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东海一枭(余樟法)
[主页]->[独立中文笔会]->[东海一枭(余樟法)]->[贼党,住手!]
东海一枭(余樟法)
·枭眼看世之六十一:宁干公卿怒 勿使天良负
·枭眼看世之六十二:春雷何日起潜龙?
·枭眼看世之六十七:关于金庸及其它
·枭眼看世之六十八:愚民思想,可以休矣
·枭眼看世之七十三:说完这些泡妞去
·枭眼看世之七十七:战士与性交大师
·枭眼看世之八十:泡泡又何妨
·枭眼看世之八十五:放过苍蝇问老虎
·枭眼看世之八十四:风雨千山我独行
·枭眼看世之八十六:找呀找呀找情人
·枭眼看世之八十八:找骂
·枭眼看世之八十七:中国,腐败的乐园
·枭眼看世之九十:过年好呀过年好
·枭眼看世之九十二:千年鬼物又装神
·枭眼看世之九十七:夏老爷和米老大的故事
·枭眼看世之九十九:谁玷污了绝代佳人?
·枭眼看世之一百零三:向官场外寻真乐
·枭眼看世之一0九:拳击“魔鬼身材”
·枭眼看世之一0四:反革命宣言
·枭眼看世之一一二:再谈报复
·枭眼看世之一一四:家丑外扬太不该
·枭眼看世之一一三:堂堂正正惩敌顽--给我公安司法机关的一个建议
·枭眼看世之一一五:民主的拦路虎
·枭眼看世之一一五:还我言论自由!---四谈人权
·枭眼看世之一二一:跟屁文章
·枭眼看世之一二二:说话的权力
·枭眼看世之一二四:老枭的特权
·枭眼看世之一二六:三打“魔鬼身材”
·枭眼看世之一二八:三谈报复
·枭眼看世之一三0:探索泡妞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
·枭眼看世之一三一:在泡妞俱乐部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枭眼看世之一三三:抛残弃旧取新经
·枭眼看世之一三六:搭起民主大框架
·枭眼看世之一四0:求名之道
·枭眼看世之一四一:杀得好!杀得少!
·枭眼看世之一四四:也析“丁氏理论”
·枭眼看世之一四八:请朱总理让位
·枭眼看世之一五0:剥去恶鬼的画皮
·枭眼看世之一五八:五联网万岁
·枭眼看世之一六一:问天下谁配夸我?
·枭眼看世之一六二:李宪源们,吃我一刀!
·枭眼看世之一六三:奇士不可辱
·枭眼看世之一五六:朱镕基吓唬得了谁!
·枭眼看世一八五:不当国王当诗王--请国家安全部门放心
·枭眼看世之一八八:天下第一骂
·枭眼看世之一五三:向尉健行同志进一言
·枭眼看世之一七三:冤枉啊,我被吕日周害惨了
·枭眼看世之一七四:字字要从笺上立
·枭眼看世之一九o:忧天骂鬼一何雄
·枭眼看世之一九一:忧天骂鬼不能休
·枭眼看世之一九二:不忘人民苦,牢记血泪仇
·枭眼看世之一七七:财政部长与下岗夫妇:谁在撒谎?
·枭眼看世之一三五:为祖国未来鼓与呼
·枭眼看世之二O一:戒网告白
·枭眼看世之二O二:挥手从兹去,萧萧斑马鸣
·枭眼看世之二O二:挥手从兹去,萧萧斑马鸣
·枭眼看世之二O四:临行回首笑鸡虫--罢网之四
·枭眼看事之十八:清源正本待从头-----三谈道德建设
·枭眼看事之二十四:火中待复凤凰新
·枭眼看事之三十:关于报复
·枭眼看人之十一:彩云归处隐名家
·枭眼看人之十九:至今思项羽
·枭眼看人之二十二:文人自古好吹牛(一)
·枭眼看人之二十:吾爱章疯子
·枭眼看人之二十三:唾李寒秋一口
·枭眼看人之三十:云中聊共此君狂
·枭眼看人之一:枭眼看文人
·枭眼看人之十七:脚踢李国文
·枭眼看人之三十二:矮人堆里拔将军-----声援刘晓波
·枭眼看人之二十八:赐潘岳、金庸一耳光
·枭眼看诗之六十二:功夫在诗外
·枭眼看诗之六十:传统山水诗三大类型
·枭眼看诗坛--枭眼看诗之四
·枭眼看诗之六十二:四副嵌名妙联
·枭眼看诗之三十八:名花朵朵耀青楼
·枭眼看诗之六十六:十万雄兵笔一支--谈谈赠芦笛的诗并复江小雨先生
·赠网友黎正光、王怡、时寒冰等
【破戒草】
·破戒草之一:破戒宣言
·破戒草之二:共和国心腹最大的隐患
·破戒草之三:上党中央书
·破戒草之四:好名者说
·破戒草之四:为“倒萨”运动叫好!
·破戒草之五:是谁丑化了萨达姆?
·破戒草之六:倒萨:丧钟、警钟、希望钟
·破戒草之七:中国的脊梁
·续破戒草之七:又因人祸哭神州
·破戒草之二十:立异何妨作异端
·破戒草之十一:官场称雄,挥刀自宫
·破戒草之十一:颂歌献给“党”人们---读汉书之一
·破戒草之十二:“枪毙就枪毙,芭蕉叶最大!”
·续破戒草之十三:又有人被抓了!
·破戒草之十四:有害信息?
·续破戒草之十六:南宁火车站奇闻
·破戒草之十七:谈龙
·破戒草之十九:文字的力量
·破戒草之二十四:挺直腰杆做一回人!
·破戒草之二十九:加大对中学生的反腐教育
·破戒草之三十一: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愤怒抗议《互联网出版暂行管理规定》
·破戒草之三十一:救救孩子,救救祖国!
·破戒草之三十三:李杭育,我为你羞耻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贼党,住手!

   贼党,住手!

   

    婊子从良便成良家,大盗洗手可作良民。中共近年来大倡和谐小尊儒学、也讲法治或谈民主,与艳帜高张屠刀高举的时侯相比,态度大有改观,可以说已有从良洗手的初步表示。

   

   但中共本质上依然还是一个婊党贼党,不仅距真正“良家良民”尚远,而且在改造过程中态度时有反复。连续性的压制异议迫害异己,经常性的“刑讯逼供”等,都是其淫心贼性发作的典型症状。日前看到“张青(郭飞熊夫人)控告刑讯警员的申诉控告书”,痛诉郭飞熊在广州、沈阳羁押期间都受到刑讯逼供,不由得拍案而怒!

   

   刑讯逼供是一种极其恶劣、反动的司法行为,不仅反文明反社会反人道,“反”国际通行的人权准则,反儒家的王道思想,也“反”中共的宪法,“反”刑法247条的规定。尽管郭飞熊表示这种针对他的刑讯逼供是一些警员的个人行为,但毫无疑问,根子在上面,责任在中共!从各种媒体可以看到,在当今中国,刑讯逼供不是个别现象,不是郭飞熊的独特享受,它带有相当程度的普遍性。

   

   在人类社会已经走向高度文明的今天,在“无罪推定”已成为世界法治文明的天条的今天,刑讯逼供何以在中国屡禁不止?有法律专家分析,主要原因有这么几个:

   

   一、立法上对刑讯逼供的禁止性规定过于笼统,对于与严禁刑讯逼供有关的重要内容则没有规定或规定得不够明确、不够彻底,这都有待于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侦查机关司法工作人员特别是有关负责人在诉讼观念的认识方面存在偏差。单纯追求破案立功,片面强调诉讼效率,认为刑讯逼供不可避免,迷信“口供是证据之王”等导致“刑讯逼供有理论”仍有市场;三、办案人员法制观念特别是程序法制观念淡薄,业务素质不高,同时侦查手段落后,破案技术低下,在取证方式上较大程度上依赖口供,以至于往往置刑事法律规定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人权于不顾,而搞刑讯逼供;四、对刑讯逼供缺乏一套完整有效的监督机制,司法实践中往往出现监督软弱无力,流于形式的消极现象,以致难以对刑讯逼供起到有效遏制作用;五、由于对刑讯逼供的危害后果认识不足,再加上司法实践中一些公安司法机关负责人的庇护,造成对刑讯逼供人员的处罚不力,不足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某官报)。

   

   尽管专家分析有避重就轻之嫌,仍可见刑讯逼供属于制度问题,是一种“制度性驱动”下的“制度性惩罚”,中共作为执政党,焉能卸责?

   

   刑讯逼供严重侵犯人权,侵犯人的尊严和法律尊严,神人之所共愤,天地之所不容!只要刑讯逼供存在一天,中国距离现代法治文明就还很远,中共就依然是个淫恶不改的贼党!即然有意洗手从良,请从坚决杜绝刑讯逼供这种至淫极恶的暴行开始!具体到“郭案”,谨在此重申郭飞熊夫人张青的要求:

   

   立即成立特别调查小组,尽快公布涉嫌警员的身分情况以及各自所实施的具体行为。直接犯罪行为的实施者负有直接领导和指挥责任以及政治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士也应该依法承担各自的责任!

   2007-6-8东海一枭

   首发《民主论坛》2007-6-9 http://asiademo.org/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