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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转芦笛一函,拜托“各位大侠” 代转芦笛一函,拜托“各位大侠”
特转发芦笛一封电邮骚扰一下各位。
多年前“擅自将芦笛邮址套入通信网”,确是我的不对。只是电邮的保密要求毕竟不象电话住址那样高,对于不喜接见的邮件酬之封之皆可。江湖上似未把友人来函时电邮保密工作列入“文明常识”(如确属常识,倒是我疏忽了),至少我自己的好几个电邮也都被很多人、包括一些海外人士列进通信网过,我只感到荣幸。
芦笛此人是我“老战友”了,无赖子也,不仅鸭子嘴硬,而且擅长大量伪造虚构对方观点等“栽赃嫁祸”之术,甚至把早已被我驳得千疮百孔的“芦笛思想”甚至谣言谎言重复抛出,令人厌恶,早已不理睬他了。
不过这回收到这封信,虽然表现得极为矫情做作(文人惯态,不足为奇),毕竟这次指责不算离谱,我就代转代贴一下,请广大枭弟枭妹费心将其电邮从通信网中删除了吧。一枭拜托2007-3-28
附芦笛:各位大侠:
几年前,为给东海一枭先生的文集写序,我和他建立了通信关系。极端不幸的是,因为他毫无文明常识,不懂文明交往规矩,未经我许可便擅自将我的邮址套入他的通信网。此后这通信网越来越庞大,我因此收到的信件也就越来越多。承蒙诸位垂青,我不胜荣幸,可惜我如东海先生所言,乃是丧家的专制制度的乏走狗,并不是诸位的同志。诸位的大作寄来此地,实在是明珠暗投。我的热妹信箱没有阻断垃圾信件的功能,因为通信网实在太庞大,也无法用“回复所有的人”给诸位一一发信,所以只好请东海先生使用该通信网代我转发我的请求,请诸位这就把ludi666_45@hotmail.com从诸位的通信网中删除,使我得以免于骚扰之苦,每天不必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删除垃圾信件。谢谢!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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