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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樊百华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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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百华文集
·樊百华简历、著作
2003年发表
·这个年代的精神剪影
·放 风 集(上)
·放 风 集(下)
·写给小荻的家人
2004年发表
·结论“开明派”:“历史作用”的终结——蒋彦永上书热时刻的冷思考
·与十二岁的少年文玉心相通
·黑社会的故事在继续中──就李尚平惨案复友人
·赵忠祥:"中央电视台是一棵大树"
·「中国新少年」的黄锺正声──读《游手好闲地思想》
·我非富人,我读《穷人经济学》
·揆情度理说南街
·岂止是「善待农民工」!
·做人的底线不仅在说真话──接著钱理群、刘晓波往下说
·不可下流!
·哪些是稳定的因素
·中国稳定问题思考之二
·回应“建立跨海峡社会联盟”的倡议
·江祺生说的「小六四」令人惊悚
·「雷震比胡适更重要」
·“中国无解”三题
·“秦晖底线”:当今中国的道义权威──钟沛璋操办的《东方》读后(一)
·当今中国最优秀的的伦理学家
·《重庆南开校园回忆录》感言
·"读经运动"与"中国式自由主义"
·“替代阳谋”“仁政”及其他
·焦国标们曾“失足”于“刘晓庆现象”
·抗议北京大学停止焦国标授课权
·要向反公正的“产权改革”有力地说“不”
·樊百华郑重公开致歉:《中国改革的得与失》一文的作者是何清涟而非刘亚洲
·农民运动会上难找真农民
·中国——走向暴力丛林?
·「好人救中国」活动倡议--给全中国的好人,特别对好记者好工人好农民说
·共产党必须速还民众自由结社权
·抗议山东监狱恶政!我也来抗议
·GDP与DDT
·反对倡言香港独立
·惊讶之余与任不寐对话
·“替代阳谋”“仁政”及其他(续)
·邓小平:“两极分化”必致动乱、革命
·“打是疼骂是爱”的吊诡逻辑
·就杨天水禁于杭州致杭州警方
·假如不谈GDP共产党还能炫耀什么?
2005年发表
·“吉方平”还是胡书记反“自由化”?
·“替代阳谋”、“仁政”及其他(续完)
·对“胡耀邦-赵紫阳时代人士”的期待
·让人泣下的“鸡的自由化”
·痛悼紫阳:中国终将实现民主与法治
·中国:走向暴力丛林?
·88岁老人应否因别人悼念赵紫阳受惊扰?—— 请南京人帮我评评理
·共产党要提高学习能力?
·“要保鲜(先),给冰箱”
· 民主统一?
·惊闻捏一下官脚得20万“毛头币”
·共产党五毒官素描──赌吃嫖遥贪
·从破冰之旅到缅怀之旅、经贸之旅
·共产党利用民族主义的手法小结
·关于“政法系”和联合国改革的通信
·国民党需要向大陆人民谢罪
·宋楚瑜的祭祀行与两岸关系
·张恩照卸职与“银行蛀虫”
·还会直播宋楚瑜清华演讲吗?
·“警戒线”内的“公约数”要“消炎”——评宋楚瑜在清华的演讲— 附:宋楚瑜清华大学演讲全文及答问
·宋楚瑜为党国背书?
·王怡对刘亚洲的判定未免太过
·台南农民不要被贿赂
·龙泉市公安局“千万不要把事情闹大了”
·否极泰来!
·“国家机密”与“无盖窨井”
·萧功秦冼岩们是何种“推手”?—谨以此文缅怀十六年前的“六四遇难者”
·关切王怡的寄书被扣案
·呼吁温家宝总理坚明恢复全国公办学校真面貌
· 关于王怡批评刘亚洲(续二、续完)
·王怡对刘亚洲的判定未免太过
·竭泽而渔:党国老百姓的恶性消费循环
·当代中国妇女的惨状
·好律师在中国深陷泥淖——仅以此文向朱九虎律师致敬
·王斌余会越来越多
2006年发表
·年关惦念中国弱势群体
·“一块红布”,因而“一无所有”
·陈独秀这样看“义和拳”
·很需要研究“列强在华利益史”
·谁对南京市民的阳光权负责?
·阎连科的“丁庄”噩梦
·“坑农”厉鬼温铁军
·李书磊博士凑齐了“民主”
·有多少李文娟需要保护?
·与经济学教授杨帆对话
·中国民众的财产权——储蓄、投资都是泪
·何苦自焚?(《1989后的中国》之二六)
·“洗房时代”来去匆匆?(《1989后的中国》之二七)
·物业管理革命与城市民主(《1989后的中国》之二八)
·血色黄昏(《1989后的中国》之二九)
·人们能够为2008奥运做些什么?
·中国父母的两大教育难题
·历史的见证(《1989后的中国》之三十)
·唉,女权(《1989后的中国》之三一)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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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昭依然是秘密的地方(《1989后的中国》之三二)

 
   在林昭、张志新、李九莲被枪杀依然是秘密的地方讨论女权,一开始就应当首先着眼于政治压迫。肖雪慧、卢雪松……一个个延续着林昭命运的故事,时不时重重落在人们的心头。
   平心而论,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调查》一直是过得去的节目。最近它披露了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李文娟女士,举报该局领导非法大规模截留、不征、少征国家税收的犯罪事实,受到严酷打击报复的悲剧,引起舆论强烈反响。(参见本文附录:天涯网站2006年3月28~30日的网友议论)
   我相信,如果没有太多的鞍山国税黑幕,没有太多的权贵偷漏税,没有保护权贵的“累退税”制,这个国家的税收说不定能够增加一倍,2005年的税收会达到30万亿!而现在号称努力缩小贫富差距的共产党,每年在教育、医疗和其它社会保障方面,用在底层老百姓身上的钱,总共也没有超过一万亿。首先安排好老百姓的生活完全是一句骗人的鬼话!事实上,始终不断地压迫剥削老百姓才是真相!
    
   一,“谁敢举报,就整死谁!”
   鞍山市,也就是著名道义人士王泽臣所在的地方,这些年虽然钢铁搭上了黑暗的房地产快车,这个港城人民的收入里当高一些,但失业、贫困依然纠缠着这里的普通市民。一个国税局就使国家数以亿计的税收流失,整个鞍山市的腐败给人民造成的损失又有多少?
   鞍山少征的国税暴露出来的主要是国有企业的:鞍钢新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12月少征增值税款2200万元;辽阳石化鞍山炼油厂2001年12月增值税少交约1071万元;鞍钢集团自动化公司2001年12月增值税少交各类税款682万元……仅这几家大型企业就出了9762万元的窟窿!
   2000年末,鞍山国税局将用巨资兴建的市国税局大楼约三分之一面积,用于开办国府大酒店、五星级标准、设总统套房,利用税务局与企业的征管关系,让有关企业到国府大酒店用餐,给各分局摊派任务;每年截留国家税收几千万……鞍山国税局长刘光明涉嫌大肆受贿和向国外转移资产……李文娟举报后,刘光明一天不停地派人对她跟踪、威胁、监视、想方设法罗织“莫须有”的罪名、在全局大会上公开辱骂、停止工作、停发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迫使李文娟漂泊在外、夫离子散(两次离婚),八十多岁的老母病到在床无人照顾,哥哥受惊吓刺激导致精神失常,孩子在家长年无人照顾……这是不折不扣的黑社会统治下的现象。
   2002年5月李文娟向中纪委、税务局以实名举报了相关问题。但是,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副局长程法光、监察局权局长、法规司胡金木司长将她出卖了。泄密后鞍山国税局组织大规模毁证、造假,侦查难度加大(据中国公安部公布:光是公安部门侦查追捕腐败案的平均成本,就高达每贪官百万元)。
   共产党迫害好人的手段之残酷,人们时有所闻。例如唐山市书记把上访农民塞进焚尸炉吓唬……李文娟呢,差点被当作“非典”患者整死!刘光明们公然叫喊:“谁敢举报,就整死谁!”
   威逼不成恼羞成怒的刘光明在电梯里对李文娟拳打脚踢,李文娟被打得昏死过去。    刘光明把李文娟拖出电梯,拖到自己的办公室。等李文娟从昏死中醒来后,刘光明继续试图录李文娟口供,不让她上厕所……李文娟被劳教一年,罪名几次变化,一开始是“毁谤”,最后是“多次上访扰乱秩序”——这与共产党迫害道义人士有何不一样?!
   李文娟幸免遇难是偶然的、侥幸的。她对记者说:个人力量太渺小了!
   共产党不给民众民主、自由,个人怎么不渺小!它要的就是民众的渺小,否则它自身的渺小就不能显示出强大了。
   有清醒的作者提出14个“为什么”:“国家税务总局为什么充当保护伞?为什么国家税务总局领导这么害怕将调查结论告诉举报人?按国家政策规定,3个月办结的举报案件,为什么税务总局领导办了一年零四个月,并剥夺了举报人索取结论和签署意见的权利?为什么国家税务总局做的结论非得要在省局见面?为什么国家税务总局领导违反信访条例和党的纪检规定将上报给中纪委的结论拖延4个月才和举报人见面?而且只是口头见面?不给举报人结论,不许举报人看结论,不许举报人签署意见?为什么国家税务总局办案违反规定只由一个人办案?为什么办案避开举报人?为什么泄密?为什么办案期间,举报人反映鞍山国税局正在进行组织上百人的造假时,国家税务总局不予制止?为什么举报人要求与鞍山局领导有利益相牵的胡金木回避而国家税务总局不采纳?为什么国家税务总局想巧借审计署大牌来拿结论?为什么举报人对审计署拿的材料(非证据)提出质疑,审计署退出不做结论后,鞍山国税局给举报人荒唐地捏造了一封举报信?……国家税务总局高级领导如此办案国家有多少税款流失?税务总局对举报人如此打击、压制、报复、陷害,难道不是对中纪委保护举报人有关规定的亵渎吗?”
   何止是14个问题!
    
   二,反腐败元勋们的代价
   我对李女士的遭遇固然怀有最深厚的同情,但说实在的,由于一直关注中国方方面面的现实,这回李文娟女士的遭遇已经不像将近十年前,我看到哈尔滨于新华女士的遭遇时,那样发指、那样怒不可遏了。墨汁一样凝结的黑冰塞满了我的记忆与感知,使我艰于呼吸。我只有使用理性之刀砍向黑暗,才能怀抱了破冰的期待。
   李文娟的遭遇是共产党专制制度的必然结果,是千千万万正义民众的一个缩影。
   解剖共产党的腐败机制,首先一个事实是:如果知情民众不能冒着种种危险,反反复复、坚持不懈地向共产党的监督机关举报腐败事实,共产党反腐败就会完全沦为官场内斗的一部分。历年来的相关报道表明:被举报出来的腐败案占到了81%~90%以上。各类各级举报中心成立以来,人民群众“举报”的奋起成为“人治”体制下反腐的主力军。而且越是大案,越是靠知情民众的顽强举报才硬捅开的。
   “褚时健受贿贪污大案”:1995年2月,中纪委信访室收到一封发自河南省三门峡市的匿名信,举报者指控该市烟草分公司某人,以行贿手段从云南玉溪卷烟厂套购香烟,获利818万元。按举报信提供的线索,中纪委立即派员对该案展开调查取证。一年以后,案情大白,云南玉溪卷烟厂厂长褚时健与他的亲属总共贪污受贿7000多万元。“邓斌非法集资”、“王宝森贪污”串案:1994年6月,中共江苏省纪委收到一封署名“深受其害的单位”的举报信,揭露无锡新兴总公司非法集资诈骗案。举报信首先使非法敛财32亿元的特大诈骗犯邓斌被绳之以法,接着,牵出了她的后台北京兴隆公司总经理李明,接着又牵出了李明的后台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敏、李敏的后台北京市委办公厅副主任陈健、陈建的合伙人首钢总经理周北方,最后牵出了王宝森及其后台陈希同,可谓一“举”惊人。
   在我对相关报道的记忆中,凡是地市级以上的贪官都是由举报而揭出来的,没有一例出于共产党的“自我完善”。
   第二个事实是:举报者基本上没有敢于领取举报奖金的。举报奖是要由检察院主持颁发的,举报者不敢前往检察院,能怪举报者胆小么?曾被媒体称作中国第一个实名公开领奖的举报人——南京的兰贵来先生,在他领奖之后,人们纷纷担忧他是否会遭到打击报复。其实,兰先生早已失业了。搞笑的是,有记者居然跑到监狱与被举报的贪官对证,然后告诉公众说:正在服刑的伯乐冰箱厂原厂长说“我不会不服,我在服刑也不可能实施报复。”
   共产党专制下的报复是一个系统工程:第一是例如刘文娟收到的种种直接又被举报人实施的报复;第二是主犯不动手由主犯的关系网实施的包袱;第三是只要举报人的身份被暴露,整个权力控制的社会便会到处出现对举报人的冷漠、排斥。南京的兰贵来尽管家境贫寒,后来虽一时得到临时性工作,但不久又被辞退。这第二、三种报复都是无形的。
   第三个事实是:民众举报取证难、被受理难、被打击报复后获得补偿难。这里举一些笔者早年剪报得到的案例,也举一些税案。
   案例一:举报人隋莉女士1994年到某县科技园区税务所负责税务征收工作。在1995年的国家财政税收大检查中,她负责30多个企业的纳税检查工作。刚查了几个企业,她就发现偷漏税额达几百万。该税务所管辖700多户企业,大多没有高科技证书,却都享受高科技减免所得税。她向所长汇报,所长却不让她细查,并要她“适应形势”。1995年12月,单位要强行调动她的工作,出于无奈,她只好开始了自己的公开举报之路。为此,她付出了太大的代价。首先是她的工作由税务征管人员变为卖发票人员,最后到工会;然后,她发现家里的电话被人监控了。(这是专政部门侵犯人权的惯伎,当然,也少不了官办电信的一份“功劳”)1997年9月30日,她被本单位送进精神病院。回想起这些遭遇,隋莉就止不住地落泪。但她说:“我不能如此不了了之!”
   案例二:东北的汉子李长太回想起自己历时7年多的举报略显伤感地说:“我是在黑头发时举报的,可现在都快变白头发了,还没有个结果。”1991年,他所在的运输公司开始改变经营方式,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汽车都承包给了个人。李长太认为公司应到工商局变更经营手续,并到税务局登记备案,按个体价格工商户纳税。但运输公司依然按国有企业纳税。当年3月19日,他将一纸举报信亲自交到了县税务局长的手里。但他的举报同样是热脸贴上了冷屁股。而他举报单位时,只有他和税务局领导在场,可单位很快知道了他举报的事,他被停止了工作。1991年12月,他去税务局查询结果,局领导告诉他,运输公司已经补交了5000元税款,并交给他一张字条,要他去领取奖金。李长太对记者说:“国家的大头没有入库,我个人拿钱是可耻的。”在7年中,李长太也干过一些零活儿,以养家糊口。对于自己的困境,他并没有感到什么后悔。他是铁了心了,非要举报到底不可,要让偷、漏的税款全部入库。
   案例三:王日忠得到了2000元的举报奖金,但他并未去领这个奖。他公开以自己的身份举报了本单位的九个部门,而杭州地税局仅仅查了一个部门就草草结案;他举报的税额达300万元,目前查实的只有57万元,而他自从1994年走上举报这条路以来,王日忠一家已经可以用一穷二白来形容了。他的欠债总额已达7万元之多,从1997年至今,他未领到分文工资。他说,自己现在打官司都要高利借钱。由于他的举报,原来那个还算宽裕的家已不复存在,孩子辍学,自己受到监视,并几次险遭诱捕。“举报的路太难了”。王日忠多次向记者发出如此感慨。他说,妻子和孩子都不理解他,其他人也不理解他,说他怎么做这种傻事。“但已经做了,就没有回头路。我因为相信国家才走了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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