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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焕武等51人 致中共中央的公开信 (旧文存档) 邓焕武等51人 致中共中央的公开信 (旧文存档)
中共中央诸先生:
鉴于由你们操纵而震惊海内外的牟传珩、燕鹏政治案,被拖延达一年多之后,于不久前突然开庭审判!其不合法性和荒谬性显而易见。故而,我们提出以下几点质疑与责问:
一、在标榜“建设法制社会”和“依法治国”的同时,把知名的不结社异议公民的理性、非暴力言行扣上“颠覆”” “动煽”等罪名,这究竟表达了什么?是否宣告你们是言行不一的;是否意味着你们在助长非理性暴力的活动;是否表明你们在理性、公开、合法、非暴力的异议言行面前上害怕得发抖;是否宣告你们要决心再创毛泽东时代正宗极权主义的“辉煌”?!
二、以“不结社”准则为操守的自由知识分子的理性、非暴力等异议言行,如何会构成“煽动”、“颠覆”等罪行的?是否以此继续表明你们是决不允尖锐批评、决不许揭露其丑恶的特权者政治集团(学术界形象地把之称为“亚洲虎”)!并且以此就可堂而皇之地大搞“以言治罪”和制造“现代文字狱”是有理由了?如果你们真的以为这样在理,就该把此案件的真相照实公告全国和全世界。这样才表明你们的内心世界是充实的、强大的,而不是理亏心虚如以往整刘晓波、江棋生等那样不可告人!你们作为号称有六千多万党员的大党领头人,无论如何应当有所进步才是,而不该原地踏步或甚至倒退!须知,倒退就是绝路。
三、我们不能不注意到,你们是在公布中共十六大召开之际进行这一政治审判的。这对你们来说是绝非偶然,如果真的证实你们图谋拿长期被非法关押的异议公民作十六大的“祭品”,那么,这除了为你们自己增添耻辱之外,是什么也得不到的。对于上述非正义举措,我们责无旁贷,必须予以公开谴责!但谴责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为了伸张正义,为了促使改正。所以,我们还要大声呼吁:停止政治迫害,释放牟传珩、燕鹏等所有政治犯,良心犯和宗教犯,还他们以清白和自由!
此致
敬礼!
中国持异议人士:
(重庆) 邓焕武、王明、许万平、闫家鑫、何兵、李运生、熊志力、张杰。
(四川)欧阳懿、陈卫、廖亦武、蒲勇、周志刚、鲁登川、吴嗣宁、朱易平、曾福洪、冯健、张德贵、何时茶、张宝龙、文强、陈明先、邓辉。
(陕西)吴震、马俊、赵常青、林小平、高凯、魏光君、程小宝、师涛、颜均、陆中明、张宗爱、付升、马晓明、李智英、吴双印、郑宝和。
(贵州)莫建刚、廖双元、方家华、卢勇祥、韦登忠、全林志、孙光全、黄燕明、陈德富、张重发、曾宁。
2002.9.10.
《民主通讯》 200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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