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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公开的一封信》 (旧文再贴)
(博讯2004年8月05日)
【作者介绍】
邓焕武(火戈)先生是浙江民运中年龄较大,颇具威望的七九民运老战士。现住重庆。
在目前政治反对派力量有限,无法全面整顿和防卫自己队伍的情况下,采用非常严格稳妥和准确适当的方式,有选择性地揭露、警告和打击严重破环中国民主事业的线人、特务,及其背后操纵的恶警,应该是中国政治反对派自我防护的一个重要策略。未来民主政府无疑应该把那些早已经“没有几个共产党员不反对共产党”的广大共产党员,作为中国民主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宽容和赦免犯有一般错误之党政军警官员,对那些在海内外为民族和国家利益而工作的人员,给予努力保护。但是,对那些死心塌地投靠中共,严重破坏民主事业的线人特务和恶警,定当严惩不贷。浙江的王荣清,以及操纵王荣清等线人特务破坏民主事业,与王荣清一起到全国各地刺探民运情报有功,从杭州江干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破格提拔到浙江省公安厅当政保处领导的许道财,就是这样的例子和对象。他们已经超越了一般界限。
王荣清先生: 你于今年五月二十五日写给我的信①,我却一直没有收到。最先听到这一讯息,是"六.四"十五周年之后由范子良先生来电话时得知。过后,我打电话问来金彪先生,他说据他所知,该信寄给许万平了。但不知许出于什么考虑,至今未转给我?而我于昨天(七月五日)才收到由浙江友人寄来此信的打印件(看来这是一封"公开信",但不知你敢发表了否?)你在信中说,等我半个月,以见预期效果——“通过内部沟通消除”所谓的“误会”。不然,就“只好听由年轻同志们将是是非非公开解决的方案”。这很像胜券在握的最后通牒,令我有点“啼笑皆非”的感觉,我想问,时过四十天后我才得见此信,其间你等自然不见我的动静,故不知你们已“公开解决”得如何?于是,我又去电话询问戚惠民先生,他说知道此事,并了解你的本意是想求得和解。如果真的是这样,这是可取的,作为老朋友,我岂能不予理解呢!但现在的事实说明,事情的实质并非如此。 的确,几年来曾收到过几封你的来信,但只有你的"大作"打印件而无其他。但每阅之后均令我叹息不已,它留给我的总印象是不堪一读!故而,作为老朋友,我只能保持沉默!并希望以此冷淡的反映,终使你有所反思与收敛。可惜,所有事实证明你毫无自知之明,反以为我等保持沉默为可欺。现在,你在情势逼迫之下终于从幕后跑出来"亮相"——抛出这封"公开信",恬不知耻地为自己的以往丑事进行辩护:"……确有公安人员许道才等先生凑钱借我,为了扩大生产能力,为什么不能借他们的钱呢?……但他们的回答确是:1、纯属私人借款……;2、当我全身心地投入到经营之中,且有债务缠身,相信我不会无所顾忌地去干民运,可以少给他们添'麻烦';3、保证不附带欠债还钱以外的任何条件;4、为自己交个良心上的朋友,为共产党也积点德。事实上当我在负债并还清他们的借款和利息之前,作为诚实信用之起码的做人道德,我也的确是基本上淡出民主活动的,……是我自己告诉许多朋友我向警察借了钱,有隐瞒的必要吗?" ……
你看看,你还知道人世间有什么羞耻之事吗!如此欲盖弥彰的话却能装作理直气壮地说出来!而不知实情的读者,可能以为你是在不打自招;其实,这是你每当被逼入死角之后的"跳墙"之举(这种"老天真"假象,过去曾蒙骗过一些友人,它是你的惯技。)作为你的浙江老友,你什么时候向我主动"告诉"过这些?而我作为浙江"圈内人",岂是仅仅知晓你这么一点丑行吗?其实,这仅仅是我向杭州年轻友人举一例而已。后来,浙江友人们给你下过定论——"人渣"!而你总不自知, 总还是到处跳个不停——以"老民运"作幌子,蛊惑年轻人,诱引他们步入歧途。这是你的职业。
凡是现代民主主义者,自会以宽容为怀。对于他人的过失,尤其是友人的过错,决不斤斤计较,抓住不放。但宽容原则是有底线的,决不是宽容无边。比如,除了当权的极权主义者的有意庇护与抬举之外,中国文化界为什么普遍地蔑视余秋雨?这并非他在"文革"时期有劣行,而在于他再而三地有丑不认,内心里缺乏反省之真意,且陶醉于一时行市的文化市侩品质所致。如果一个人即使曾有严重过错,只要真心实意悔改,是应宽容之。那么,由此来对照你王某人,你属哪一种呢?从这封"公开信"中,不是已经有了很明白的答案吗?所以,一个写不好自己过去和现在历史的人,他怎么谈得上"写好自己历史的最后几章"呢!这种人的"无愧"之心又从何产生呢? 你装着以已之心,度他人之腹,有意无意地扭曲了事实——好象似乎你资助我太"小气",才致使我对你不满。其实,在杭州你是唯一资助我的人,其数额除200元外,还有100元,并有一件高档衬衣和一件旧羊毛衫。对比之下,你算是厚赠者。由于当时我家私房被拆迁,正处于经济困穷状态,故对你的出手资助,我感觉是雪中送炭,且几次吃住在你家,这情谊怎能不记!故此,"不满"之说是无端的。我们的问题不是私人成见,这是显见的。 同时,对于任畹町式的"抓叛徒"之类捕风捉影举措,我一直深表反感。认为这即便不是别有用心,至少属于糊涂之举。但对于实实在在的有根有据的并且一贯死心塌地作"线民"的不悔改者,我等不会对之熟视无睹,而听之任之让他施坏。而是作必要的揭露,并提醒友人不被蛊惑而受害。
你知道我的笔名——火戈,它既是我的本名"焕武"两字简化出的一半,还更是体现我性格的标记。所以,在火戈眼皮低下除了真诚,别的是溜不过去的。故而作为老友,我奉劝你切莫不要以为有许道才们作后台,就可以有恃无恐地大肆施坏。也大可不必再装着大喝一声"有种的,请站出来!……"。要知道,解密会有时,"具体的伤害"自有日后档案为凭。但就目前而言,仅有你这封信,已足可为铁证了。这对你来说,其效果真可谓是利令智昏的结局。
记得去年底,我给杨建民的回信留有复印件,信中明明写道:"先生身处杭州,应知杭州某些人的底细……身处现实中而不分香臭,是要不得的,除非是臭味相投者,则另当别论"。但此话被你"阳光主义"地歪曲为"香臭不分,你也臭类"!由此可知,被你称作"自有一定的道理"的"这种阳光主义"可以休矣!若一定要"阳光"下去,那只能是阳光下的雪人,将在你的位置上化为一泡污水!
至于你信中提出那无稽的责问——“目前某些人所吹拥的‘纯粹的、德高望重的'所谓国内民主运动旗手,怎么共产党还让他或他们享用高级公寓和高薪优养?”②而又不敢指名道姓。所以,对此有资格作答的只有你等自己。但“用双重标准对人对事"的指责是无端的。因为民主运动历来不搞双重标准,是世人周知的事实。
邓焕武 二00四年七月六日于重庆
注:
①根据以往多篇王文中处处文理不通的劣质文字之事实看,此信大概是经过某此"高手"捉刀的。为了让读者有一个来龙去脉的了解,现在特把这王信附于后,供读者参阅。 (附件) (博讯 boxun.com)
②王信中这里所攻击的对象即林牧先生。这是无稽的诬蔑之词!
旧文重贴时后记:
直至昨日,因首次打开《强国论坛》,才偶然看到王荣清的大作——《邓焕武,你到底怎么啦?》一文,并见附贴了笔者给他的回信与若干我给友人的信件,同时还另有用意地附录笔者和友人们交流而不予公开发表的探讨文章——《冲击党禁不等于组党》。从而,此文被他公之于众了(由此大概也让他“立功”了吧)!
上述附件中,许多处存在着文字与标点符号错、漏和段落不分,致使让人阅读时必感厌烦与不解!这,即便不是有意为之,起码是打字和校对之时不予认真负责!
2007.2.22.于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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