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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一枭(余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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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请刘晓波反省和检讨

   敦请刘晓波反省和检讨

   

   一

   刘晓波曾在《维权面对利益党的自我调整》指出民间维权运动存在的诸多问题,其中写道:“民间更不能低估民间力量自身的分散、薄弱和不成熟,不能低估民间所浸染的独裁遗传--惟我独尊、急功近利和烈士情怀…”这段刘言前面我都同意,唯独“烈士情怀”四字,放在这里,大误。

   

   一、烈士情怀并非独裁遗传,而且恰是现代专制主义最为严防和致力消解的;

   

   二、按儒家标准,烈士情怀虽非正常“家法”,道德级别也非最高,却比其它如温良恭俭让等“级别”高得多,比起懦弱、乡愿、屈服等“情怀”更是高到不可以道里计。任何伟大事业特别是民主追求,缺不了一定程度的烈士情怀;

   

   三、烈士情怀需要相当的利他精神为背景。近年来包括民间维权运动在内的整个自由异议阵营利己主义甚嚣尘上,“因循乡愿已成气候”(九曲澄语),哪里还闻得到一点点烈士情怀的味道?“民间力量自身的分散、薄弱”与绝大多数人士缺乏自觉的利他精神和一定的烈士情怀有关。刘晓波是对着一个根本连影子都不存在的“空空儿”开炮。

   

   二

   古今中外,烈士情怀只体现于“道”上,即自己的宗教信仰或道德、政治、文化理想上,这点需要说明。任何人包括我自己都不可能、不甘愿为自己并不认同的信仰和理想而去“体现内圣功夫”,作出什么牲牺。民主人士应该为受到政治迫害信仰团体抱不平,但是否为之牲牺或作出多大程度的牲牺,完全是他个人的自由。好有一比:普通熟人或一般同胞,有了困难,理当义助,但如果为之破家或乃至入狱,则非所宜。

   

   但从个人角度而言,民主人士为自由事业作出适当牺牲则是应该的也是必要的(不是作烈士),主观上应有这种准备和精神,应为他自己的言论、追求、理想和信念负责,应有“对自己理念和尊严的坚守”。老路说得好,“认罪就是屈服,哪怕是形式上的屈服,也是一种耻辱,而不是光荣,没有必要长篇大论描绘成一种策略上的智慧。” “道”之所在,岂能随便出尔反尔,随便妥协屈服?原则问题上来不得一点变通,更来不得利己主义的强调和粉饰,不能有太多的“利益算计”的精明。

   

   就象自己的父母妻儿兄弟蒙难有险遭受冤屈,岂但不能袖手旁观,而且应该尽心尽力,全力以赴,必要时就是为之入狱而不惜。因为,那是家人呀。“道”,就是灵魂的家。不论这个道是民主自由,基督耶酥,佛祖老子,孔孟仁义。只要信了,就要把它们当作精神上的亲人和家人一样呵护关爱,有一种基本的真诚,有一定的牺牲精神和“烈士情怀”。

   

   三

   据律师介绍:陈树庆在被捕的一年多的时间里,警方和检方多次做工作,明示只要认罪就能出狱。但是每次都被陈树庆拒绝。陈说:如果说我们跟共产党相比,有什么可以自豪和骄傲的,那就是我们所坚守的理念,以及我们为这个理念所甘愿支付的成本,如果放弃了这些,我们还能剩下什么?(大意)。

   

   具备这种牺牲精神和“烈士情怀”,才不愧为真正的民运志士。与陈树庆相比,那种关键时刻变来变去的 “民运大侠”不觉得羞愧吗?居然还以妥协屈服为荣、自以为是突破了道德的约束成了自由人,居然还用利己理论把自己高调武装起来,小人精儿似的,真叫人不知说什么好了。

   

   这就是纵容乃至倡导利己主义、反对儒家思想、反对传统道德烈士情怀的恶果!民主自由作为最大的公益事业,本需要最多的利他精神和道德力量的鼓舞和号召,先锋队伍中喧哗的却是利已主义的旗子,不自我边缘化、不从失败走向失败才怪,不南辕北辙才怪!这样的队伍,别说对普通民众丧失了影响力号召力,连中共及其有关部门都会齿冷的。

   

   十八年来,民主阵营问题重重,对本性问题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把利己主义与个人主人混为一谈,甚至以利己主义为“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借以反对所谓的“道德高调”,这是最大的错误之一。讲策略当然是必要的,但不能饮鸩止渴自我缴械,不能自戕-----用来自戕,利已主义确是最有效的。利已主义的泛滥,不仅是笔会的自戕,而且遗弊多多“后患”无穷,由于笔会的特殊性质,它对士气民风和国民精神带来的危害戕残将延续持久。

   

   顺便指出,“道德高调”,也是似是而非的说法,被某些人当棒子用的。兹不详论,只问一句:律师转述的陈树庆之言,是否“道德高调”?牟宗三宣称:“你们的道德实践若不比共党高,你就不能克服他。”是否“道德高调”?并非不应该策略,不可以妥协,但不可以用利已主义及人性化之类思想为妥协和策略涂脂抹粉,进而将基本的行为准则贬为道德高调。就是说,低调可以,但不能突破底线,不能以低调为荣,为原则。

   

   一些会员缺乏正常思维,不懂中庸之道(或者作庸俗化的理解),谈到利他精神烈士情怀,甚至谈到体己体他一体圆融的儒家道德时,马上变成一根筋或表现出一根筋的样子。动辄把利他与利已、烈士情怀与人性化对立起来,以为烈士情怀就是无条件牺牲个人权益,就是激进就是将笔会“政治化”,就是毫不妥协激烈对抗,甚至有人以为烈士情怀利他精神就是全部干净不顾一切地奉献自已甚至牺性他人的、民众的利益,这不都是搅混水胡扯蛋吗?

   

   这类搅混水胡扯蛋“理论”居然在以民主自由为核心价值的知识分子“联盟”中层出不穷,真是奇哉怪也。牺性他人的、民众的利益乃极端的利己主义行为,体现在政治上乃专制主义特权阶级的最大“特征”,与利他精神及烈士情怀完全不搭界,难道连这类常识都难以理解、需要重新解析了吗?就算笔会中全是乡愿或茫人,难道天下全是傻子蠢蛋?就是装傻也不能装得这么不上档次吧。

   

   四

   刘晓波个人颇值得尊重,但是,事关“大理”“大局”,恕我直言:刘晓波作为自由门和笔会掌门人,思想认识相当糊涂,理论导向严重错误,对自由事业的衰微和笔会令人忧心的现状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理应作出严肃深刻的反省!在“领导责任”这个问题上,余杰辈不足责。相信不会再招来挑起内斗、搞乱笔会、把会友当敌人之类责难吧,刘晓波怎么也比余杰辈高尚宽广些吧。

   

   我曾批评一些儒者把儒家当自己的小家的,看来“自由之家”也有这种倾向,有些人似乎把笔会当作小文人沙龙或私营企业了。这也是值得晓波检讨一下的春秋责备贤者。但这不是很重要的问题,即使“笔会已经出现了滥用权力,玩弄权术,垄断话语权的危险倾向”,也属疥癣之疾,不足为大患。只要火种不灭,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只要留得精神在,楚虽三户又何妨。最重要最根本的还是“主义”问题。

   

   任何主义都有其某种合理性,不然也就“主义”不起来了,但理论源头上差之毫厘,具体实践中必谬之千里,不可不慎也。尤其是对利己这种明显偏差的“主义”,众同道务必提高警惕。这与激进还是稳健、妥协还是对抗、恪守非政治化还是政治化等策略选择,与是否遵守国际笔会章程、是否恪守“非政治”的组织性质,是否维护中文笔会的声誉与形象、是否对会友负责任。根本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至于策略方面,不论是笔会还是会员个人,只要“道德及格”(个人妥协屈服但没揭发和危害他人,笔会没有放弃民主自由的根本原则,就算及格),无论怎样选择,我都不会也无权干涉。

   

   关于利己主义及性恶论,近有两篇枭文进行了颇为透彻的分析:《利己应该,“主义”不得!》、《阉党的特征及相关说明》。欢迎刘晓波和众会友进行认真严肃的批评或反驳。

   2007-10-4东海老人

   

   附言:自泄其密、付诸公论

   枭文《敦请刘晓波反省和检讨(内部交流,严禁转发)》贴于笔会社区,数日来,如泥牛入海,渺无回音,如入古墓,毫无声息(个别私下的交流不计)。这倒怪了,近段时间来,为一些琐碎,会友们声调铿锵,勇不可挡,一些笔会领导更几乎每帖必复,“大义凛然”。对这么重要的理论问题,思想问题,涉及笔会的指导思想及自由事业的方针问题,居然无人发一声。更奇怪的是,刘晓波也一言不发。

   对于老枭的“敦促”,晓波自己不表态也罢了,怎么也得安排有关会员“积极参与讨论”,“反对”或“沟通”或“直接顶上去”,或“肯定老枭批评笔会及负责人是他的权利,但坚决反对…”,如此如此这般这般,怎么能鸦雀无声呢?是不屑、不愿、不敢还是不能?或者是与“独立评论上针对笔会和晓波胡平等人的无端诽谤”之类大事比起来,老枭提出的问题,不值一睬?

   独立笔会第三届会员大会已经开幕,作为本届会长,刘晓波和本届理事会的职责于10月8日上午十点结束,看来,我如果自己不动手,我的“敦促”就成为自说自话的哑炮或永久冷冻的僵尸了。对牛弹琴,是琴师愚蠢还是牛耳不灵?且略作修正,自泄其密,付诸公论并以警将来吧。

   2007-10-7《晓波致全体会员》中说(略)。说得好!老枭敦请刘晓波反省和检讨,是“正面建议”也是“反面批评”,不仅是“对笔会公益的关心”,不仅是笔会公事和会务,还是关于自由事业的前途、“指导思想”的选择、笔会的发展取向及对待中化文化的态度等重大问题严肃深入的的追问和思考,不仅值得刘晓波和众会友、也值得每一个民运志士自由人士好好想想,从而得出自己的答案。

   再次强调:策略应该讲,妥协也可以,但精神上不能缴械,不能用利己主义为策略、妥协乃至屈服缴械行为涂脂抹粉!

   2007-10-10夜

   2007-10-13首发《自由圣火》网址:http://www.fireofliberty.org/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并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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