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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公开性,学会公开化
--- 民运常识漫笔之一
火戈(重庆)
我们再三阐明:中国现代民主运动就是当代中国大陆的公民运动,即公民维权运动;它强调维护公民的政治权利与民主法治制度建设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当然,亦很重视其他公民权利的维护。因为,这一切权利是整体性的,任何一项公民权利都不可或缺,且一损俱损。只有建立政治多元化的民主、法治制度予以保障,才会牢固可靠。而公民的政治权利,实属公民权利之首项——就现代人而言,乃是最最重要的人权。所以,必须着重地去争取并予以切实地维护;并且,应当旗帜鲜明地公开进行。 既然是一场公民维权的运动,那么,维权的手段就一定是公民相应的手段,即公民行为。公民行为当然是合法(符合民主良法而不是迎合专制恶法)的行为。如果说,公民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就是违法、犯法行为。这些违法、犯法行为,不能成为民主运动的手段;因为,它同这场运动的正义性质格格不入。同样,主流民运亦排斥那种宣称“只要是为了自由、民主,就可以使用除暴力之外的任何手段”等不正派的实用主义“说教”(笔者认为:公民拥有使用正义暴力如防卫、革命等暴力的权利,但存在一个使用合适与否的问题;而“任何手段”,却是包括了不正当手段如诬篾、造谣等,这是正派人所不为也)。
这种实际等同于“民运可以不择手段”论,脱离民运宗旨何至十万八千里!其危害性显见,故为多数人所不取,但它亦有一定的“市场”——比如,主张民运“公开与'地下'结合、合法与不合法结合、暴力与非暴力结合……”等等杂音,常有所闻(不排除线人故意散布),致使一些年轻人一时不知所以。
再说,公民维权运动面对的是后极权主义的专制势力,这二者之间的硬件力量虽然十分悬殊,却一开始就处于正面的公开对峙状态中,而绝无回避的时候。如果说,若不存在后极权专制(官权),就无所谓维权的民主运动。正因为后极权专制势力在时代进步的情势下,仍然坚持继承其老祖宗的衣钵,但又必须予以乔装打扮与弄虚作假,才得以力不从心地扞卫自身的既得特权。于是,它招致追求政治多元化的现代民运不期应运而生;而且,形成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态势。这,凭的就是民运事业的正义性与公开性。这就是现代民运强大软件力量之所在,亦是它能够“以弱制强”的缘由。
至于后极权统治既得特权的核心部分,即国家的公共权力,通常所指的政权,是怎么落入这帮后极权主义者手里的呢?这个问题说来话长,但可以长话短说——因为,他们的老祖宗当年以“人民革命”的名义,从蒋介石国民党集团那里夺取了这个权力之后,就据为己有,并且代代相传直至今日。所以说,后极权统治者只是极权统治的守成者。他们的“座右铭”是“保权就是一切”。为此,他们一些顽固的祖宗曾发狠地说:“不惜杀他20万人……”。真的是说到做到!1989年“ 6.4惨案”,就这样发生了!……
这里关键的问题在于,当年的极权主义者以革命名义所取得的统治合法性,已随着他们实1际背叛人民民主事业而丧失殆尽。即:他们在半个多世纪中,拒不还政于民——不愿意真诚地进行民主政治变革(凡真诚变革者如赵紫阳等均被打倒),而是坚持早已背时的专制政治。从而,把国家公共权力再一次私黑化。同时,这个公共权力的私黑化,以广大民众的公民权利被实际剥夺为条件。于是,这种被异化的公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日益尖锐的冲突。正如着名法学家江平先生所直言的那样:当前的主要问题是“公权”与私权的对立。所以,笔者在此把这“公权”打上引号,因为它已被严重异化为一党垄断的权力。这个一党独掌的权力,就是历史上封建皇权的借尸还魂。而历代的王朝均是不加遮饰的家天下;皇权历来就是最大的私权。但在现代的条件下,这种借尸还魂的最大私权,却必须以公权的面目亮相,方能存活。但在统治危机深刻时期,却会本能地赤裸裸地“黑帮化”(垂死挣扎方式之一)。
由此可知,这种被异化的“公权”在现时代,就其性质而言,除了彻头彻尾的非法性与不合理性之外,再找不到丝毫的正当性。因此,它只能借助蒙骗与依靠暴力,才得以苟延残喘于一时。不过,这个一时,虽可能是一天二天、一月两月,但亦可能是几年甚至几十年,但绝对不会是永久。
既然公民维护(讨回)自己应有权利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俱备;且是无庸置疑的正义行为。故而,真正民运者理直气壮的底气,由此而产生;并且,这种天成的真正优势,从长远看,是不可战胜的因素。
综上所述,说明后极权主义专制是处于一种犹似“既当婊子,又立牌坊”的十分虚伪且十分尴尬的境地。这使民主运动公开性的发挥,提供了客观的条件与具备了得以生长的空间。换言之,民主运动的公开化,由此具有了现实的根据。即,公民们认同并追求那“牌坊”上所标榜的普世原则,并以这些原则来对照后极权统治的“婊子”行径,并予以揭穿、谴责与抨击这种“婊子”行径。这样,最终致使后极权专制像一只过街老鼠,令人人喊打。所以说,民主运动天成的公开性与公开化,是异常强大的武器;它既是克敌致胜的有力武器,亦是有效保卫公民自身安全的奇妙防护器(犹似无形的盔甲与盾牌)。
但是,不理解公开性因而不敢公开化的人们,往往在私底下嘀咕说:不对;这“过街”的不是“老鼠”,而是吃人的“老虎”!……。其实,这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认识。当然,从吃人的角度看,后极权专制确实是老虎,但它只能吃掉分散的一个个的人;但若人人连在一起,人人站出来“喊打”,那就成为打虎的“武松”了。而人世间,哪有武松惧怕老虎的道理呢?何况,这“老虎”在本质上,乃“老鼠”也;实际上,它只是外强中干的庞然大物罢了。这,可不是在“吹大牛”。君不见,前苏联与东欧各国成功变革的实践,不是早已确证了这一点吗?
所以,我们真诚地推崇戈尔巴乔夫、哈维尔、瓦文萨等苏、东变革大师和他们的变革创举,并切实借鉴他们的经验。比如“无权者的权力”这一概念,就来自哈维尔的创造性思维。哈氏等人的思想非常可贵,很切合我们这里后极权现实的基本状况。可是,有些友人总是反复强调中国国情不同,而忽视前苏联与东欧各国的变革实践(确有不同,但基本相同),因而囿于本国传统,疏于研究他国经验。
至今为止,理解公开性最为深刻,运用公开化最为杰出的,在笔者看来,就数张思之、高智晟等维权律师群体与独立中文笔会中的一些真真智勇无私的会员们。至于这方面的杰出个人者,那为数众多,且越来越多,确实不胜枚举。在此,单举陈光诚一例,就可光芒照寰宇了。
运用公开化举措,固然需要智慧与讲究方法,但首先须有崇高的个人品格。不然,最佳的智慧与方法,均可能在一些人身上变质变味,而走向负面。例如,当1998年“组党”冲击党禁之际,个别人竟然搞了“虚报军情”那样的大谬举措!结果,在客观上帮了运动的倒忙!……。
高尚的素质首先体现于具有公而忘私的牺牲精神与荣辱不惊的硬骨心态。虽然,现代民主社会乃是世俗不过的社会(往往是资本占居相对优势地位),但为了追求、实现这种世俗而比较文明的社会,理想主义的人们却必须具备献身精神。因为,一切现实而合理的政治制度的最初确立,都需要由少数先觉的良知者引导大众去努力奋斗的结果。如果缺乏崇高品格,怎能称之为良知者?与此相比,那种持消极认知的“社会进化论”者的观点,是苍白乏力的。这种在促进民主化方面无作为的“搭便车”心态,虽然为我们所不取,但我们不应该卑视他们,而是要尊重他们,并同他们平和地讨论问题、相互沟通意识。因为,人各有志嘛,这人世间本来是一种多元化存在的状态,如人们各具不同特色与优、缺点,是很自然的现象。故此,在社会不同的领域,公民们多能为社会做出不同的贡献。而我们,也只是在社会分工中,作了一种自己选择的事情罢了。所以公民无贵贱之分,人人一律平等。况且,世俗是人们生活中的常态,而决不是人生过错。我们民运者无权要求他人做出某种自我牺牲。否则,我们亦会蜕变为极权主义者!这是每位民运友人,在思想上要力戒的。
不过,光是具备高尚品格而缺少智慧与方法,也是不够的。比如,由于方法不对头,就可能导致适得其反的后果;至少,做事会像拳头砸蚂蚁那样,老觉得力不对劲,其结果,或者是事倍功半,或者是徒劳无功,甚至是有损无益,如此等等。
我们如果充份理解现代民运的正义性与公开性质,从而具有理直气壮的底蕴。这样,就容易致使思想方法正确,也可较好地学会公开化。因为人们对万事万物的掌握,首先贵在理解,贵在悟性;而最最关键的方法,当首推思想的方法。但是,思想方法上的学习,可不能装样子,尤其是本质性思想的东西,是装不成的。如若“东施效颦”,那只能成为笑柄。
理解现代民运的公开性,似乎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应予阐明:就是,这公开性是由于民运的既具性质与现实的政治生态条件相结合所使然,而不是由谁刻意做出的主观安排。相应的,实施公开化的方针,也是以既成的政治生态的基本存在为前提。不然,一切就无从谈起。不妨回想一下,在毛泽东极权统治时代,民众尚无现代民主意识觉醒,而以革命自居且自以为是的极权主义意识形态等土壤很肥沃,当时虽然产生了林昭、遇罗克、王申酉那样的民主先觉者,但结果不仅只是坐牢,而是被杀头!……
毛泽东时代的实践无情地表明,那时候根本不存在现代民运的生存条件。故而,当时即使产生些许民主力量,也只能处于地下状态,而绝无可能公开化。现在,我们常把那个时期比喻为政治上的隆冬季节。但是,严冬总会过去,大地定然春回,这是客观规律所致,而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人类社会的发展,犹是这般趋势。人们要顺应这种趋向,并予以应势力导,加速推进为是。对此,极权专制势力是万般无奈的,但他们的本性规定,总要拼命地挣扎,并在这挣扎过程中趋向灭亡。当前的中国,政治上的“三九严寒”似乎已经过去。这以发生“ 四五”运动与十年文革的结束为标记,由中共11届3中全会的召开为开启,已渐渐转入颇如“残冬与早春”天气的后极权时期。此时,虽然不免“春寒料峭”,但民运者犹像能感知“春江水暖”的“鸭子”,不失时机地游弋于乍暖还寒的水波上。并且深信:经过这种颇显勇敢活泼的景观,定然催生出春暖花开、百鸟齐鸣的美好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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