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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制面前自我缴械!

在专制面前自我缴械!

   ----简批卫子游《利他,利己,立德第一与道德及格主义》

   前言

   卫子游《利他,利己,立德第一与道德及格主义》一文(下称卫文)不仅充斥常识错误,而且是一篇学术上根源处错误、思想上导向性错误的文章。曾有多位同道要我为文批驳,略览之后,认为本末皆误,很难让人接受,不可能有什么影响。

   大出我意料的是,卫文在自由派圈子里大获彩声,一些同道虽知其错却不知其所以错,只好单纯肤浅地采取“人身攻击”法,斥卫子游此文乃是为自已的投降犬奴行为辨护云云(如有网友曰:“不要因为自己曾经屈服了,就穷尽一生为该屈服找理论依据,还长篇累牍来点不伦不类的学术论证”。)

   不论卫君行为如何,这种批判都是缺乏力度和深度的,倘无事实依据,便成人身攻击!同时,卫文首发刊《民主中国》在知识圈有一定影响,为免谬种流传,也有必要在理论上略予清算。

   一

   卫文曰:“道德,说到底不是人拿来约束自己的,而只是人与世界,与公众,与他人相处时必备的一个工具。”

   这是卫文最大的错误,属于学术根源处的错误。任何事物都可以是、唯独道德不是工具也不能是工具。把道德仅视为工具,视为一种外在的行为规则,是作者不知道德源于人性的道理,不知利己利他皆为本能统摄于人之本性之中。关于这一点,多篇枭文论之已透,兹不赘。

   道德是形上形下、亦道亦器、体用合一、本末不遗的。“人类用来建构社会秩序的规则体系”仅仅是道德形下器用的部分。人性的、形上的、道体的部分,是道德更重要的部分,是本,不仅是个体之本,更是社会之本,是政治及法律之本。

   可以说,世界无序化、生命无根化、存在原子化、一切商品化,这种种问题,归根结柢,都源于道德出了大问题。政治无道,必定黑暗;法律不德,沦为邪恶。法家的“法治”在一定层面(不涉及君主的时侯)应该是相当严肃的,但由于违仁悖礼不讲道德,其末流便成为恶法暴政。我们反对中共专制主义特权统治,不正因为它不仁不义不文明不道德吗?

   关于道德,我在《道德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中说过:道德二字,古今义蕴不同,原始意义的“道”、“德”是分开的,生命本性、宇宙本体、社会普适价值和自然普遍规律等等,皆为“道”,可称为最高的、终极的真理。人得之于天道的品性、符合于常道的言行则为德。 道德首先是“为己之学”,用来自律的,格物致知正心诚意是根本,是关键。道德对儒家来说是一种职业需要,“要为政治生产道德产品”,但更是心灵需要、生命需要,为自己寻找安生立命之本,为生命建设道德栖居。

   二

    “把立德视为为人做事的根本,强调立德第一。”恰恰是一种最可贵的品质。

   把“民运内斗”归结为“这些民运前辈坚持立德第一,进而相互进行道德强制,求全责备”,又属矫乱之言。

   “坚持立德第一”何错之有。“道德强制”其实是一种煽情的说法。在现代社会,倘无“自制”,道德连“弱制”力都没有,哪来的强制?况“道德强制求全责备”有违恕道,多数情况下恰是不道德的。“道德强制求全责备”是“进行”者的问题,非道德之罪也。

   “导致民运内斗”的原因很多,民运人士文化修养和精神境界方面的欠缺,实为重要因素之一。君不见“衮衮诸公”,或缺乏主见,缺乏对主见对真理的坚持,或思想好走极端,立场随风摇摆,或婆婆妈妈鸡毛蒜皮,满腔仇恨睚眦必报,略有异见便成仇敌,或大言炎炎恶言滚滚谎言滔滔,或只擅意气之争,却无义理之勇,怯于公斗勇于私斗,或不懂中庸之道,没有容人之量。本来圈子就不大,还要圈里分圈,勇猛排斥,鹬蚌相争,内哄不断。还有,对于民主自由的追求缺乏内在的力量源泉,不是举而不坚,就是坚而不久…。

   倘真的大伙纷纷“坚持立德第一”,上述种种毛病就不存在了。之所以在不少民运人士身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上述种种毛病,正是道德修养不足。这方面“加强”都来不及,还来反对,岂非抱薪救火?

   另外,道德有高低大小级别之分,有普通道德和圣贤道德、社会道德和政治道德之不同。卫文将它们不加区分地混为一谈,实属矫乱。作者在其文后有一段跟帖,尤为矫乱之至。他说:

   恩格斯很高尚,只跟自己厂子里的女工玩点风流韵事。列宁很高尚,害梅毒而死。周恩来很高尚,自己的养女随老毛蹂躏,最后居然把养女处死。现在不是有他的内幕书籍出版了吗?

   短短数语问题多多。对政治人物主要看政治道德,生活细节只能仅供参考(说明:“自己的养女随老毛蹂躏,最后居然把养女处死”,事关人命,不属细节。)恩格斯作为学者且不论,列宁周恩来的政治道德均与“高尚”无涉。但他们的“不高尚”与风流韵事无关,至少关系不大。还有感情问题、性欲发泄不当问题,很复杂,是否涉及道德,涉及什么层面的道德,要具体事件具体分析。

   三

   现代社会和传统社会一样离不开利他精神,称利他为社会的精神支柱丝毫不为过。只不过,西方社会,民主自由,利己利他,一体圆融,利他精神已相当圆满完善地体现在社会制度和各种法律法规之中,已经不需要另外再特别地“刻意强调利他主义”了。

   有了民主制度的保障,无论宣传什么错误的学说偏颇的主义,社会危害都很有限。例如,关于孝德,西方国家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老有所养,儿女孝不孝,虽涉及老人情感满不满足、心灵幸不幸福等问题,但不象中国一些地区特别是农村,儿女孝不孝,往往涉及老人生命能否维持的问题。在西方反孝,反不出大名堂,在中国反孝,问题就严重了!

   “现代社会要靠利己主义主导”这种结论是极其荒唐和错误的。事实上利己主义并没有成为西方的主导伦理。西方社会普遍崇信基督教。基督教“爱人如己”的道德训条,所宣扬的泛爱一切人----不仅要爱亲友而且要爱敌人的道德说教,还有其宗教文化中强烈的奉献精神,都属于利他主义的表现。正如某网友指出的,将利己主义、反道德与自由主义等同起来,乃是对自由主义的亵渎!

   又如锄奸队网友所指出:说到美国立国之本,只提1789宪法而不说“五月花”公约是相当危险的。五月花公约是标准的道德高调和清教伦理立国,那些移民全都过着典型共产主义公社的社员生活。从这个道德高标准(当然当时只对于自己的新教白人)出发的社会,才会有后来立宪一刻的理性和宽容。

   四

   卫文曰:“一个事实是,放眼古今中外世界各国,几乎所有刻意强调利他主义的国家和社会,若不是独裁国家,也是专制国家。汉武帝、毛泽东们霸占美女最多,也最喜欢奖励利他精神。”

   这个问题我在《关于利他主义的思考》一文中谈到过。在历代政治实践中,专制主义确是喜欢扬利他主义之言而行利己主义之实。但是,现代人也可以发扬利他主义精神以推动社会走向自由。民主作为一种最伟大的公益事业,参与者是需要一点利他思想奉献精神的。

   利他主义、集体主义与专制主义并非因果关系,不宜混为一谈。不过,利他主义作为一种比常人道德更加高尚的圣贤道德,由政府来“宣扬”,一则易流于伪,二则易成为“以理杀人”的工具,由极端利己的专制统治者来宣扬,更是如此。历史证明,专制政府宣扬的高调道德,往往都会走向反面,变成最不道德的东西!

   所以,利他主义作为一种高道德,重在践履不在宣扬,只能律己不能“治人”,不能拿来作为一种公共要求,苛求于普通民众!在法治基础尚未夯实之前,政府应该致力于保障个人权利,这才是政府最大的善。对于特权阶级来说,尊重民意舆论,尊重普适价值,放弃特权还权于民,才是真正的利他。

   卫文以“在著名的《国富论》中,亚当斯密系统阐述了公益的基础是自私自利。” 为利己主义张目。但请注意,亚当斯密所说的“自私自利”并未上升到“主义”的高度。更重要的是,不要忽略亚当斯密的观点的前提:民主法治社会。只有在民主法治社会,个人受利益最大化冲动的导引,才会“去创造财富”而不是去追求权力掠夺财富。

   在专制社会,创造的欲望往往受到压抑而掠夺的欲望、权力的欲望则受到鼓励。自私自利无法成为公益的基础。民主作为一种特殊的公益事业,在追求的过程中,尤其需要利他和奉献精神的推动。

   我曾指出不少反儒者有“三无”特征:不了解中华文化,不认识自心本性,无智也(这里的智,指的是儒家“智者不惑”的智,尽心尽性知命知天的智,不是一般的知识和智慧);视性恶为本然,视道德为工具,以仁义为虚妄,以“利已”为真理,无根也;由于生命无根,自身缺乏追求正义事业美好理想的持久内力,缺乏奉献利他的道德自觉,对别人更缺乏人格魅力和道德感召力,无力也。

   这“三无”特征,尤其是无根无力,在利己主义者身上表现得特别明显。在眼下中国,在追求民主的过程中高调宣扬利己主义,“命令”利他主义退居二线,等于在特权专制主义面前主动缴械(这里指出利己说的逻辑后果,幸勿视为人身攻击)。

   五

   卫文说:“提倡道德及格主义,才可让我们放松长期捆绑在中国人头脑中的道德绳索,让我们按自己意愿去追求自由和有尊严的生活。否定政治人物必须以立德为立身之本,才能去掉长期以来被加冕在统治者身上的虚假道德光环,还他们以平常人的本来面目。”

    当今中国,道德严重沙化,中国人头脑中缺乏的正是“道德绳索”,统治者手中只有权力实杖,哪有“道德光环”?虚假的也没有。“以立德为立身之本” 政治人物,纵有也是凤毛麟角。

   说什么只要“提倡道德及格主义”,就可以“让我们按自己意愿去追求自由和有尊严的生活。” 就可以“请人权归位”,就可以让大家“格外注重自己的自立自强”、“格外注重对自身人权的保障”,纯属痴人说梦!

   魏京生批得好:古人云取法乎上仅得乎中。对别人应该取法乎下,对自己应该取法乎上。楼上杜兄取法乎下(及格而已),能得乎个什么呢?给现在的道德低下找个借口罢了。

   可不是吗,“提倡道德及格主义”,高调宣扬利己主义,除了“给现在的道德低下找个借口”,什么鸟用也没有-----不,有用,负作用。在专制社会中为建立自由社会而奋斗的人,必须具有某种“为生民立命”的“圣雄”人格(秦晖语)。“提倡道德及格主义”,只能让民主追求更加缺乏内力。

   六

   关于君子小人,卫文中唯独这句“不要轻易把道德上与自己选择有所不同的人贬斥为小人。”说对了。

   例如,有些人小节不谨,比如生性风流如恩格斯,“跟自己厂子里的女工玩点风流韵事”,当然不能因此一事就把他贬斥为小人;又如,有人“入则不孝,出则不悌,不谨又不信,泛恨众,而远仁,行有余力,则以学赌”,可以骂这种人畜生,但对骂这种人畜生的文章作者,则不宜论断“既是小人,又是畜生”的,最多只能说,这家伙脾气真大,不懂礼貌,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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