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文学、人物传记
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杜垣
[主页]->[传记、文学、小说]->[杜垣]->[第四章(七)《管子》,两千年前的前卫经济思想]
杜垣
·熊逸新作“春秋大义”连载
·春秋大义自序
·春秋大义目录
·引子之一(一)(二)(三)
·引子之一(四)(五)(六)
·引子之一(七)恩格斯论“9•11”
·引子之二,三
·第一章 杀人无罪,报仇有理(一)徐元庆谋杀案
·第一章 (一)徐元庆案(续)
·第一章(二)梁悦谋杀案
·第一章(三)以德报怨,以直报怨,以过分报怨
·第一章(四)“汉时以经义断事”
·第一章(四)“汉时以经义断事”(续)
·第二章 一经三传:哲学、历史、还是政治?(一)
·第二章(二)作为官方政治学的“春秋大义”
·第二章(三)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罚(1)(2)
·第二章(三)(3)
·第二章(三)(4)
·第二章(四)官员私斗:
·第二章(五)查案不难,判案才难
·第二章(六)赵家村的爱国主义
·第二章(七)江山可以送人吗?
·第二章(八)三纲实系命
·第二章(九)Don’t Be Evil,真的吗?
·第二章(九)Don’t Be Evil,真的吗?(续)
·第二章(十)绞尽脑汁,抓住路温舒的破绽
·第三章 天人三策(一)“天人三策”之一
·第三章(一)天人三策之一(续一)
·第三章(一)天人三策之一(续二)
·第三章(二)天人三策之二
·第三章(二)天人三策之二(续)
·第三章(三)天人三策之三
·第三章(三)天人三策之三(续)
·第三章(四)在老天爷的英明领导下
·第三章(五)纬书和伪书
·第三章(六)用灵异现象劝皇帝下台
·第三章(七)年号也是一门学问
·第四章 黄老,老庄,申韩,谁是真道家?(一)
·第四章(二)到底什么才是“国”?
·第四章(三)乐毅一家人与早期的道家传承
·第四章(四)狱市,黄老之道在政治管理上的一次具体实践
·第四章(五)两种“无为而治”
·第四章(六)到底谁才是奴隶?
·第四章(七)《管子》,两千年前的前卫经济思想
·第四章(七)《管子》,(续)
·第四章(八)臣乘马
·第四章(八)臣乘马(续一)
·第四章(八)臣乘马(续二)
·第四章(九)《淮南子》解读《老子》(1)
·第四章(九)《淮南子》解读《老子》(2)
·第四章(九)《淮南子》解读(3)(4)(5)
·第四章(九)《淮南子》解读(6)(7)
·第四章(九)《淮南子》(8)(9)(10)(11)
·第四章(九)《淮南子》解读(12)
·第四章(十)青蛙国王
·第四章(十一)于吉之死的三个版本
·第四章(十二)屠龙术 作者后记
·熊逸说史:孟子他说(一)自序、目录
·卷一•梁惠王章句上:“礼仪之邦”的真正意思
·河南人惹谁了?
·全世界最伟大推销员
·中国人篡改教科书
·封建社会是好社会
·拉大旗,做虎皮,打着红旗反红旗
·圣水、清水和脏水
·人民可以自由迁徙
·政府失职不是自然灾害
·两千年前的中国人妖
·孟大侠天下无敌
·孟子要搞和平演变
·姓陈的没一个好东西
·自由主义在齐国
·咏春拳诀
·孟子的生活作风问题•说实话骗人才是真功夫
·胸有成竹说错话
·人人成佛,人人成圣
·草民们的瞎激动
·书生好谈兵
·卖国、亡国全有理
·亲娘、后娘、别人的娘,有奶就是娘
·有奶就是娘,有枪也是娘,有奶有枪更是娘
·奥巴马6月30日在密苏里州独立城的演说
·戴开元﹕从奥巴马演说看华人的爱国观
·zt奥巴马 vs. 马凯恩:两条路线的决战
·大卫 vs. 歌利亚:奥巴马为何获胜?
欢迎在此做广告
第四章(七)《管子》,两千年前的前卫经济思想

(七)《管子》,两千年前的前卫经济思想——“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法礼之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善恶与习俗——不相信天堂,但信仰天堂

   宽泛来说,重商还是抑商,这也算是儒、道之争的一个焦点问题。儒家始终是坚持以农为本、重农抑商的思想的,而《老子》也宣扬小国寡民的农耕传统社会之道,只是,我现在要说的道家指的是托名管仲的《管子》。《管子》一书,现在多认为是齐国稷下学者的作品,其间还有西汉人羼杂的内容,经刘向整理校订。《汉书•艺文志》把《管子》列入道家,而且在顺序上还排在《老子》、《庄子》和《列子》之前。但是,唐代张正节的《史记正义》却引《七略》的话,说:“《管子》十八篇,在法家。”——这就有趣了,《七略》的作者刘歆正是刘向的儿子,而《汉书•艺文志》又基本是以《七略》为母本的。再往后看,《隋书•经籍志》、《旧唐书•艺文志》和《新唐书•艺文志》也都把《管子》列为法家,那么,《管子》到底是道家还是法家呢?也许“分不清楚”才是最接近正确答案的答案。 《管子》有一篇非常独特的“侈靡篇”,专谈奢侈对于治国的重要性,公然宣传要以骄奢淫逸为荣,这在古代社会真是惊世骇俗的思想。(拿到现代来看也够前卫呢!)《管子》在体材上设计的是齐桓公和管仲之间的为政问答,“侈靡篇”也不例外:

   问曰:“古之时与今之时同乎?”曰:“同。”“其人同乎?不同乎?”曰:“不同。可与政诛。俈尧之时,混吾之美在下,其道非独出人也。山不童而用赡,泽不獘而养足。耕以自养,以其余应良天子,故平。牛马之牧不相及,人民之俗不相知,不出百里而求足,故卿而不理,静也。其狱一踦腓一踦屦而当死。今周公断指满稽,断首满稽,断足满稽,而死民不服,非人性也,敝也。地重人载,毁敝而养不足,事末作而民兴之;是以下名而上实也,圣人者,省诸本而游诸乐,大昏也,博夜也。”问曰:“兴时化若何?”“莫善于侈靡;贱有实,敬无用,则人可刑也。故贱粟米而敬珠玉,好礼乐而贱事业,本之始也。珠者阴之阳也,故胜火,玉者阴之阴也,故胜水,其化如神,故天子臧珠玉,诸侯臧金石,大夫畜狗马,百姓臧布帛。不然,则强者能守之,智者能牧之,贱所贵而贵所贱。不然,鳏寡独老不与得焉……”

   《管子》这书是出了名的怪字多、错简多,难读难解,我可不敢保证自己的解释就是对的,有些句子我还根本解释不出来,只能说个大意,反正原文在上,谁要不放心可以参考一下。齐桓公问:“古代的天时和现代的天时是一样的吗?”管仲说:“是一样的。”齐桓公问:“那古代的人类社会和现代的人类社会是一样的吗?”管仲说:“这可就不一样了,我们可以从政务和刑罚这两方面上来看。帝喾(ku-4)和尧的时代,山里有好多值钱的东西都没人开发,这倒不是因为帝喾他们的执政水平有什么过人之处,而是因为山上的树木用不着砍光就足够用的,河里的鱼用不着捕尽就足够吃的。人们耕田种地,收成足够生活,多余的部分供养天子,所以天下太平无事。放牧牛马的人不会在道上相遇,不同地方的风俗习惯互不相知,人们讨生活也用不着到远处奔波。所以,虽然有官吏却没多少事可做,政务清静简单。至于犯罪的人,让他两只脚分别穿上两只不一样的鞋就算是惩罚了。而到了周公执政的时候,砍断的人手、人脚和人头堆满台阶,可人民还是不驯服。贪生怕死是人的天性,人们之所以铤而走险,是因为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社会发展了,人口增加了,耕地相对减少了,活命越来越不容易了……”——《管子》这一段的内容和儒家思想针锋相对,它虽然也承认尧舜的上古时代是黄金时代,但认为其原因不是在于尧舜的圣明,而在于当时特殊的社会阶段(地大物博人口少)。至于刑罚,《管子》提到这种“他两只脚分别穿上两只不一样的鞋就算是惩罚”,这叫做“象刑”,儒家知识分子也常常提起,但《管子》这里认为象刑的出现在于客观原因,而儒家一般则认为象刑是出于圣王的仁政,只有荀子这样特立独行的家伙才质疑象刑不可能是上古时代的刑罚。 还有一点最为儒家所不容的是,《管子》把儒家鼎力推崇的大圣人周公,也就是那位被传为制礼作乐的周公,说成是一个残暴酷虐的家伙。不过这八成也是实情,因为即便在儒家典籍里,周公制礼虽然是“礼仪三百,威仪三千”,但恐怕同时还制订了同样多数量的刑罚条例。“礼仪三百,威仪三千”这话出自《中庸》,古代专家一般的解释是:礼仪当中纲领性的东西有三百条,具体细节规定有三千条。如果这样解释的话,“礼仪三百,威仪三千”也就同于《礼记•礼器》中的“经礼三百,曲礼三千”,朱熹的《四书集注》就是把“威仪”解作“曲礼”的。但这个数字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尚书•吕刑》中的“五刑之属三千”——要留心的是,这是说割鼻子、砍脚等等这五类重刑的相关法律条文有三千条,可不是说全部的刑法有三千条哦,那些罚钱和抽鞭子之类的小惩罚是不包括在内的——这是西周的事,够吓人的吧。数字的记载既然相同,其间可能还真有联系。王充《论衡•谢短》说:“古礼三百,威仪三千,刑亦正刑三百,科条三千”,照他的话说,古代礼仪是三百项纲领、三千条细则,刑罚也是三百项纲领,三千条细则,所以礼和刑是一一对应的,一个人如果违反了哪一条礼,也就同时触犯了相应的刑,这就是“出于礼,入于刑,礼之所去,刑之所取,故其多少同一数也”。——这是汉人的一种流行看法,礼和刑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两者在具体条文上都是一一对应的,这就叫“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即入刑,相为表里者也”。(《后汉书•袁张韩周列传》)经学在这里对政治屡屡发生影响,每当刑罚过滥的时候,或许就有慈悲的大臣出面,请求把超出《尚书•吕刑》之外的刑罚条目给撤销掉,皇帝有时候也乐于展示一下自己对子民的关心,对大臣的提议也就欣然恩准了。可话虽如此,《尚书•吕刑》却只是泛泛一提,绝对没有把所谓的三千条给一一列举出来,那么,这些后人又根据什么来实际操作的呢? 是不是有人想到了:礼和刑不是一一对应的么,查查《礼记》什么的不就有参考了?但问题是,《礼记•中庸》的“礼仪三百,威仪三千”也同样只是泛泛说说而已,虽然礼仪规范流传下来不少记载,可哪本书也没有一条条标明序号地列满三千条出来。东汉大学者郑玄注《礼记》的时候就说:“礼篇多亡,本数未闻,其中事仪有三千也”,古代文献历尽风波,并没有完好保存下来,谁知道那三百、三千都说的是什么呢?

   由此又来了一个问题:刑也好,礼也好,真有三百、三千那么多么?太夸张了吧?!——我们现代人可能真不容易理解,其实看看前些年流行的《首都市民文明公约》,这就算现代的《礼记》吧,内容一共只有九条,每条里边又分四小条,每小条四个字,如果用古人的话说,这就叫“礼仪九,威仪三十六”——和“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对照一下,这反差也太强烈了吧!我们看看“十三经”当中的“三礼”(《周礼》、《仪礼》、《礼记》),即便刨除《周礼》,把全部条目算下来比“威仪三千”只多不少,总字数几十万,加上历代注疏和各种教辅,总字数就得几百万、上千万了。看看,想做一个合格的礼仪之邦的公民,要学的东西可真不少啊!——按照前文汪中和刘师培的观点,三百、三千、三十六、七十二这类数字古人一般都用作虚数,所以,这里的“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有可能也只是虚数,但是,在礼仪的数量上,“三千”是虚数并不意味着实数就一定少于三千。——呵呵,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咱们拿佛教的戒律比比,佛教号称“僧有三千威仪、六万细行;尼有八万威仪、十二万细行”, 这么多内容,是用好几辈子来学的。但是,对于周代的老百姓来说,他们也许宁愿学习这复杂无比的“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因为对他们来讲,刑律条文的数量很可能是和礼仪数量一般多的——严格些说,礼仪规范的数量是和割鼻子、砍脚这类大刑的律条数量一般多的,这才是最可怕的。所以,别以为礼仪条目多就是“礼仪之邦”,对应地还有同样多的刑律条目呢,对外和对上层社会来说这叫“礼仪之邦”,对老百姓可有点儿像是人间地狱哦。周人虽有“保民慎刑”和“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之说,实际上的刑罚却很可能是相当严酷的。 但儒家为什么讲周公的时候大多只讲礼仪不讲刑律呢,大概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礼仪是应用在贵族身上的,而刑律则是应用在普通百姓身上的,就算刑律再多、再恐怖,贵族们也不用担心,好比同样是死刑,老百姓要挨枪子儿,高官和有势力的黑社会老大就可以享受注射死待遇(周代士与民的区别,君子与小人的区别,详见《孟子他说》);原因之二则是后儒对前贤的不断美化——还别说遥远的尧舜禹和夏商周很难考据清楚,就连王充身在东汉都切实感受到了这种美化力量,他说:“光武帝的时候,有个叫贲光的家伙给皇帝上书,说:‘当年汉文帝住在明光宫,全国只判过三个人的刑。’贲光这是建议光武帝学习汉文帝的仁政,可没想到西汉和东汉距离太近,而光武帝刘秀也是念过书的,他回答贲光说:‘汉文帝不住在明光宫,当时全国判刑的也不是三个人。’”王充随后又语带讥讽地说道:“等到千载之后,汉文帝那所谓的“住在明光宫,全国只判过三个人的刑”很可能就会被写进经书典籍,那时候相隔的时间太久了,大家也看不出这是后儒附会的瞎话,于是瞎话也就这么成为事实了。”

   前人常论礼就是刑,礼书就是刑书,至于周公当年的政治作为也确有明文记载的雷霆手段,这便给了后人以多角度言说的可能。儒家虽不觉得周公残忍,《管子》却不这么看。《管子》里边经常会有一些特立独行的思想,前边引的那段已经够让人瞠目的了,接下来的这段思想更加极端——既然管子说过“现代”和上古时代虽然天时相同但人世已变,齐桓公便继续问道:“怎样根据时代的改变来相应地改变政策呢?”管仲马上就提出了那个惊世骇俗的论点:“最好的办法就是倡导高消费,让大家都以骄奢淫逸为荣!”齐桓公肯定就得一惊:“管仲这小子,荣辱观错位不成?!”管仲接着解释:“要想控制住人民,就得轻视有实用价值的东西,而重视没有实用价值的东西,所以,应该轻视粮食而重视珠宝,轻视生产而重视礼乐……”后边那两句原文我实在理解不了,只好放过不论,好在“侈靡篇”后文还有不少论述,可作为这一段落的佐证与发挥,比如管仲对齐桓公谈到如何役使百姓的问题:

[下一页]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