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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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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八)臣乘马(续二)

搞清楚人类的“自然状态”是如此重要,至少可以使那位鼓吹“人类天生是大胆的,只想着进行攻击和战斗”的霍布斯先生——他不幸地作了卢梭的靶子——无地自容地闭上嘴巴。但我们先不对辩论的双方做出任何评判,只是把他们的发言搬出来,作为伏羲时代的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写照来给大家参考:“霍布斯说:恶人是一个强壮的幼儿。我们还须进一步了解,野蛮人是不是一个强壮的幼儿。如果我们承认野蛮人是一个强壮的幼儿,就会得出什么结论呢?假如这个人,当他是强壮的时候,也像他软弱的时候那样,需要依赖于人,那么就没有一件蛮横的事情他做不出来的:他会因母亲未及时哺乳而打她,会因弟弟讨厌而虐待他,会因别人碰撞了他或搅扰了他而咬别人的腿。”——正因为如前所述,人类的“自然状态”是一个意义重大的问题,是我们所要论述的很多问题的基础,所以等到后文还会有详细的讨论。我们现在先来关心一下眼下的老子与文子他们“愚民”和“弃绝智慧”的主张,嗯,如果我们以一种积极心态来关照这两个面目可憎的概念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野蛮人之所以不是恶的,正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善。因为阻止他们作恶的,不是智慧的发展,也不是法律的约束,而是情感的平静和对邪恶的无知”——这还是卢梭的话,我觉得他这句话不仅是对“愚民”和“弃绝智慧”的通俗注脚,还很妥帖地解释了老子的另一句名言:“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这句话经常被人当作逻辑上的辩证观念来谈,解释成“天下的人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这就有丑的观念同时存在了: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恶的观念也就同时产生了”,而《老子》的本旨也许是在讲政治呢。对于“伏羲时代”我们还有一点值得注意,那就是:无论是卢梭还是霍布斯,无论是文子还是老子,都缺乏社会学和人类学素养,所以,即便是万分审慎的卢梭,在这个问题上所作的也只不过是扶手椅上的哲学沉思(准确地说,卢梭的沉思不是在扶手椅上而是在圣日尔曼森林里发生的,他在《忏悔录》里谈到过写作《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的灵感是在那时“灵魂被超卓的玄想所激发,上达通神之境”),伏尔泰则貌似提出了一个真知灼见:“世上不会有什么国家不先是按照共和制度治理的,这原本是人类天然趋向”,但是,考虑到他对古代社会所作的过于深刻的研究——就我们普通人可以评论的内容来说,他在宏伟的《风俗论》里以宏伟的篇幅把中国描写成了一座人间天堂——呵呵,看来我们还是很有必要再次请出爱德华•泰勒,参考一下他对蒙昧的格陵兰部族的一段朴素的记载:“当他们结队出去狩猎时,推选某位有经验的向导作为部队的领导者。在蒙昧部族中常常见到这类领导者或领袖,他们由选出来的那些地位最重要或最灵敏的人来担任。但是,这类人对于家庭很少有甚至完全没有权力,是通过说服和借助舆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的。当然,这类领导者的家庭同样也具有作用,或者,如果还没有,那么,他就要努力使它具有这种作用,因此,在他的职位上就表现出了一种变成世袭的意向。……在存在跟我们非常接近的按父系继承的习俗情况下,家庭的发展本身就导致宗法统治的建立。”——由此(更多的例子我就不举了)我们可以得出的感觉是:蒙昧时代只能是老子笔下“小国寡民”的样子,伏羲这样的统治者看来不大可能统辖一片幅员辽阔的疆域,他的“天下”很可能只是一个小小的部落,不会比我们现在的一个村子更大,最夸张的想像恐怕也只能把他想像成一位和蔼可亲、却没有多大权力的镇长,也就是说,他即便想要“有为”,也没有那个权力。而当这位伏羲的权力一旦稍有增大的时候,或许就昭示着权力世袭时代的到来了,这同时也标志着所谓黄金时代的结束。——要知道,“家庭的发展本身就导致宗法统治的建立”,而宗法统治的高峰正是周文王、周武王所开创的周代,这和传说中的伏羲时代可相隔太过遥远了。如果向着另一个方向推论的话,即便先不去考虑原始的共和国的性质,我们看到,这位伟大的伏羲最多也只是一位小小的“村长”或者“镇长”,而社会的发展趋势是部落和部落的不断联合,这种联合需要他们通过歃血之类的仪式把其他部族的人认同为自己的家人(这是一个复杂的话题,后文会详细来讲),而后,模仿一下爱德华•泰勒的说法:他们结合成一个“民族”,有了一个共同的民族名称,比如华夏,这时候就有必要虚构出一个共同的祖先。 这个神圣的祖先是具有图腾意义的,图腾这东西总是被艺术家们搞得很神秘的样子,喜欢拿它们作为原始野性文化来刺激现代文明人的审美趣味,其实图腾应该是有着非常实际的功能的:使群体里的个人通过对图腾的崇拜来增强对这个群体的归属感,尤其是,图腾崇拜的过程是相当仪式化的,而“仪式化”正是情绪的催化剂。库朗日当年论证奥林匹亚的神衹崇拜仪式与其说是宗教信仰,不如说是政治运动——这个观点在现在看来一点儿不惊世骇俗,为什么政府会斥重金去搞精英体育而不是大众体育,正因为精英体育具有图腾意义,而我们近现代的祭祀黄帝和祭孔大典、乃至升国旗的仪式,照样可以这般追溯到图腾崇拜的意义上去——或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伏羲才变成了“天下”之主,变成了我们每个人的曾祖爷爷。 嗯,这套东西如果拿到现代社会不知会是什么样子,想想看,如果“皇军”理想中的所谓“大东亚共荣圈”当真实现的话,这个巨大的联合体是不是也会“结合成一个民族,有了一个共同的民族名称,比如大和”,然后再虚构出一个共同的祖先,比如“我们都是徐福的后人”之类,等多少年过去,也许人们都会信以为真呢。到那时候,如果有人挖出故纸堆里的伏羲和炎黄,妄图还原“历史真相”的话,肯定有人会站出来严厉指责:“你们搞这些无聊的研究,对国家民族有害无益,还是去做一点儿有意义的事吧!”——呵呵,勾勒这个图景只需要一点点贫乏的想像力就够了。

   接着来看文子的话:如果天不安定,日月便没法正常运行;如果地不安定,草木便没有依托的所在;如果身不安宁,是与非便无法明确。所以,有了真人之后才有真智,如果是非标准不明确,怎么知道我所谓的“知”并不是“不知”呢?——“有了真人之后才有真智”,这句话我可想不通是什么意思,不过,重要的是,文子在这里似乎表达了对人类理性的不信任:是呀,你也许认为作人体炸弹搞恐怖活动是件正义的事,我的看法却完全相反,我们两个谁才正确呢?我们都认为自己是对的,但一对矛盾的意见通常不可能同时正确,那么,有没有一个判断标准可以让我们两个同时来参照呢?我们对一些似乎天经地义的道理是否绝对不该有哪怕稍许的质疑呢?——这些问题如果想到极至,就会跑到庄子的《齐物论》去了,胡适曾把《齐物论》看作导致中国哲学终结的罪魁祸首,因为它太强调“相对”了,一切事物都显得没有确定的标准了。 可这些问题如果我们能够想得切实一些的话,却可以推导到前文讲过的有限理性,推导到哈耶克对“无知”的重视。如果我们把道家(我们暂时先不去确切定义“道家”这个概念)的所谓“愚民”理论不那么消极地来作理解的话,或许可以从中看出“无知”是如何比“有知”更加健康地促进社会的发展。过度相信“有知”,或者说,相信我们拥有足够的理性,很容易让我们相信是人类的理性创造了社会——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就意味着我们的理性可以使我们设计出一副美丽新世界的绝妙蓝图,并为此付出十足的努力。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我们中的不少人也曾有幸亲眼目睹过理性的蓝图如何导致了可怕的非理性的群众狂热。“承认我们的无知乃是开启智慧之母,”哈耶克在《自由秩序原理》当中引用苏格拉底的这句名言,说,“老苏的这句名言对于我们认识社会有着深刻的意义,甚至可以说它是我们认识社会的首要前提。我们渐渐认识到,人对于诸多有助于他实现生活目标的力量往往处于必然无知的状态。社会生活之所以能够给人带来单独生活所无法提供的好处,原因就在于:个人能够从其他人的知识当中受益,虽然他未必就能认识到这个事实。社会越是发达,这种情况也就越是明显。”现在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前文里的一段内容:……这里所谓的“礼”,正是社会习俗,因为已经扎根在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心中,所以大家的行为虽然都是在礼的框架之内,却对此毫无察觉。好比一个匈奴男人,哥哥死了,他就自然而然、不加思索地把嫂子娶了过来。——怀特海说过:这种自然而然、不加思索的行为越多,就说明该社会的文化水平越高。哈耶克也表达过同样的意见。这时候我们再来回味文子的“有了真人之后才有真智”,又似乎他对人类理性的怀疑仅仅局限在愚昧的大多数人身上,而只有那位“真人”才拥有了真正的大智慧,所以,接下来顺理成章的是,愚昧的大众需要少数的真人来统治自己,嗯,伏羲和黄帝看来就是这样的真人。而这样的社会组织形态看上去正是和人类的本性相适应的,因而也是稳定的。后代的不少持道家类似主张的人往往忽略了这个前提:道家描绘的黄金时代虽然美好,却只存在于小国寡民当中,一旦地盘大过一个规模之后,就算伏羲复生也无计可施了。这道理很简单,想像一下我们现在市场经济里的小公司和大公司,一个小公司运营出色,飞速发展,可原本的那套管理方式在公司规模扩大到一定限度之后就不再适用了,各种毛病也都蜂拥而至了。如果大到一个国家,更是这个道理——美国社会学家彼得•布劳仔细研究过这个问题,发现维系小国寡民所依赖的是小群体的一致性:比如说伏羲治下的一个镇子吧,大家全都沾亲带故的,风俗习惯也都一样,个人既有承担社会义务的自觉性,舆论也有着强大的威慑力量,谁要是干了什么不光彩的事,大家的唾沫星子就可以淹死他,所以社会结构是非常稳定的,嗯,我们现在也有不少地方还是这个样子呀;可大的团体就有本质上的区别了,你能想像一个“喂马劈柴,周游世界”的流窜杀人犯会被唾沫星子淹死吗?当然了,布劳如果只是把事情说到这个地步,好像也看不出比老祖母式的智慧更强的地方,布劳着重论述的是:人与人之间总是要做一些互相交换的,比如说,有一天你来找我,说盖房子需要个帮手,我呢,傻呵呵地笑着就跟你去了,好好卖了一把傻力气,又过了些天,我着急出门,可突然发现草鞋坏了,于是就找你讨双草鞋穿……淳朴的日子就是这样延续的,正是这种看似漫不经心的社会交换行为渐渐构成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人们正是因为社会交换的需要才形成了小小的群体,比如说,就是伏羲的那个小镇子。我们的伏羲镇真是一座天堂呀,但是,也不知道应该高兴还是应该忧伤的是,我们每个人的能力都是不同的,有人强壮些,有人瘦弱些,有人精通独孤九剑,有人喜欢吟风赏月,有人天生就具有领袖魅力,有人却一点儿没有主心骨,于是,每个人对伏羲镇的贡献自然也就是不一样的。大家需要经常组织起来去森林打猎,这就需要一个带头大哥,徐志摩自然对这个岗位毫无兴趣,李敖也只喜欢刨这位带头大哥的老底而无论这位带头大哥到底是谁,毕加索一门心思捉摸着怎么画好洞穴岩画,而莫扎特则绞尽脑汁看如何在这个没有钢琴的世界里展示自己的音乐天才……最后还是岳不群“勉为其难”地顺应了大家的盛情,这样,打猎队伍就成为了一个组织化了的整体。“整体”,或者“群体”,这两个词对我们普通人来说再平常不过,可在布劳那里却是一个重要概念。我们的伏羲镇越来越像一个整体了,这个“整体”潜移默化地对其中的每一个人发挥着奇妙的作用,原先我们人与人之间只是自由交换的关系,如果我不愿帮你盖房子,你除了生生闷气之外也不能怎样,要么就主动提出把如花似玉的女儿嫁给我,可现在,世道变了,权力的形成使得交换不再是原先那样的平等和自由,这回你可以对我说:“我岳不群让你小子帮我盖房子去。”我向四下一看:好家伙,岳灵珊和林平之手按宝剑怒目而视,后边还跟着一群气宗弟子,唉,除了无条件地去劳动,我还有什么办法可想呢?可惜了岳灵珊这个MM,如果在社会分层开始之前,她有可能就是我的老婆呀!这个时候,别的事情就不管了,对于我来讲,当务之急的就是草鞋问题:我不可能再向以前一样随便找老岳讨草鞋穿了,而我们镇上又只有岳不群会做草鞋,更为可恨的是,我这双尊贵的脚天生就对泥土过敏,唉,这可怎么办呢?布劳给我出了四招。第一招是:如果我有一门独门绝技的话,就可以用它来向以岳不群为首的镇子核心来做交换;第二招是:嵩山镇的草鞋也能满足我的需要,我可以去找左冷禅;第三招是:我练成独孤九剑,强迫岳不群给我草鞋;第四招是:我去找找草鞋的替代品,如果可以搞来耐克运动鞋的话,呵呵,对我这个原始人来说也是可以将就的。唉,这四招虽然都是好办法,可第一,我没有任何独门绝技;第二,虽然到嵩山镇可以搞到草鞋,但走到嵩山镇需要磨损掉十双草鞋;第三,我虽然想练独孤九剑,可风老前辈一向来去无踪;第四,我身处史前时代,是无论如何也等不到耐克公司成立的。——喂,布劳兄弟,你还有没有实际一点儿的办法呀?布劳自信地说:“当然有了!如果这四招都行不通的话,我还有最后一个绝招,那就是:对岳不群表示服从,甘愿做他的忠实走狗。你既然毫无选择权了,可行的也就只有这一招了。”布劳是个居心叵测的家伙,他把告诉我的这几招也对岳不群讲了。岳不群听过之后满脸阴云,作为一个理性的人,他知道,如果想要维持现有的权力,就必须想出破解“布劳四式”的新招。岳不群暗自挠头:“独孤九剑的破法我都已经捉摸出来了,可这“布劳四式”该怎么去破呢?”这个小问题是根本难不倒岳不群的,他发觉最关键的手段就是阻止住草鞋的其他提供者,比如,灭掉嵩山镇,翦除左冷禅,还要尽量延缓耐克公司出现的时间。一句话:全力维护自己的垄断地位。从此,强制性手段越来越多,刑罚也大规模地出现了,并且被应用得越来越重、越来越广,社会分层开始形成……——这里需要特别提示一下,社会分层是个很复杂的事情,可千万别把它习惯性地想像成简单的阶级对立,嗯,比如我们一些社会学权威教科书里总会提到一个社会冲突论一派的德国学者达伦道夫,说他大量借用马克思的术语而实质却根本和马克思无关。其实呢,这些书里避而不谈的是,正是这位达伦道夫聪明地质疑了马克思的阶级对立一说:在马克思的时代,公司或工厂的所有者同时也是管理者,但后来事情的演变是,所有者和管理者发生了分离——我们现代人对这点都很容易理解:一个小老百姓手持一家大公司的少量股票,他不也就是这家大公司的一位股东吗,而该公司的总经理却可能是一位毫无股份的职业经理人,是“被雇佣者”,更有甚者的是,该公司本该属于被剥削阶级的底层工人也有可能持有少量的股份,这样的话,他究竟是股东还是雇员呢,或者说,他到底属于剥削阶级还是被剥削阶级呢?以上说的是资本的分化,而劳动同时也在分化——难道工人全是大老粗吗,不也有金领和白领吗,不也有高级技术工人和简单体力工人之分吗,他们之间的收入差距不也是巨大的吗?如果我们依然使用“阶级”这个概念的话,在这时过境迁之后到底存在着多少阶级呢,这些阶级之间又是怎样互相作用的呢,到底是哪个阶级在剥削着哪个阶级呢?只要靠着我们现代生活的常识就很容易理解达伦道夫的意见,而兰斯基更为我们指出了:社会越是发达,阶级就越难以简单界定,因为一个人可以分别属于好几个不同的阶级。所以,千万不要以为社会分层只是简单的二元对立,它现在是复杂的,以前也是复杂的,从来都是复杂的,复杂到超过所有人的想像。所以,如果不做一些抽象和简化的话,根本就没有办法入手分析。有了这个提示之后,再来想想我们的伏羲小镇,对了,这时候已经变成岳不群小镇了,当这个小镇越来越大的时候,社会分层也就越来越是复杂,社会秩序的维持越来越离不开正式的规则和强制性的权力——如果我们说道家也有着原教旨主义一派的话,那么他们的主张自然只是刻舟求剑式的。文子不知道是不是一个原教旨主义者,不过,当我们接触过布劳的理论之后,就可以浑身一轻地来看文子的这段下文了:对群众施加足够的恩惠,他们自然会活得美滋滋的,这就是“仁”;对自己的丰功伟绩要不厌其烦地宣传,把自己树立为老百姓心中的道德典范,君臣之间有“礼”来节制,高低贵贱一清二楚,亲疏关系明确有别,危亡之国得以延祚,绝世之家得延香火,这就是“义”;啥也不听不看,啥也不问不想,以无知无识之心悠游于红尘之外,含阴吐阳与万物合为一体,这就是“德”;所以说,“道”产生出了“德”,“德”产生出了“仁”和“义”,道、德、仁、义这几个东西相互依存,有生有离,当仁和义脱离了道和德而被单独确立下来的时候,道的世界也就离我们远去了。——文子这段话很有些费解的地方,细心体会,他最后要说的意思似乎是:上古世界是道的世界,大概就是伏羲小镇那样的吧,而后道的世界退化为德的世界,这大概就是指黄帝的时候,再而后则道、德俱废,仁、义登上了舞台。这或许正是《老子》通行本第三十八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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