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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钉子户”事件回眸

   
   
   “最牛钉子户”事件回眸/邓焕武
   
   

   (博讯2007年4月10日 来稿)
   
   
    发生在重庆市区的“最牛钉子户”事件,终于尘埃落定。
   
    由于双方在主、客观多种因素的综合制约作用下,事件最终没有走向极端地恶化--两败俱伤的惨结局。这,为今后此类事件的善置,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参照事例,其积极意义,当予充分肯定。 (博讯 boxun.com)
   
    该事件从表面上看,似乎是房地产开发商与被拆迁的房产所有人之间的利益纠纷(当然亦是)。但究其实,是众所周知的普遍发生于中国大陆的官民之间的冲突。因为在中国现阶段,基本上不存在纯粹市场意义上的房地产开发商(独立性的外商除外)。况且,土地法定为国家所有;而城市的旧城改造,更是离不开行政权力(官权)的介入。所以,房地产业的官商勾结等现象,在中国是公开的秘密,可谓人人皆知。
   
    正因如此,中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实质上是一个买方说了算的买方市场。而所谓的“钉子户”,正是这种交易不公平的买方市场的现实产物。如果说,不存在这种由官权掌控的“买”方市场,就不会有上述意义的“钉子户”。纵观中外房地产业的历史,哪有这种普遍存在的“钉子户”?
   
    曾有一位从美国归来的友人告知笔者:她驱车纽约市区,见高楼大厦之间,竟有全整的墓地点缀其中;更有不少的低矮老屋,同高楼并存。究其原因,就是那里没有官权操控、垄断的房地产买方市场。所以,那里不曾存在所谓“赖着不搬”的“钉子户”。那里通行的法理,则是:房屋的主人(产权所有者)住在自家屋内不卖房,是天经地义的权利,怎么叫“赖着……”呢?怎有“漫天要价”呢!“价”又从何来?如果公、私财产都属法定“神圣不可侵犯”的,那么谁(不论公家或私人)需要卖,就得出高价……。因为这时客观上形成了卖方市场,这时卖方自然要价较高。不然,何谓市场?当然在特定情况下,行政公共权力作为仲裁者,可以依法介入。但前提是不允许“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就是,真实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产权制度。从而,法律才能有效确保穷人的“打狗棒”,法律才不会被实际弄成一纸空文。
   
    今年刚获全国“人大”强力通过的《物权法》,虽然还是一个达成妥协的产儿,但其进步性,就目前来说,是毋庸置疑的。因为万事总得有个开端,而良好的开端,其实往往来之不易。这迟来的正义,总归还是正义;故而,首先应当珍惜它。应该说,这一次“最牛钉子户”的获益与事件的最终得以善处,同《物权法》获得通过的政治气氛,不无关系。同时,在这种氛围下,更同互联网时代的讯息迅捷传递,从而引起全球性关注,尤为密不可分。再因当事人一方的吴苹、杨武夫妇的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重庆地方当局的大体上终识时务等等,均是使得该事件终能得以较好解决的有利因素。正如木桶定理那样,决定能盛多少水,是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比如说,当重庆当局强力拆迁裁定一再被抵制而权威扫地之际,若老羞成怒失去理智,蛮干起来耍威风,那么其结果就堪虑了!或者,吴苹夫妇真的“漫天要价”而纠缠不休,那么,其结果也肯定是不会愉快的。……
   
    但是这一切,只同事件的个案得失有关,而和整个形势发展的利害,却关系不大。所以,就纵观情势而言,目前仍然让人无能乐观。因为,一党专制的延续,使得一些公共权力不可避免地继续私黑化,而不能逆转。那么,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等制度性贪腐现象,就不能根除。因而,“买”方市场仍会应运得以继续存在。从而在实际运作中,致使这个不愿写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显得脆弱不堪的《物权法》,在很大程度上变为空文。这,决非危言耸听。有关这一点,卓越的已故超边际经济学家杨小凯先生,早有精辟论述。他认为,产权保护所必具的宪政制度三前提:1、民选的代议制政权;2、有足够的觉醒且强大的中产阶层;3、独立的司法 ( 这三个前提,在当前后极权时期的中国,均不具备!--笔者注 )。与此同时,国家是唯一可以掌握合法暴力的组织,它如果上不了现代文明的轨道,私人产权就很难得到确切保护与发挥应有作用,而私人产权上不了正常轨道,整个市场的基础就怎么搞也搞不起来。再说,如果掌握合法暴力的政府实质上是个坐地分赃的黑帮( 例如,陕北民企油田被地方当局打着重新国有化招牌,进行强力侵夺那样!--笔者注 ),那么一切“保护产权”的书面法律 ( 包括宪法 ) ,均只是被任意解释的“一纸空文”了。……
   
    关注陕北油田案的读者一定记得,该案发生时已经是宪法经过修改,写上“私有财产依法予以保护”等条文之后发生的。但当特权者操控的所谓“国有财产”为法定的“神圣不可侵犯”的面前,私有财产却显得那般的苍白无力,便是命里注定的了!试想,一个是“神圣不可侵犯”,一个却不是,两者处于不平等地位,后者岂能抗衡?所以,目前对于《物权法》若期望过高,显然是不切实际。
   
    可以预见,只要政改仍然滞后,那么这种中国特色的“钉子户”,就会普遍地继续存在,这类官民之间的冲突就会不断发生,抗争的拆迁户被强拆、被殴打、被关押,以及甚至被放火烧死,均难以根绝!同样的,其他如农民田地被强征、强占,农村外出务工者被无理欠薪、赖账等等,仍会无穷尽地一次、再次发生!……
   
    因为官民冲突与官民对抗,乃是一切专权制度如影随形的共同痼疾。对此,唯有民主化变革,才是对症之良药。而“最牛钉子户”的房屋,被丑恶官权弄成断水、断电酷似塔楼的那几幅照片,则作为抵制病态体制的永恒的历史记录,留存于千古。
   
   
    2007.4.6.于重庆沙坪坝大公村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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