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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的“女闾制”(《1989后的中国》之三四)
2005年3月29日,《南京晨报》为读者开通了“职场性贿赂”热线。我惊叹该报的“市场意识”——报纸发行量一定会因此而上升。如果共产党的宣传部门不阻止,这个栏目肯定会持续下去。果然今天就有案例报道了:一位小姐为了躲避单位头头安排的“性贿赂”任务,不得不四换单位。另有小姐打电话说:“为了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些女孩“甚至主动给领导”“性贿”。接下来,该报又报道若干案例,其中比较多的是在校女大学生加入性交易一行,使得卖淫业冒充大学生成为提高“竞争力”迫不得已的“时尚”。集大赌棍、大淫棍当然也是大党棍于一身,涉案金额过亿的原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宗海接受性贿赂的三个标准便是::一要大学本科毕业生,二要漂亮,三要处女。
不久前,《香港商报》引述相关消息透露,2003年中国党政干部被检察部门立案起诉的13,000多人中,有95%以上养有“情妇”。海南省纺织工业局副局长李庆普以“另类收藏”著称,在其储藏室里4个带有密码锁的铁皮柜中,有着李庆普记录其本人每次跟女人发生两性关系全过程的日记本95册,日记本里每隔几页用纸包卷的则是与李庆普发生性关系的女人的毛发。办案人员统计,李庆普收集的女性毛发多达236份。
权贵垄断“美女”的直接恶果之一,是数以万亿计的民众财富的中饱私囊。最近披露报端的北京市贪官毕玉玺,一次性给“洗足房”张姓服务员的“小费”就达20万元。
权贵垄断“美女”的直接恶果之二,是纵容了包括黑社会泛滥在内的各种社会犯罪蔓延。很多黑社会都是官员的皮条客,而官员便是黑社会的编外或者幕后首领。在政治压迫下的性剥削,同时成为暴力、疾病、毒品、性药滥用的温床。张宗海就号称“伟哥部长”。 权贵垄断“美女”的直接恶果之三,是恶化了全社会的性道德。女性成了金钱与权力的玩物,全社会两性间的感情便日益堕落成赤裸裸的掠夺、敲诈、欺骗。据2005年3月29日广西《南国早报》报道:只因为一次不肯陪“上面来的人”跳舞唱歌,3年来曾多次陪领导“娱乐”的22岁导游阿凤,第二天便被以“不遵守纪律”为由遭公司辞退。为阿凤不服的导游小姐们对记者说:他们经常有与“上面领导”喝“交杯酒”跳“交颈舞”的接待任务,“被领导乱摸紧搂是经常的事”。
权贵垄断“美女”的直接恶果之四,是使中国的投资环境流氓化、劣质化、短期化、买办化。中国有一个公开的秘密,就是普通老百姓连一盘黄碟都不能看,投资商却可以在各地政府的警察保护下,十分安全方便地获得廉价的性服务——这是制度性、举国性的“性贿赂”。地价贱、纳税少、美女多、工资低,成为中国“投资环境”的四大元素。讲一个反人权、辱国格的实例吧:
18岁姑娘张丽是一名学生。放暑假后,她开始在西安海星山水娱乐公司打工,当一名KTV门迎小姐。1998年9月10日夜,张丽像往常一样,身着雪白的旗袍站在她的岗位上。晚上9时半左右,正当她将一拨儿客人礼貌地带往KTV包厢时,一名50多岁的男子突然将手伸到她的下身,狠劲地摸了一把。此后这拨客人中出来个女翻译,向她解释那名男子是一名韩国人,请她谅解。张丽只提了一个要求,让侵犯她的韩国人当面道歉。但这不仅遭到这名翻译的拒绝,还受到KTV领班的训斥。
海星山水KTV经理吉小伟说,侵犯张丽的韩国人当晚在包厢还打了一名服务生。当晚12点张丽下班时,在KTV包厢娱乐完的韩国人终于走了出来,一起的还有那个女翻译、戴眼镜的男子(经记者调查系中方范姓科长──引者)和一名司机。张丽和男朋友张伟在门口拦住他们,同样只提出一个要求──让韩国人当面赔礼道歉。
海星山水总经理牛晓俊出来勒令张丽和张伟立即让开,让客人上车。女翻译与戴眼镜男子簇拥着韩国人趁势钻进了一辆车号为陕A·B3127的黑色大宇轿车。张伟和张丽站在了车前车尾。牛晓俊指着他们骂:“你找死呀”,并再次命令张让路。9月11日晚7时,张丽去上班时竟被告知“你休假吧”。
记者和张伟随后赶到海星山水,KTV经理吉小伟说,让张丽休假的决定是公司研究后做出的,因为她昨晚拦车的举动不合适,给公司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总经理牛晓俊则说,张丽上班时间给男朋友打电话,在公司门口阻拦客人,这些违反了公司的纪律,并且不尊重领导,公司只能让她休假。当张丽的母亲放心不下也赶来时,牛总经理当着她的面指责张丽年轻、单纯、幼稚、不懂事、不尊重领导……(取自1998年9月25日《周末》)
上述实例堪称中国权贵“流氓买办化”的缩影。
自己的官人们要先尊重民众的人权,老外们才不致犯“入乡随俗”的传染病。当我看到“打工妹暴死在台资鞋厂”、“恶老板烧死打工妹”等报道时,首先就是这么想的。为什么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公安局交警队队长余谦,打人成癖(仅1996年4月20日一天就毒打4人)、淫乱成性,却多年得不到制裁呢?作为党员,他敢于从不过组织生活;作为干部,他敢于把反对提拔他的分管政法的副县长从二楼揪到一楼辱骂;作为下属,他敢于公开羞辱顶头上司县公安局局长;作为同事,他敢于抬手就打交警队的副队长;他还敢于将自己“推荐”为“学济南交警先进个人”而无人敢吭气;敢于借造家属楼之际,为自己建了一套172平方米的带地下室的住宅……这一切都因为他与县委个别领导有着特殊的关系。
经常在报纸上看到“丈夫怂恿妻子性贿赂”、“卖淫妻子埋怨丈夫没出息”的报道。我将此命名为权贵性垄断下的“阴性文化暴力”!其实,中国几千年来以“后宫宠幸”为核心的的“阴性文化”,既是一种畸形的“男权文化”,同时也孕育了畸形的“母夜叉文化”。如果一个女人以“我挣的钱比你多……”而对她的丈夫横三竖四,这当然毫无自尊可言。这样的女人,一旦失去工作,一旦需要钱了,她该怎么维护尊严,就可想而知了。我曾多次说过,中国的一些女人,只要你是个什么科长、处长,或者经常有外人请你、送你,就会有很驯服的老婆为你挤牙膏、倒洗脚水。当然,女性朋友可能要反唇相讥:中国的男人只会对老婆孩子凶,碰到当官的有钱的,就会一下子没了骨头,管你是农民还是专家、教授。
权贵性垄断下的卖淫嫖娼是两性权利关系严重失衡的确证。人格尊严、人格平等的重要方面是权利对等。用权利对等的观念看卖淫,我们就会立即判明:在政治—经济挤迫下的非自由卖淫是有失尊严、人格的。
有人说卖淫是“开窗”后从西方飞进来的苍蝇之一。如果西方人反过来说,曾经的曾经,曾经有一个东风西渐时期,卖淫就是一只东方的臭蝇!那该怎么办?有史为证:公元前654年,管仲就实行过“女闾制”——官方组织妇女卖淫以充军库(当然不一定花到军事方面)。而几千年来领导核心恣意玩弄“宫女”,与今日中国权贵性垄断一脉相承!不同的地方也是有的,那就是1949年以后的性垄断,不仅没有充实国库,而是以空虚国库为代价的;过去的“女闾制”多少还有自发演变的“社会性”,而今红朝的性垄断则是赤裸裸的霸权,尽管常常出以党的需要、组织需要、革命需要、发展经济的需要等等谎言!
在性关系上,人类的权利对等,唯“恋爱”、“情人”与圆满的夫妇交欢三者而已。至于“情人”派生、畸变为别的,或影响到别的,那正如“恋爱”也常常畸变出诸种情形一样,与权利对等已经无关。
几年前,广东有一位省级高官主张对“红灯经济”放一马。我虽基于中国权贵性垄断国情对这种主张不看好,但却绝对佩服他的坦率与真诚——作为观点,他完全有自由表达的权利,而不应受到任何歧视。只要他不利用权力付诸实践,自己不去嫖娼,他说话的权利就应当得到尊重。相反,不这样讲的官员呢?实践中装糊涂,甚至漂亮话说尽、淫荡事干绝的大有人在。相比之下,我绝对喜欢前一种官员。
1998年,舆论界曾对某省税务官向“三陪女”收所得税(1999年初有报道称仅福建某市就收到上百万)的问题展开一番争论。以《南方周末》为代表的传媒深刻指出,纳此税无疑以承认了此业的正当性为前提(上面被批的官员倒显得有些冤了),应当打击嫖娼,针对各种导致黄泛的原因为维护妇女的人权而努力。中国人民大学的性学专家则针对鄢烈山先生言论中的某一侧面,说:“不懂就不要乱讲话”。潘先生的言论就发表在鄢先生主持的版面上。在这一点上,我是同意鄢先生的,也理解潘先生,但绝对不喜欢潘先生的口气。鄢先生诚非性学专家,但即便说错什么,你将对的说出来就完了。大概鄢先生还能看懂你潘教授的文章,何必话没说几句就训人呢?
潘先生确是专家,虽然他未必都能在他的专业范围把话说对。
林贤治先生曾经主编的《大时代文摘》报(1998.16.19)曾转载了一份对京城114名“三陪小姐”的问卷调查表。表中告诉人们,“三陪女”中74.56%的年龄为21~25岁(20岁以下的排第二位,占12.28%。但“以下”到多少没说,大概年龄不同于身材,有点敏感不便说。);90.35%的为无业人员;99.12%在大专文化程度以下(高中毕业占28.1%、初中毕业占66.1%、小学以下占14.9%,大专及以上的占0.88%);来自农村的占88.59%;未婚的占78.7% ;59.65%称操此业是因“家庭困难、出来挣钱”,称“喜欢这种生活方式”的只占4.39%。那么,所挣的钱的主要来源是什么呢?是客人给的小费。
所谓陪唱、陪舞、陪酒,不完全是“卖淫”的代名词,其中也不可一律视为“人权”问题;是否属“人权问题”,也不可以小姐对其生活方式的“喜欢与否”为依据。
卖淫本质上是一个“被迫”现象。性交易毕竟不是互相娱悦、人格对等的情人关系。但同样是“被迫”,情形却相当复杂。在专制强权社会与民主平权社会,“被迫”的情形是差异甚大的。例如,西方社会的红灯区已经远离了单纯的生存压迫,一旦超出生存性紧张,性交易才会有自主自愿的“职业性”。专制落后社会的逼良为娼,即使是“高级二奶”、“金屋小蜜”,也是地位、人格极不平等的苟合。“喧娼夺妻”、“私娼僭政”、“生活秘书领导领袖”,都是传统“淫威”的延续。
潘绥铭先生在以《“小姐经济”现象》为题的长文中,让我们看到了很大一个社会生态断面。潘教授认为:“嫖娼卖淫等社会现象,在中国已不仅仅是‘死灰复燃’,而是在迅速发展。在目前的中国,卖淫虽然是非法的、地下的,但是它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系统和运行机制:‘制黄贩黄’是它的广告部门,‘三陪’服务是它的展销部门,江湖医生‘治疗性病’是它的售后服务部门。而直接的‘以钱买性’和‘以钱换性’则是它的核心‘生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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