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焕武) 据网上有关报导看来,这次李建强律师在法庭上为当事人池建伟所作的无罪辩护,是具有创意性的。对此,应该予以喊彩、叫好。 这个创意,就是第一次披露打压法轮功,是无法律依据的。…… 因而,不管怎样,也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应当为之喊彩鼓掌。同理,该喊倒彩的也要不客气地喊倒彩!这就是督促与压力——社会监督与舆论压力。 2007.3.2. 于重庆沙坪坝大公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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