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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推迟庭审之花招!
( 邓焕武 )
——析严正学被迫害案的进展状况
原定于2月14日开庭审理严正学案,被装模作样地推迟了。这和陈光诚案一审判决被中院撤销发回重审之“把戏”,同出一辙。都是为了制造假象,让人产生错觉与幻想。……
后极权时期这块由“三结合”构成却缺一不可的司法“遮羞布”,虽然已被撕得七零八落,但它还想继续起着遮丑的作用。好吧,让它去继续遮丑,让它越遮盖越丑陋吧!
临时决定推迟开庭的“理由”,无非是“采纳”了律师的建议,因所谓“证据不足”,双方均需要继续取证,等云云。什么“证据”呢?这即所谓“参加民主党”有否或真假的证据。对此,如果你被李大律师引入这个预设的圈套,那么其逻辑的必然进展如下:参加这个民主党,当然是犯罪的;那么,现在能够“捞人”的办法,就是尽可能取证证明严正学没有参加,或者是假参加……。而指控一方,也还取证不足,也应继续充实证据(罪证),方可指控成立……。如此等等,让被控告一方在这个跳不出的圈套里,打转转……。
大家看到,为了“捞人”,已制造了2个谣言——其1 ,“据悉,张建红(力虹)可能回家过春节”;其2 ,严正学原来是个奉命打入民主党的“线人”……。第1个谣言意味着李大律师能够“捞人”,好让大家和严正学家属在幻想中,默默听候佳音。第2个“谣言”(论罪这是泄露机密)是有效的“捞人”办法,即有可能打捞出一个卑鄙无耻的线人。这样,既可增加“捞人”成功的案例,又可彻底抹黑严正学……。
请试想,如果不是绞尽脑汁,哪个流氓能够策划出这般的毒计?!
再说,谁在这方面能够做出权威的“证明”呢?这除了中共当局,再无第2人。大家知道,专制政治迫害案本是极权主义掌权者一手制造的。所以,在一时间内他们想怎样,都能够的。不然的话,怎么会被世人视为政治流氓呢!,从而,他们历来耍弄的“游戏”的常识是:既可担任裁判员,又可充当运动员。那么在这种实质专横的状况下,谁能够赢得了这般空前绝后的“双料货”角色呢?!
据悉,现在指控方已“找”来10多个“证人”,而被告方的李律师,也配合着到处“找”证人,甚至还想到海外去“取证”……。看去好像“戏”演得像模像样,都蛮起劲的。
但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是,这个民主党一贯持现代民主理念,而不是主张暴力的集团。它初始曾多次向民政部门送交登记注册书面材料,这明明是依据现存宪法有关条款,实施公民权利的公开合法的政治举措。可是中共当局坚持极权主义统治的立场,至今把这个民主党视为“敌对组织”,对之进行一而再的镇压。这分明是当局自.己.在.违宪违法,却反而倒打一把,致别人无容身之地。由此可见,打压民主党原本无法可依,原本属于专制政治迫害!那么,公民是否参加民主党,何罪有之?更何况以此作借口,无端迫害敢于反腐败、反贪官污吏的正直公民!这,公道何在?天理何在?!然而,我们的李大律师不从这方面寻找法律根据,替受害人作无罪辩护,从而把真相公之于众,把政治罪恶置于社会阳光之下,却反而去设置种种圈套……。这,真是岂有此理也!
虽然,笔者历来反感“英雄”论说,但历朝历代的真正英雄人物,是真实存在的。然而是否英雄,由其人之言行所体现,而决非他人制造出来。所以,什么“捞人” ,什么“制造英雄”等等一派胡言,可以休矣!
同时,“此地无银”的表白,也应收起!众目睽睽之下,岂有藏污垢而不显露者呢?!所以,清者自清,污者自污,希好自为之吧!
2007.2.18. 于重庆沙坪坝大公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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