是获得该地位的仅有3 家。   
   在美国方面,1999年11月15日中美两国达成的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协议中含有把中国当作“非市场经济”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条款”和“特殊保障条款”。而且,这两个条款在中国“入世”后的有效期分别长达为15年和12年。这就是说,即使在中国加入WTO 后,美国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法在15年内对中国进口产品仍然适用,美国用来判断中国产品是否倾销的办法( 即第三国参照) 仍保持不变。   
   正是由于这一原因,近十年来,中国企业被指控倾销的频率大大提高,使中国成为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而对中国反倾销位居前列的国家是欧盟(截止2001年1 月共计87起)、美国(截止2001年1 月共计72起)。   
   中国离市场经济有多远   
   那么,中国到底是不是市场经济国家?这个问题可以有两种问法:一种是从我们应对反倾销的角度问,一种是从自身市场化改革发展的角度问。   
   从反倾销的角度看,由于WTO (和GATT)有关市场经济国家的标准过于模糊,所以,具有可执行性的法律解释,只能是欧盟和美国自行制订的反倾销法,而根据这些法律,中国企业显然处于不利地位。   
   另一方面,中国自身改革的渐进性,也使外人难以认定中国的经济性质。事实上,从1987年中国正式提出申请加入关贸总协定起,中国是不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就是一个困扰着中国谈判代表的问题。入关的第一阶段是对中国贸易体制进行审查,即看中国的经济体制是政府控制的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体制。然而,总协定官方提出问题:在中国的企业中,究竟是厂长说了算,还是黨委书记说了算?那时,这些问题常常让人无法回答,也没有人敢回答。因此,多年从事谈判生涯的外经贸部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曾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仅仅为“市场经济”这4 个字,就整整谈了6 年的时间[1] 。这6 年就是从1987年到1992年鄧小平南巡讲话之后中国正式宣布要建设“社會主義的市场经济体制”的6 年。此后,这一目标陆续被载入各项法规之中。例如,专门调整国际贸易关系的法律《外贸法》第一条就规定,制定本法乃是为了促进“社會主義市场经济”的发展。   
   中国给“市场经济”加上一个限定词,等于自己承认中国的体制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市场经济”国家。当然,何谓“真正的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个众说纷纭的概念。事实上,“非市场经济”国家和“市场经济”国家对经济都有不同程度的干预,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存在过理想的、纯粹的市场经济。但是,即便是根据常识,我们也可以判断,某种混合经济模式是更接近于计划经济,还是接近于“市场经济”。   
   这种常识当然不甚可靠。因此,国内学者试图用数量指标来测度中国经济市场化的水平,其结果五花八门。比较早从事这方面研究的卢中原和胡鞍钢根据投资市场化指数、价格市场化指数、生产市场化指数、以及商业市场化指数等四种单项的市场化指数进行测算,然后通过加权计算出一个综合的(总)的市场化指数,得出结论,1992年我国市场化程度已达到63.23%;还有学者认为,近年来,由于全国85% 以上的生产资料价格,90% 以上的工业产成品价格,95% 以上的生活资料价格已由市场调节,国家计划管理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已降到目前仅有的30多种,国家控制的社会零售价格仅为7.2%,因此,到1990年代代后期,中国经济总量的90% 已经“市场化”。这属于比较乐观的结论。[2]   
   另一方面,高辉清的研究则说,在所有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中,中国的市场化里程相对成功。目前,中国的市场化水平已由改革开放前的不足5%升至55%左右。他预计,“十五”末,我国市场化率将超过65%。届时,劳动力的市场化程度将升至65%,资金的市场化程度升至60%,生产和价格的市场化程度将同升至70%。市场化水平迅速提高标志着中国已基本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场经济体制,国内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建设速度加快[3] 。有专家认为,目前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确实还不彻底,我国的市场化程度目前只有60%左右[4] 。另外,樊纲、王小鲁、张立文等人则测量了各省市市场化进度相对指数。   
   上述这些研究都是为了揭示中国国内完成体制转轨的进度,从研究结果看,中国市场化水平还大有提高的潜力。   
   制度基础是否稳固?   
   我们也可以进行一番横向比较,观察一下中国在全球经济体中的相对市场化水平,尤其是比较一下中国与俄罗斯的市场化水平。   
   美、加几个经济研究机构自1996年以来一直在编制《全球经济自由指数》。作者所说的“经济自由”,大体上可以表示一国的市场化水平。在2000年的《经济自由指数》中,中国的得分为5.3 ,在123 个被测评的国家中,名列第101 位。而俄罗斯比中国更差劲,仅得4.7 ,名列116 分。这一点似乎可以说明,欧盟和美国拒绝承认中国为市场经济国家是不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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